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顾卿干完一碗水,对着曹掌柜说:“曹掌柜,俺们的奇珍异兽就在那里,你可以去看一看,看中哪些,给俺们报个价。要是合适,俺们就卖。” 程顾卿其实也不知道野物卖多少才合适。不过不能亏本,他们山高水远地跑过来,要是卖得太低价,愧对自己的脚力。 曹掌柜喝完一杯水,终于回过神来。 他觉得刚才的想法好傻。 如果程娘子想杀了他,早就找上他了,而不是让他去假扮偶遇。 何况大白天,人来人往,肯定有人看到他跟程娘子走了。百姓不认识他,可总记得程娘子。 外形那么特别,曹掌柜就不信百姓认不出来。 这么一想,心大定,刚才忽然害怕,肯定是这条巷子的问题。 曹掌柜仔细地端详废宅,非常不解地问:“程娘子,这是你们住的地方?” 这么破烂的地方怎么住?他们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莫非这个地方是他们的? 程顾卿也不嫌弃曹掌柜的问东问西。他们住这里的确很突兀,谁进来肯定要问上一句,不问才不正常呢。 黄山子弄懂了曹掌柜是谁了,就是传说中的黑心牙商。不过既然带上门看货,总不能冷着脸。 黄山子笑着说:“曹掌柜,俺们泥腿子来的,没钱住客栈,于是到处找不要钱的地方过夜,找啊找啊,就找到这间废弃的宅院了。嘿嘿,你放心,俺们走之前会打理干净的,保证不乱丢东西。废宅原来是什么样子,俺们走后也会是什么样子的。” 曹掌柜好想翻白眼,他才不担心,这废宅又不是他的,徐家村住这里关他什么事。 只是想不到程娘子他们竟然20文一晚的大通铺都住不起,看来的确很穷。 曹掌柜同情地看了一眼程顾卿,同时也佩服程顾卿的父母,家里那么穷了,竟然还能把闺女养得那么粗大,真有本事。 曹掌柜问明白了,非常体贴地说:“黄兄弟,你放心住,既然是废宅了,早就没人住了。你们住进来就住进来了。何况你们也住几天,不会太久。” 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徐家村的人肯定要回上元县的,在废宅住几天,省客栈的费用,对于穷苦人家来说太正常了。 曹掌柜倒是没有第一时间去看野物,而是打量整座废宅。 特别看到程顾卿等人的帐篷,非常好奇地问:“程娘子,连营帐也有啊。你们真厉害。” 曹掌柜一时之间又不觉得徐家村穷了。三四顶营帐堆放在院子,也值不少钱吧,怎么看也不是穷人家买的起的。 徐麻子乐呵呵地说:“嘿嘿,这营帐好,露宿在荒山野岭,能防蚊虫蛇蚁,俺还听说就算下雨,也能防雨呢。” 曹掌柜见识多广,当然知道营帐能防雨了,笑着说:“麻子兄弟,你说得没错。出门在外有一顶营帐最好。躲进去睡觉,就很舒服了。我走商的时候,也是住营帐的。” 曹掌柜有时候也要出远门收货,偶尔也会住在野外。 上次到官同镇收购瓷器,就用上营帐了。只不过那是不好的回忆,曹掌柜可不想再提了。 程顾卿无语了,曹掌柜问东问西,似乎忘记了他来的目的。 他是过来看野物的,不是过来打探徐家村的情况的。 程顾卿无奈地笑了笑:“曹掌柜,你快来看,俺们的野物就在那里,看看有没有需要的。” 曹掌柜跟徐麻子、黄山子聊天,也大致了解了徐家村的情况了。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商场如战场,做买卖也很讲究技巧的。 曹掌柜可想了解对方的情况,才方便出价呢。 所以第一时间不是去看野物,而是借着说话的由来,提炼有用的信息。 曹掌柜能管理一间大牙行,是有真本事的。 曹掌柜觉得问得差不多了,点了点头说:“好,程娘子,我过来看看。” 曹掌柜走过帐篷,来到破屋的里面,这里正关着徐家村这次带过来的野物。 曹掌柜看到两只正演绎孔雀开屏的孔雀,惊讶不已地说:“哎呦,是两只绿越鸟。程娘子,你们去哪里捕捉到的?” 曹掌柜的废话程顾卿不想回答,于是让黄山子这个前猎户回答。 黄山子耐心地说:“俺们在俺们的蟠龙山捕捉到的。” 于是跟曹掌柜解释了蟠龙山的情况,重点突出蟠龙山很危险,他们徐家村的冒着生命危险进去才捕捉的。 曹掌柜摆明是黑心牙商,危险不危险跟他一点都没有关系,他关注的只有野物。 非常黑心地说:“什么?你们竟然看到黑熊?怎么不捕捉的?黑熊可值钱了。熊掌熊胆最值钱,好些富贵人家都喜欢。” 程顾卿白了一眼黑心曹掌柜的后脑勺,最后还是不说话,最怕开口跟曹掌柜吵起来。 徐麻子耐心地解释:“曹掌柜,黑熊哪里那么好捕捉,要是好捕捉,不用你说,俺们也会捉了。” 谁的命不是命,泥腿子的命也是命。 遇到猛兽肯定要跑,谁还敢去捉。 曹掌柜说得容易,别人做得可难了。 徐麻子非常不赞同曹掌柜鼓励他们去捕捉猛兽。 曹掌柜看完孔雀,看到2只白冠长尾雉,兴奋地说:“哎呦,这两只山雉的翎羽真漂亮。” 随后曹掌柜佩服地说:“你们把野物养得好好,活龙活虎,可没有一点活不久的样子。” 曹掌柜赞赏地看了看黄山子,据黄山子说自己的猎户,看来还真有几分本事。 曹掌柜早就看中那两只孔雀了。 最近有户大户人家的老夫人即将过生辰,要是向他们推销代表富贵,长寿的的百鸟之王孔雀,肯定能卖上好价格。老 人家最喜欢长寿之物,做儿孙的自然想尽办法来讨好,来彰显孝顺了。 此时看到一对山雉,曹掌柜又心动了,好漂亮的毛色,他都喜欢,更不要说不差钱的主了。 接下来,曹掌柜一一过目徐家村捕捉的奇珍异兽,心里暗喜:程娘子这批野物还算可以,还算能入手。 曹掌柜决定要拿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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