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弄咖啡馆_分节阅读_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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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有个绿字。

    其实,我根本就不管政治怎么斗,我根本就不管颜色怎么分。

    我一出生就住在外婆家,在我有记忆的时候,外公就生病了,等到我会骑脚踏车上学时,外公就过世了。妈妈是个很平凡的女人,在一家出口商里工作,我的爸爸就是这家出口商的老板,我妈是他其中一个老婆,我是他很多孩子里的一个。

    不过,我真的不认识我爸爸,我也从来没有住过他的大房子。说得直接一点,我是他在外面偷生的孩子。

    因为法令的规定,我的妈妈不会有名份,只会有钱拿。所以我只能跟妈妈姓。

    全班没有人知道我的家世,包括所有的老师和导师,没有人知道我是个私生子,除了阿智。

    阿智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长大,一起念书,一起游戏,一起追女孩子。

    他是个有很多幻想的人,他幻想过要当总统,幻想过要当国防部长,幻想过要当警政署长,幻想过要当一个fbi,幻想过要当一家公司的主管。

    有没有发现上面所有的幻想工作,一个比一个还要“小”了?因为他渐渐地发现,要当总统比登天还难;当国防部长也差不多;当警政署长要命大,当警察的时候没被歹徒打死,才可能有机会爬到那个位置;想当fbi,首先得当个美国人,但很可惜的是,阿智是台湾人;当一家公司的主管看起来是他这辈子比较有可能实现的幻想。

    有一次学校的国文模拟测验,作文题目是“如果可以重来”,而阿智的这篇作文拿到了全班最高分。他写说,如果可以重来,他想投胎当美国人,然后最好是混血儿,混到英国血统(美英混血是有很大差别吗?),最好爸爸是英国情报局的干员,妈妈跟○○七女郎一样漂亮,这么一来,他长大就可以跟着爸爸学习,当个情报员,像○○七一样帅气。

    因为他的幻想实在是“思虑周详”,连住在美国哪里都已经设想好了,只差没有写出地址而已。一大篇落落长三大张稿纸的作文,是他有史以来写得最多的一次,于是老师在感动之余给了他一句评语:“想象力丰富,彷佛明天就要重新投胎一样。”

    而我呢?

    我在这篇作文里,把自己搬到了李心蕊她家隔壁。如果可以重来,我希望她就是一个女的阿智,跟我一起长大,一起念书,一起游戏,然后让我追。

    最后,我用红笔写了一行字,还特地框了起来:“老师,这篇作文请替我保密,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喜欢李心蕊。”

    这篇作文,我拿到全班第二高分,老师给我的评语是:“真情流露,单纯又可爱。不亲自告白真是太可惜了。”

    就这样,老师要我在上课时把作文念一遍。“我没有告诉别人,我依然替你保密啊!我只是让全班同学欣赏好的作品。”老师说。

    这时候会发生什么情况,我想大家都应该可以想象得到。全班同学像发疯了似的,不断疯狂地拍手叫好,甚至在念完作文之后,该死的同学起哄着,要我亲手把作文送给李心蕊。

    “把作文送她干么?直接叫她关嫂吧!”阿智这时跳出来大声说。

    我想,当时李心蕊的感觉应该跟我一样,很想马上自杀,死了算了。

    但是,也不知道该不该谢谢老师,在我面红耳赤地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完作文之后,本来也把头低到不能再低的李心蕊,在那天放学后叫住我。当时,我正在牵我的脚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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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弄咖啡馆》04(3)

    “喂,关闵绿!”

