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飞和风府都笑了。 他们就知道林立会忍不住想要上战场的。 虽说林立也练了那么几招,可战场上刀剑无情,伤到哪里都了不得。 江飞笑过之后道:“侯爷都要亲自上战场,还要我们几个做什么?” 风府难得也多说了几句话:“侯爷是做大事的人,上战场杀敌的事情还是交给我们的好。” 林立瞧着这两人,真是说不得骂不得。 这两人都是他的得力干将,通过这一场交锋,林立对他们完全信任了。 江飞开始汇报战果。 “侯爷,大概估计,弗雷那边阵亡的,昨晚和今天加起来能有一万余人,俘虏的两三万人。 属下的骑兵还在追杀,又能冲击一部分。缴获的物资还在统计中。” 林立瞪大眼睛:“杀掉了那么多?” 江飞点头:“昨晚上的炸弹和大炮造成了恐慌,自相践踏者众多。昨晚上那么冷,受伤的昏过去,基本就醒不了了。 还有腿被马踩断的,头被踢了下的,被炸药里的铁片伤了的,炮弹里的铁珠伤的,还有步枪、弩箭、弓箭…… 刚刚打扫战场上我看了下,死掉的每两个人里,就有一个冻硬的。 真死在大刀下的不多,那些降兵多数是被炸药和手榴弹吓怕的,再者也是侯爷吩咐过的,投降不杀。” 林立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咱们正好缺人,弗雷这就送了人来,哈哈,对了,那个叫做巴特尔的万户主动要交一万头牛和一万头羊做赎金,还要给一万头牛做我大婚贺礼。” 说到皱皱眉,“我怎么觉得不大对劲?公主大婚,还没有他的身价值钱?” 江飞道:“侯爷不知,这北匈奴的王子公主,都是子凭母贵。 只有被母族喜欢的王子公主,才有身价地位。” 林立恍然大悟:“崔公主被送到大夏,不是因为她是最受宠的女儿,而是因为不受宠吧。” 江飞在边关时间长了,了解的稍微多些:“老单于一共有四个王妃,只有老大托安是现在的王妃颛渠阏氏生的。 因为颛渠阏氏只是老单于身边的侍女,所以,虽然是大王妃,长子没有母族支持,也就没有地位。 所以崔公主出生之后,虽然颇为老单于喜欢,却还是被送到大夏联姻。” 林立缓缓点头,心说那一万头牛,说不得还是万户给的赔礼呢。 又问道:“弗雷的母族呢?” 江飞道:“老单于之所以要扶弗雷上位,就是因为他的第四个王妃的母族,是草原西部最大的一个部落。 之前弗雷带兵与陛下在边关外一战,陛下几乎将弗雷大军全军覆灭,当时弗雷带的兵,大半都是他母亲一族的人,经此一战,元气大伤。 托安回到王帐之后,又逼迫了四王妃为老单于殉葬,也几乎断了弗雷的所有后援。 弗雷找回到西部母族的部落,就是要向托安报仇。 昨天今天这两战,侯爷将弗雷辛辛苦苦筹备的近十万人马,杀死杀伤俘虏有五万人,剩下溃散逃跑的不计其数。 弗雷母族本就元气大伤,这些士兵该是最后的底气了,死伤如此之多,弗雷应该再无崛起的可能了。” 林立笑道:“这是你们两个的功劳。” 江飞与风府对视了一眼,江飞道:“侯爷,弗雷的偷袭来得蹊跷。” 林立收起笑容,“不是说是阿古措部落里有弗雷的奸细?” 江飞道:“大军压境,十万人马之众,按说距离百里之外我们就应该收到斥候的消息。 可骑兵到了十里以内,我们才得到斥候的消息。 若不是侯爷警觉,提前做了准备……” 林立沉默了。 他是那么信任崔亮和方晓。 他建立的庞大的运输网络,都交给了崔亮,他在大夏的白糖生产,也交给了崔亮。 其它的生意,纺纱织布,养殖,他的私房账户,和他对伊关的管理都交给了方晓。 风府道:“昨晚上和今天前来报信的斥候,都是属下和江哥安排出去的。” 林立看着风府和江飞,沉默了好一会道:“崔哥的斥候呢?” 他心里已经无望了,但还想挣扎着。 崔哥跟着他一直在受累,从南到北,经营了一个庞大的通讯、运输网络。 他也对崔哥不薄,在最困难的时候,拿出身边几乎全部的银子给他。 其实他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不薄的,包括方晓。 风府道:“正在寻找,属下的斥候说,十里之内,没有发现崔哥的斥候。我已经交待斥候了,一旦发现崔哥的人,立刻带回来。” 林立深吸口气道:“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能轻易怀疑任何人。先吃饭吧。” 江飞和风府答应着,风府出去,林立有些伤感地对江飞道:“江哥,我信任崔哥如你一般,你走之后,崔哥一直跟着我,我……” 江飞想想道:“侯爷,风府曾跟我说,当初陛下将他们赏给侯爷的时候,吩咐过他们以后只有侯爷一位主子的。” 林立怔然了下。 外边送了饭菜来,风府隔了一会进来道:“侯爷,我得先去安排晚上的住宿问题,俘虏太多了。” 林立道:“赶紧吃几口的,从早晨到现在没吃东西了。” 亲自给风府盛了一碗肉粥。 风府也没客气,三口两口吃了,又抓了一块烤肉也是三两口吃掉。 江飞的动作一样的快,林立才端碗,两人已经放下碗,急忙忙地出去了。 林立端着碗,无声地叹口气。 腹中饥饿,他却半分食欲也没有。 江飞在暗示崔亮并没有背叛他,他却没觉得高兴,反而充满了担忧。 崔亮是与方晓一起离开的,方晓,该不会对崔亮下手的吧。 但方晓已经能借匈奴人的手,对他开刀,又凭什么不能对崔亮下手呢? 偏偏,他在这边却什么也做不了。 原来,夏云泽真的是对他忌惮颇深的,原来,方晓真的是夏云泽放在他身边的,也许不仅仅是方晓,或者,只有一个方晓就够了。 所以,方晓才会放弃了三年一次的科举,放弃了中状元的机会,亏他还以为方晓是一心为了他。 可他们,是在永安城共同经历过生死的啊! 同生共死的情谊,也抵挡不住这个时代帝王的权威。 哪里有那么多的生死与共,利益面前,文人不如武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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