论起一山先生和黎黄陂的交情,还真的不浅。 二十多年前,一山先生留学归来,因为学习的医科,便在广州开了个医馆。 清军广东水师广甲舰上的几个舰长都是广东香山人,和一山先生是同乡。 没事儿的时候,几个老乡经常在一起聚一聚,互相关系很好。 黎黄陂当时也在广甲舰当个小官,渐渐的也知道领导有个同乡在广州开医馆。 有一次,黎的一个把兄弟仇思发高烧,人都烧糊涂了。 船上的军医束手无策,黎黄陂便想到了一山先生,连忙派人请上舰来医病。 一山先生医术还是不错,不能说药到病除,也是妙手回春。 这仇思的病真让一山先生治好了。 老黎自是特别高兴,领着一山先生把全舰上上下下看了一个遍。 两个人自然也成了好朋友。 后来,武昌首义,老黎稀里糊涂成为革命“领袖”,与远在海外的一山先生变成了同一个战壕的战友。 再后来,两个人更是关系近的不得了。 一个是民国大总裁,一个是副总裁。 老袁上台后,一山先生又躲去海外,老黎巍然屹立,仍旧是副总裁。 现在嘛,关系有点复杂,老黎成了代总裁,一山先生重组民国政府,自命总裁。 一南一北,有了两个政府。 常中正虽然没有进入权力中心,但是南北两方面的人他都没少接触。以他聪明的小脑瓜,早就分析出双方的形势,对双方人物心里想什么,也大致知道。 老廖给他的命令就是拉拢老黎,双方合作,共同打败北洋军阀。 至于怎么劝说,老廖并没有详细指示。 常中正心里暗喜,他敏锐地感觉到,机会来了。 这次事情办得漂亮,他必定在同盟会内部威望大增,个人也能够引起一山先生及各位大佬的注意。 就算是老黎,也必定对他好感大增。以后任凭风云变幻,他常某人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被洪望雄带到了老黎办公室后,常中正恭恭敬敬施了一礼,口中称道:“草民常中正,拜见黎大总裁。” 老黎仔细打量了一下常中正,心里暗赞:“是个人物!” 一身戎装的常中正,长身玉立,站姿挺拔,面容英俊,双目炯炯有神。 他使了个眼色,洪望雄悄悄的退出,掩上了房门,屋内只剩下老黎和常中正两个人。 “常先生何事求见?”老黎口气明显就是大领导的口气。 “禀告总裁,常某奉一山先生指示,前来拜会总裁。” 常中正脸色不变,不卑不亢,官话中虽然有浓重的奉化口音,但字字清晰,老黎都听得清楚。 “呵呵,一山先生乃吾故友,多年未见,倒是想念的很!”老黎微微露出了一点笑容,口气缓和了许多。 “是啊!一山先生也想念总裁,特意嘱咐我给总裁带个好,期望能够尽早相见,把酒言欢。” “正是,正是,自从来了京城,公务缠身,每日忙得不可开交,连和老朋友喝杯茶的时间都没有。” 老黎似乎无限感慨的样子。 常中正听了老黎的话,心里暗笑:“娘希匹的,你忙个啥,天天跟个花瓶似的,就是个摆设!” 可嘴上却不能这么说,还是陪着笑脸,连声附和。 “正是,当今华夏,内患未平,外忧又起。总裁日夜操劳,当真辛苦了!” “居其位,谋其政,吾辈既然被民众所选,理应为百姓谋福祉。” 老黎脸色一正,义正辞严地说道。 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一山先生近来可好?” 常中正知道,闲话扯完,该进入正题了。 “先生现在甚好,广州已光复,厉兵秣马,准备北伐,彻底推翻北洋军阀。” 常中正说道。 “呵呵!一山先生其志不改,勇气可嘉。这么多年,孜孜不倦,难得,难得!” 老黎的话,听不出来是赞扬还是嘲讽。 常中正脸微微一红,他也知道,这个一山先生,这么多年,是挺忙的。早先一心一意要推翻满清统治,现在又一心一意推翻北洋统治。 “总裁有所不知,先生北伐,只针对倒行逆施的北洋军阀,并无他意。总裁乃是民众所选,先生尊重民众的选择。” 常中正这话就是自已编的,反正只要能说动老黎,其它的以前再说。 历史上成大事者,哪个不如此。 当年朱元璋先是奉小明王为主,大事要成时,小明王就掉河里淹死了。 常中正就觉得一山先生太正直,心不够黑,所以,必须自已弄点小动作才行。 老黎听后,沉吟不语。心里却在不断地盘算着。 他这么多年,官当得够大,可差不多都是运气来了,身不由己当上了。 袁氏病故,他反倒觉得危机重重。 北洋一帮人,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已有风传,徐世昌或段祺瑞将担任新的总裁。 奶奶的!不争一下,还真的当我是病猫。 …… 山东兖州,驻着一支特别的部队,名曰武卫前军。 这支队伍最奇葩的地方就是,人人留着长辫子,声称还是效忠清室。 主帅名字叫张勋,也是原来大清的官员。最高做到江苏巡抚兼两江总督和南洋大臣。 民国后,来了个听调不听宣,长期驻扎兖州。 张勋对外号称忠于清室,可当各地讨袁军兴起的时候,他又坚定地站在老袁一边,打击讨袁军。 故此,北洋一系对他也没有什么恶感。 张勋心思可不少,私下里也和老黎暗通款曲,深受老黎器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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