    “啊!呃……你好啊……李艹……”即使到了这种时候,我还是试图以开玩笑化解尴尬。

    如果可以重来,我希望可以从小就住你家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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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 好久不见,你们好吗?(1)

    久违了,你们。

    我写完《六弄咖啡馆》的那个晚上,台北正在下雨,墙上的温度计说气温是二十七度,时钟说时间是凌晨两点二十一分,我深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力把气吐出来,用键盘打下“全文完”的同时,跟过去完成了十一本书时的情况不一样,我竟然没有“我终于又写完一本书了”的兴奋感,心里反而有个声音对我说:“嘿!恭喜你终于完成了啊!距离上一本《寂寞之歌》已经三百天了,这间咖啡馆盖得太久了吧。”

    我还记得二○○三年六月时,我开始筹划要在高雄开“橙色九月咖啡馆”,一直到它完全完工、开始营业也只花了不到六十天的时间(这当中不包括找店面的一年多),但这本《六弄咖啡馆》却让我盖了三百天才盖起来。

    我想不出什么原因,明明我并没有太多的外务或是贪玩太多的时间,但这间咖啡馆就是花了我三百天。

    为什么要写《六弄咖啡馆》?坦白说,我也不知道。这个故事的主要架构成形于一个天色阴暗、气温很低、又湿又冷的温泉度假村里的某个男汤,几个臭男人围在一起讲一些五四三言不及义的东西,白色的毛巾折了好几折之后摆在额头上当当日本人,嘴巴里三不五时就叼根香烟。

    老甲烦恼自己的女朋友到现在还不想嫁给他;老乙说私房钱上星期被老婆从隔了好几隔的橱柜夹层中找到了,现在命苦得要死,劝老甲还是别结婚得好;老丙说他的小孩快上幼儿园了,负担加重真是烦恼。

    听完他们的唠叨,于是我告诉他们一个故事。我一个朋友,他是我的同梯,我们一起进新兵训练中心,一起下同一个部队。他退伍后一直一个人生活,女朋友也有,家人也都还在,只是他比较独立,所以他坚持一个人到台中去工作。但他运气不好,到了一家不太正常的公司工作。这家公司在一栋商业大楼的九楼,那其实是一家诈骗公司,他一进去就挂主任头衔,却什么事都不需要做。公司里办公桌至少有五十张,来上班的却不到五个人,每张桌子都是空的,就算这位置有人坐,桌上也只不过是多摆了一具电话机。经理跟总经理每天都不知道在哪里,总机小姐也只会上网看在线购物。至于他这个主任该做什么工作呢?坦白说,他去上了五天班,五天里连一件事情都没做,连一通电话都没接到。

    然后事情发生了,一天傍晚接近下班时间,一群恶霸冲进公司,扬言要找他的总经理,这时全公司只有他跟总机小姐在,他告诉那些恶霸,说不知道总经理在哪,对方从来没有进过公司,他连见都没见过。一旁的总机小姐则是吓得连话都不敢说。

    恶霸把我朋友打了一顿之后,就把窗户打开,然后把我朋友从九楼丢下去。

    对,你们没看错,他们把我朋友从九楼丢下去。

    一年半之后,我接到了这个朋友的电话,大约有两年没有联络,他说他到台北来工作了,邀我一起喝杯咖啡。我以为他一直都过得还不错,但我没想到他曾遭遇这样的事。

    “九楼?”我相信我的眼睛一定睁得很大,因为听他诉说这件事时,我真的非常非常地惊讶,一是惊讶他为什么这么倒霉,二是惊讶他为什么还活着。

    “对,九楼。”他点点头,笑着说。

    “那你为什么还活着?你确定你是人吧?”我还刻意摸一摸他,确定他是人。

    “我当然是人。”他笑了一笑,“当时我掉在一辆大型的厢型车上,算是命大,也还好医院就在附近,救护车很快就到了,不然我还是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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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 好久不见,你们好吗?(2)

    他后来把情况说了一遍。他说那群恶霸到底是来干什么的,他根本就不知道,除了猜测总经理跟那群恶霸之间可能有利益纠纷之外,没有其他的方向可以猜测。而他接下来说的话真是让我难以消化,他说,从九楼掉到一楼的速度,他没办法去回想,他只记得他被丢出来之后,就直接栽到车顶上了,而因为他用尽所有力气绷紧自己的肌肉,加上某些身体危机反应的激素快速地分泌,在砸上厢型车顶的那一剎那间,他全身都破了。

