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土_分节阅读_3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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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什么'闲书'?《金瓶》《红楼》是谓'闲书'?《史记》《离骚》是谓'闲书'?嗟,这都是些俗人之见,大可不必在意。世人以为,历史上大凡写'闲书'者皆是些贫寒破落、性情狷介的书生,与做官受禄无缘。个人生计又多窘迫,衣饰装束多又寒伧,但出门总被富阔人士取笑。无奈之下,只在家中盘桓,喝着淡酒,咽着粗茶,闲极无事写来解闷罢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却是这些俗人万万没有料到,竟是这些'闲书',弄不好竟成天下的至文,与得道成佛一般,享受着无边的赐福。”  著者闻之,禁不住哈哈大笑,说:”听老伯的话,我得替这些穷酸书生向您老道一声阿弥陀佛了。”老叟正色道:”不过,不是我老汉说话难听,真要做好一本'闲书'却也是极不易的。自《金瓶》《红楼》一出,天地惊颤,百代书空。余下的文人雅士竟不知该从哪里下笔了!”著者不觉击掌,叫道:”的确如此,愿闻老伯高深!”  老叟见夸欢喜,捋了胡须又道:”高深莫谈。天下至文,非至人不足以成其事。至人者,绝人也。”著者见他又要显摆他的那老掉牙的学识了,随问他道:”如何谓绝?”老叟道:”你问如何谓'绝'?我老汉今日却要与你一语道断了。此类人物在大道大义面前,见识单与我等凡常之人不沾不连,或可谓是顶天立地,独秀一株。屈大夫失国离君,放浪汨罗江畔;此谓心绝。司马迁人根宫弃,忍咽失脉之恨;此谓身绝。笑笑生隐姓埋名,不留一缕真迹;此谓名绝。曹雪芹穷死西山,凡姓开除族谱;此谓亲绝。此等四绝,你说绝也不绝?”  著者一面赞叹,一面取笑他道:”绝是绝,只是这等绝法,却也不是我等闲人遇得上受得了的!”老叟却道:”嘻嘻,牵魂动魄的就是这么一个'绝'字。所以,若要做得至文,必先在做得'绝'字上下狠手。像如今你们这一等的文人,怀里揣着一个'鬼'字,不敢立悬崖而斩驭马,不能破金釜而沉车舟。一尺一寸先为自己修路,一点一滴都为自己计较。提笔又都是瞻前顾后,惟恐声名之不远播,只嫌铢锱之不累身。世人之眉高眼低褒扬贬损,又都在一时一事之间计较。你说你们做个活人尚且如此,文章焉能成得一'绝'?”  老叟言罢,见著者低头不语,温和一笑,立起来道:”罢了罢了,我老汉是说得狠了些。字文如同谶符,其理若说到了那深邃处了,非天地不得以明其理,非圣贤无从以知其奥。所以我等闲人总在一片混沌之中。只有那个别天烘地簇的人物,运气好一点,凭着一刻的机缘,偶然附会出些神迹。凡人也只能是望洋兴叹,万万是不得强求的!”  老叟走后。著者但见灯火正红,案几清净,不由得大动心性,竟有了自弃自怜之意。想我等鼠辈之人,自踏文途,胡乱涂鸦,写得这些文字,虽不敢强求为至文绝章,但惟求一个真实生动,以天地间地意趣道理和世故人情,实实在在与大伙儿消闲解闷。说透了,长短我争得也就这一句话:不论你天高地厚,你总得让人像人一样活着。只是按老叟的话来评判,那咱是自甘落后。不过他说得到也极是。做个文人,若不生几回死几回。呕出几升血来,这文人做得还有什么意思?想到这里,一笑罢了。[返回目录]

    《骚土》第六十七章 (1)

