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最有名的明月豪庭别墅区一整个都是穆氏集团盖的,穆家老宅自然位于采光朝向最好的地方,整体设计最费心神,地盘也是最大的。 游泳池、篮球场、足球场、凉亭、假山曲廊,花园、果园…… 应有尽有。 酒后,穆母不胜酒力回屋小憩,特地叮嘱华昭昭带着华父华母在老宅到处逛逛,等中午再一起吃顿便饭。 不知不觉间,一行人走到一大片火树银花般的四季海棠前。 “辞年妈妈喜欢四季海棠,新婚不久,辞年爸爸亲手为她开了一块地,特地用来种四季海棠。” 华昭昭为父母做着介绍。 “过去这么多年,辞年爸爸当初亲手栽种的四季海棠都已经死了,但这里依然种着四季海棠。” “那都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苏小娟在报纸上看过当年的世纪婚礼。 “唉,当时报纸电视广告牌到处都是他们的婚纱照。我已经记不清亲家和亲家母年轻时的模样了,但我清楚地记得身边很多人都在说他们男才女貌,天生一对,就像电视上的男女主角。” “谁也没想到……” 人们还在津津乐道着世纪婚礼,羡慕着幸福美满的豪门爱情时,那位年轻有为的穆家家主的死讯紧接着传出。 苏小娟唏嘘不已。 “如果亲家公没出意外,他们现在应该非常幸福。” 亲家公还亲手给妻子栽花,他真的很爱亲家母。只可惜命运弄人,本来都快要为人父了,结果临死都没能见到自己的孩子一面。 这么好的人怎么会遭遇这些? “辞年爸爸妈妈是在大学校园相识的,一见钟情,相爱多年,硕士毕业后,穆家上门提亲,但两家相距上千里,秦家不愿让女儿远嫁。” 华昭昭缓缓讲述着穆父穆母的故事。 “两人经历了好一番波折才让秦爷爷点头答应,秦爷爷几乎给了大半家产做嫁妆,就怕女儿受委屈。” “但他们相守甚至都还不到两年。” 华昭昭看着那一片宛若火团一般在枝头绽放的四季海棠。 当年穆父栽种这些四季海棠时,想来一定是带着美好的期许,希望他和穆母能够像四季海棠的花语一样。 爱情长久。 但穆父也许不会知道,四季海棠象征着爱情永恒的同时,它还拥有另一个名字——断肠花。 断肠花代表着悲伤的爱情。 也代表着离别愁绪。 在他离开的三十年里,穆母每年都要看着火红朝霞般娇艳明媚的四季海棠,陷入无穷无尽的思念和痛苦当中。 “爱情真是令人费解的东西。” “它到底是什么样的?” 华昭昭经历了太多残酷的折磨,如今的她其实有些难以想象因为失去爱人而痛不欲生是什么样的感觉。 她想要扳倒仇家,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不用再提心吊胆、朝不保夕。 可以吃饱穿暖。 仅此而已。 “你这孩子,你不是很喜欢辞年吗?怎么会不知道爱情是什么?”苏小娟听她老气沉沉地发出感慨,顿感忍俊不禁。 华昭昭无声叹息。 她根本不像自己说的那样,暗恋穆辞年很多年。这一世再次嫁给他以后,她主动靠近,在相处中,差点对他动心,但也只是差点,距离爱上还很遥远。 她甚至都不确定自己该不该爱上他。 感情伤人伤得很深的。 体无完肤,鲜血淋漓。 “我看辞年也很喜欢你啊。”苏小娟原本还有些担心女儿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如今总算能够安心了。 “是吗?”华昭昭诧异。 她是怎么看出来的? “当然!”苏小娟点头,也有些奇怪地看了女儿一眼,“刚才在饭桌上的时候,辞年那孩子一直在偷偷看你呢。” “这也不一定……”华昭昭回想一下,穆辞年确实喜欢偷偷瞄她。 这代表着他喜欢她吗? 可他从来都没有说过“爱你”之类的话,也没有主动跟她有什么暧昧的肢体接触。她碰他一下,他就面红耳赤。 最多就是有点好感?或者不排斥吧? 苏小娟倒没想太多,以为女儿这是爱得太深沉了,才开始患得患失。 “昭昭,你相信妈,妈是过来人,看得懂一个人爱你时是什么样的眼神。” 苏小娟笑眯眯地拉着女儿的手,揶揄道:“当年你爸就是这么看我的,那双眼睛亮亮的,好像只装得下一个人。不管在哪,眼睛就跟长在我身上一样。” 回忆着往昔,苏小娟脸上满是甜蜜。 “昭昭,妈不会看错的,辞年看你的眼神和当年你爸的一模一样。我看他就是害羞脸皮薄,刚刚我都看到他的耳朵尖红了,你可不能因为他腼腆而误会人家啊。” “他呀,肯定是喜欢你的。” 华昭昭若有所思。 难道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华卫东就站在一旁,黢黑的脸红了红。 “小娟,你跟孩子说这些干什么?这也太难为情了。” 华卫东是传统意义上的老父亲,习惯于“父爱无声”,老黄牛一般拼命干活,撑起整个家庭。他不懂得怎么向女儿表达爱意,更不好意思在女儿面前秀恩爱。 就算在他们年轻时,也不会在女儿面前牵手拥抱,说一句“我爱你”。 苏小娟嗔了丈夫一眼:“这是事实,有什么难为情的?昭昭也不是小孩子了,你忘了她已经结婚了?聊点感情话题怎么了?我们是过来人,更应该给孩子指导。” 她都还没来得及教女儿那些事呢。 不过看女婿那样子,应该做不了。 华卫东挨了一顿批评,涨红着一张老脸想了又想,最后憋出一句:“昭昭,我看亲家母和女婿都不错,他们挺喜欢你的,你就先在穆家住着。” 本来刚听说冲喜的事,他们是想把女儿接回去的,但如今看穆家人还不错,两个年轻人也扯了证,女儿喜欢女婿,女婿又生了病,还需要女儿照顾治疗。 那自然是让女儿留在穆家了。 看着莫名其妙嫁人的女儿,华卫东有些惆怅,语重心长地叮嘱。 “要是他们对你不好,你也不要忍着,咱们一家人回镇上。” “爸只希望你能快快乐乐就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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