    对,他全身都破了。身上大概有数十条撕裂伤,是身体里的力量撑破皮肤造成的。然后他卷起他长袖衬衫的袖子,让我看看他手上的好几条疤,说:“这样的疤,我背上有十几条,全身加起来有五十多条。”

    他全身一共缝了七百多针,严重的脑震荡让他在医院里吐了三个星期,他全身有一半左右的肌腱是受伤的,必须经过复健才能回复肌理功能,他骨头断了几根他也忘了,内出血并发肾衰竭几乎要走他的小命。当这些难关都一一度过之后,他还得面对一种每天都要面对的痛苦:以一针两孔(一进必有一出)来算,全身一共超过一千五百个针孔,在他每天麻药退掉的时候,就像是有人拿刀在割伤口一样地痛。

    “但是我活过来了。”他说,“对于人生,我的看法改变了很多。”

    听完故事,老甲老乙老丙都安静了,他们的表情告诉我,我说了一个让他们感觉头皮发麻的故事,但我也同时告诉他们,他们其实已经很幸福,比起很多人来说。

    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六弄咖啡馆》这个故事的架构,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不停地建构起这个故事的样子,然后我花了三百天来写完它,一直到现在,我完成故事之后再来写这一篇序,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朋友可怕的遭遇会让我想写《六弄咖啡馆》。

    痞子蔡在他的著作《孔雀森林》的自序里提到:“通常序都是写点感言或是关于内文的种种。”然后他调侃自己,说他的序都写得像小说。

    这时我回头看看自己这篇序,写得像不像小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确定的是,这根本就不像是《六弄咖啡馆》的序。

    不过,我觉得没关系啦。我本来就是个写小说的家伙,所以我写什么东西都像小说也是很正常的,对吧?

    好啦,让你们等这么久才有新作品问世,真是不好意思啦。《寂寞之歌》之后真的好久不见你们了。久违啰,我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好好地享受《六弄咖啡馆》的咖啡香吧!

    吴子云二○○七年夏初于台北

    六弄咖啡馆 第一部分(1)

    欢迎光临

    六弄的老板是个年轻人,男的。

    大约三十岁吧。

    六弄是店名,所以就叫作六弄咖啡馆。

    奇怪的是,店并不是开在某巷六弄里,

    它的地址甚至只有某巷某号,没有某弄。

    我也对这店名很好奇。

    他说欢迎光临的时候,是在我背后,

    我不是被他吓了一跳,只是没想到,

    竟然有人是在这个奇怪的位置欢迎客人的。

    不是都该在客人的面前吗?

    “你好,请坐啊!想喝什么?”

    “嗯……不……我……”

    “现在可以煮的咖啡不多,先跟你说声抱歉喔。”

    “嗯,没关……”

    “对了,喝咖啡最好什么都别加,才叫作喝咖啡。”

    “喔……”

    “别担心,我的咖啡不会让你睡不着的。”

    “嗯……”

    他就像个兴奋的孩子,一张嘴停不下来,

    我都还来不及回应他说的前一句话,

    他就开始说下一句了。

    01

    那对我来说还是一个新的工作,即便我已经领过这家公司两次薪水了。

    每天上班打完卡之后,我就得走过三个弯,看到四个人,最后再经过一个摆着上千支广告广告牌用的胶膜、千颜万色的仓库之后,才能到自己的位置上。而我放下包包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传真机旁边收前一天晚上的传真,那传真机就像是古时候的鬼怪千山姥姥一样,吐着很长很长、一圈一圈瘫在地上的白色舌头,对,就是瘫在地上,毕竟传真纸在地上是不会动的。

    传真上面会有许多的公司名称、联络人电话、地址或是该公司的仓库编号、需求产品型号,还有一句“请在某月某日之前寄到,谢谢”。

    我必须把这一大堆传真整理好,再走到电话录音机旁边按下录音机的播放键,这时会听到一些零售代理商的订货留言。他们的留言是有公式的,这个公式是这些零售代理商跟我们公司之间的约定。

    举例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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