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靳霆仿若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吃着饭,大有压着她去参加宫宴的架势。 烈九卿也懒得和他在争辩,直接回了闺房。 换衣服时,她眉梢紧拧,这衣裳一看就十分贵重,但她实在是不喜欢这种粉粉嫩嫩的华丽。 她干脆就扔到了一边,从柜子里翻找起来上的了台面的衣裳。 意料之中,她没有一件红妆能参加宫宴。 真穿这些去了,恐怕得有人告她藐视皇威。 她快放弃挣扎时,画意竟然进来了,手里还有一个包裹。 打开之后,烈九卿不禁愣住,竟然是一件白色如意云纹衫,低调却典雅,处处都透着一股子温柔。 “小姐,这是千岁爷特意为您准备的,飘带是特质的,如果遇见意外,可以做为武器使用。” 她轻咳了下,又道:“千岁爷还说了,身为女子,要注重女德,切记规矩。” “千岁爷说,宫宴之上,您不可招蜂引蝶,不可离男子一丈之内,与其论事不可超过三字,目光更不可对视超过三息。” 被温容惦念很好,但不能提起女德,一提她就郁闷。 “你们千岁爷是出了名的不将规矩放在眼里,怎么到了我这里,事事都要求?” 烈九卿嘴上这么说,心里头却十分欢喜,立刻就换上了衣裳开心的转了一个圈。 等叫来最会梳妆打扮的春安,梳了一个简单的发鬓后,就将温容送的发簪小心戴了上去。 烈九卿看着铜镜中的自己,竟是想像温容给自己戴的样子,脸颊不禁熏红。 “我好看吗?” “小姐最好看。” 看见这发簪的时候,春安和夏安不禁对视了一眼。 这发簪可是前些年从外域得来的宝贝,据说是仙木做的,长戴在身上可以永葆青春。 当初,不知道多少娘娘夫人想要呢。 如今,千岁爷竟然就这么随意给了烈九卿,可见多看中。 俨然她并不知道这多么难得可贵,只知道这是温容送的,此时正雀跃,看上去喜欢的不行。 “你们千岁爷的审美可比我这大哥好太多了,就是好看。” 烈九卿难得这么好看,真想给温容也看看。 想想他如今假装命在旦夕,烈九卿叹了一口气,没忍住吐槽道:“打扮的怪好看,可惜你们千岁爷看不见就算了,还要给一群狼心狗肺的东西看,真是浪费了。” 春安夏安不禁轻笑出声,“小姐可以参加完宫宴去见千岁爷,让他看看您多好看,也不枉费您心心念念想着他,他也一定会开心的。” 虽说烈九卿并没有暂时自己对温容的心思,但突然被人点破,脸还是忍不住红了。 “谁心心念念他了!” 烈九卿没好气的嗔怪了句,红着脸起身,拎着裙摆就向外走。 不过还是扭头去了小书房,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塞进信封内,出门就给了画意。 “你让人给千岁爷送去。” 画意见她红着脸,微怔,“是。” 烈九卿好像一天比一天更美,哪怕是她这个每日跟着烈九卿的都会被迷了眼,也怪不得千岁爷再三交代,让她谨记女德。 为了温容,画意打定主意,绝对寸步不离的跟着烈九卿,防止任何人骚扰! 烈靳霆站在院中,正看着盛开的蔷薇,听见声响转身,一眼就看见从花丛中款款而来的烈九卿。 她的娇颜连同眉眼间藏着的温柔,就这么撞进了他心中,“烈九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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