    没妈娃天地哀怜好成长  古道人岁月怀心念旧恩  著者写到这里,想像着眼前的鄢崮村,看到的是一片迷迷蒙蒙的白雾。这幻像持续了许久,捱到后来方从其间显出一个人来。这人穿着一件破旧的黄军大氅,左腋下拄着一根木棍,袖着双手,嘴里斜叼着一根廉价的纸烟,眯缝的眼睛,望着虚空的远方,半是高傲半是卑怯,总之是一种古怪的神情。大模样给人看去,像是一场大战下来的残兵。不过这人读者一看便晓,他就是前些日子出手大方,带领鄢崮村人胡吃海喝的歪鸡。  昨天夜里,下了入春以来的第一场透雨。这场迟到的透雨,虽说不能使今年的小麦丰产高产,但也总不至于颗粒无收了。也许是因为老天爷的鼓励,村子里该下田的农人已经赶天亮前走了。早晨起来,刮着习习的凉风,所以歪鸡披上了大氅,站立村头向村东的马路眺望。整个村子里空空荡荡,似乎单留下他一个活人。他希望能看到她,那个连日来一直与他背着世人,在他家的土炕上风魔浪颠的女人。  说来也怪,他的病体也许由于她的出现,而在一夜之间神奇地恢复了。若不是左脚腕子伤着了骨头,痊愈起来不那么容易,除此之外,应该说和好人没有什么区别。如今的他,竟像是一只久不食腥的老猫,终于捕着一个鲜活的兽物,一气地扑了上去,发疯厮缠着,忘情消受着。对他歪鸡,能摸到女人简直是摸着天了!在他脑子里,连日来除了她,没有别的。睁着眼睛是她,闭着眼睛还是她。  难怪为什么那天吕连长带着大憨,来向他道歉,那个曾经使自己蒙羞受辱的仇人站立面前,需要他手起刀落的关口,他反而无动于衷了。其时,他的弟兄们哪晓得,他私下里正经历着一场如此巨大的变故!而此时,他处在对自己的震惊和人生的那种恍恍惚惚的幸福体验里。在此后他偶尔也想到,假若弟兄们知道了,能原谅他吗?还会像以往那样敬重他吗?……等等等等。不过,他更多地还是想着与她在一起。这里面的确有着沁人心脾的巨大喜悦,一剂对他个人来说,任何仇恨任何痛苦都能消解都能代替的仙丹良药。  那个名叫猫娃的女子此时此刻到哪里去了?是穿着他给她的的确良军衣在村子里轻飘飘地行走?还是在男人们艳羡的目光下,忸忸怩怩地撒娇卖乖?还是……他鼻孔里冷笑一声,想道,对他来说,她傻傻乎乎,什么都不是!这期间他似乎动过一念,偶尔想起了她,但他发觉他已不再像过去那样,痛心地留恋她。在他心里,此时的她似乎已经变得一文不值。从这种经历里,他终于发现了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一个男人恋着一个女人,不仅是因为她有着一副娇好的面孔,更重要的是她有着一颗良善的心和一具真实可触的肉体。  眼前这个破落的汉子,自生下来之后便没有得到过母亲哪怕是一刻的关怀。此后,他的那位疯疯势势的父亲,怀着丧妻的刻骨怨恨,一搭不待一搭地喂他一些稀米汤,权做养了一只小狗小猫什么的。活了算他命大,不活拉倒。父亲为了寻找吃的,三天两头不沾家,留着他一个未满百日的婴孩躺在襁褓里哭号。隔墙独娃的老妈实在不忍听了,方才带着半个馍馍走了过来,抱起他,先将馍在自己口里嚼碎了,一面絮叨,一面像老鸟送食似地,一点点地吐到他嘴里。毫不夸大地说,他能活下来,不仅是鄢崮村的奇迹,也是人类生存史的奇迹。  歪鸡从两三岁起就裹一片又黑又脏的破袄,赤着一双小脚丫子,跟随着他讨饭的父亲在风冻的黄土梁上跑来跑去。不过父亲突然发现自从有了歪鸡之后,他的肚皮一天天地见饱了,碰着那有钱的善心人或许还弄两个零花钱。养活这家人的如今已不再是他仇老汉,而是他身边的这个瞪着一双贼眼,只知道吃和号的小动物。仇老汉终于发现了谋生求食的窍门,晓得了如何从更大的幅度上发掘和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大冬天,北风嘶叫。他让几乎是赤身裸体的歪鸡在街角一蹲,面前放一只破帽瓢儿,然后由他绘声绘色地来向围观的行人宣讲:  ”好心的老哥老姐,你们都看着了,我脚底下的这娃便是我儿。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歪鸡。”有人问:”咋给娃起了这么一个日怪的名字呢?”父亲也不解释,只拔拉开娃的腿畔,让众人自己观看。众人一看,果然那小鸡头歪长着,不觉好笑。父亲接着说道:”这小刀客,你们看他涎水流着清鼻吊着,可怜兮兮得是?嗨,趁早甭可怜他!可怜他不如可怜一条狗,可怜他,你们可怜错了!这贼,生下来就'妨'人,弄得他亲妈难产,活活地将他妈给害死了。这丧门星,人还能要吗?不能要!当时我就该在尿盆里,把贼娃闷死算了!留下他,留下了一条害虫!却不是因为我为人心软,这看那看下不了手,捏捏裹裹留了他一条小命。把他家的,好人不长命,赖人活百年!狗日的贼娃,留下他给我留下麻达了!一天到晚张着嘴要馍吃,三个两个打发不了!你不给他吃他便哭得不停站,把他的脑瓢往墙上撞,黑爪爪子在自家的腔子前抓,抱住你的腿不松手,耍的都是真本事!你看他这是害人不是?贼娃!害了他妈,这又回头害我来了!怕怕,看着贼娃我就像看着一个害人精,拿他实实是没法子了!你们是不知实情,这几天我也病下了,天天夜里头盗汗,或许是命不长了。我思谋就是这贼给'妨'的!贼娃要害我,嗨,没恁容易!我临死前干脆把贼娃也用枕头捂住,捂死算了,甭给世上留下害了!贼娃没良心,害天害地害妈害大,害得我一个老实巴脚的庄稼户人好可怜,白没咋的没了婆娘,年轻轻的打了光棍。日他妈的!”[返回目录]

    《骚土》第六十七章 (2)

    说到气愤处的时候,老汉便怆然泪下,一面骂一面用手指在歪鸡的脸上戳,用脚在娃的###蛋子上踢,直将娃折磨得号啕大哭,待众人看不下去,发出抗议的号叫方才罢手。于是乎便有人断断续续将馍馍和吃货放进歪鸡帽瓢里。老汉总算是没有白说。一两天里,老汉不再为吃食发愁。他也许就是从此练就了出色的演讲才能和忆苦思甜的特殊本领。这些都使他终生获益。  除此之外,老汉还有更绝的一着。夏天里,饭不好要了。他带着歪鸡,踅摸到某个村庄的槐院口。看见几个婆娘在槐树底下歇凉,走上去可怜巴巴地央求:”好心的老姐,我要到村那头走一圈,你看我这娃都热糊涂了,鼻血流得止不住。我把娃先放到你这达,你好心地照看着凉上一会儿,等一会儿我办完了事,来领他,成吗?”婆娘们一般都心地良善,为娃娃岂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应他道:”能成。你办你的事,办完紧赶来!”  仇老汉放下歪鸡便撒开腿地飞了。少则几天多则半月,不见了他的人影。歪鸡这期间只好跟随着其中的一个婆娘,管饱不管饱能活着就成。在人家家里,他草堆里卧,炕角里蹲,只捱捱等候着老爸来领他。好在自小没妈的歪鸡不知道母亲怀抱的温暖。他似乎觉得这一切对他来说都很正常。假若能让他一天三顿吃饱肚皮的话,他的感觉已经是好得到了天堂了。  过了一段日子,他大从远方转回来了,先鬼鬼祟祟在村头踅摸,向村人打听谁家里拾下娃了。打听到了,进门便给人家爬下磕头,把感谢的话说上一拉拉,编出一段谎话,解释自己是病倒在某某村的某某地方,几乎送命如何如何。然后,也不管人家如何责骂,将娃一手揽在自己怀里,头埋着不喘。遇到那心善的人家看他的模样,晓得他实实是穷得没方子了,否则谁舍得把自家的骨肉撂下不管,自己一个人游走远方呢?所以不再骂他,只要他领上娃赶快走人便是了。好心的人,随手还给娃和他塞两个蒸馍呢!  歪鸡成人之前,几乎没穿过一双属于自己的鞋,更甭说贴身的衣服了。在歪鸡儿时的印象里,老爸隔上几日便会从炭渣坡或垃圾堆里,拣拾一些破鞋烂袜子要他试着穿,兴致勃勃地对他道:”儿啊,你美日的今天又行大运了!看,有鞋穿了!这鞋除过底子上有个眼眼以外,鞋帮子还好好的,和新鞋一模一样!没说你贼娃好福,人不养天养!都说咱娃没妈,没妈怕咋?没妈咱娃活得像大掌柜,穿百家衣,吃百家饭,比他一般人还要洋活(阔绰)哩!”  老爸要他穿他便穿,不管东西破旧到什么程度。歪鸡很听话。在他幼时的感觉里,似乎世人头上戴的脚底穿的所有东西,无不是从垃圾堆里拣来的,只是看谁下手早晚而已。这感觉一直到他上学之后,看到别的孩子穿着鲜鲜亮亮的衣服在人前行走,他突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情。原来那些好看的衣服,是人家的老妈亲手做的,老爸花钱从商店里买的,并非像他想像的那样。  歪鸡这时似乎才感到了有妈没妈的区别。与此同时便努力想像着自己老妈是什么样子。他想着想着,便想到他的女班主任冯老师,并将母亲和老师的脸型重合在一起。冯老师年轻漂亮。他上课顾不上听课,只注意看着她的那张脸。久久地看久久地想。他的学习成绩不好,在班上是头一号的”老木”,所以并不招引冯老师喜欢。也许冯老师还不喜欢他身上的黑垢,又黑又硬,像是一层麟甲。特别是他那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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