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的功夫,林毅轩不见了。 孙英问锦书,锦书比了比敞开的窗户。 “他去进货了。” “他进什么货?还跳窗?”孙英摸不着头脑。 锦书摊手,她总不能直白地说,林毅轩追车匪去了吧? 之前没动手,车上人多,他怕伤及无辜。 现在那些人得手离去,警戒心正薄弱。 他去追击,可不就是“进货”么。 车往前开了一段进了站。 危机解除后,锦书不再犹豫,把太奶用包袱皮系在身上,跟着孙英疯狂卖货。 进了境内,也就这站停留的时间长点,剩下的每站都是停留十五分钟。 皮夹克的销量火爆,锦书和孙英下车卖货,司机负责来回搬货补货。 三个人都有点忙不过来,连轴转。 锦书忙不过来,一抬眼,看到龙子昂了。 他的货丢了一部分,剩下的卖完了。 “过来帮忙!”锦书冲他招手。 龙子昂稀里糊涂被锦书拉入伙,想跟她搭几句话,锦书忙得头都顾不上抬,没空搭理他。 锦书这2000件货,半个小时卖出去800件。好多人都是十件八件的拿,他们拿了货也是要到外面去卖。 剩下的等后面几站,肯定能卖完。 还有几分钟就发车了,锦书等人拎着剩下的货底往车上走,快上车了,手里的货一轻,林毅轩接过去了。 “你还知道回来?!”孙英看到儿子就有气。 这家伙怎么总是在关键时刻消失? “货进完了?”锦书问林毅轩。 林毅轩点头。 “进了一半,还有一半跑了。” “说啥胡话呢,货还能长腿跑了?” 孙英听不懂这俩人的哑谜。“剩下的货放货仓去吧,太多了。” “不行,货仓放不下去了。”林毅轩拒绝。 锦书挑眉,看来,他说得进一半货,还是保守了。 把货位都占了,这是抓了几个劫匪? 孙英越听越糊涂,锦书趴在她耳边低语几句,孙英才明白过来怎么回事。 “这么看来,你好像还有点用。”孙英评价儿子。 林毅轩不是以官方派遣的身份,一切都是个人行为。 他只是“凑巧”出去溜达,“凑巧”看到几个可疑人员,然后那几个可疑人员“凑巧”出现在货仓里,还被五花大绑。 等列车返程,这些倒霉蛋又会“凑巧”落入法网。 他不穿制服,就只是热心市民林先生,一切都是“凑巧”。 “你到底是什么人?”龙子昂听不懂林毅轩的哑谜。 但他看到锦书家拿到这么多大货,觉得不是一般人。 “热心市民。”锦书一笔带过,摆明了不愿意跟他深交。 龙子昂有点受伤。 “美女,利用我卖完货,友谊就没了?你一点表示都没有?你刚刚甚至卖我假货连衣裙!” “没有我们帮你掩护,你连帮我卖货的机会都没有,连衣裙是真是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命捡回来了。” 如果是寻常人帮忙卖货,锦书说什么都会给点分成,不能让人家白忙。 但龙子昂,锦书一分钱也不会给他。 他自私的举动差点把锦书全家卷到危险中,如果不是锦书夫妇反应快,林毅轩就得提前跟人交手。 狭小的空间里,那么多无辜的乘客在,指不定多少人要遭殃。 林毅轩有使命在身,不会见死不救,但这并不妨碍锦书从个人情感上膈应龙子昂。 “我又没说管你要钱,交个朋友都不行?”龙子昂被她拒之千里的态度气到了。 听到不要钱,锦书马上换了态度,微笑地伸手。 “你好啊,朋友。” 龙子昂一口血差点喷出来,她这不就是钱串子,认钱不认人吗? 龙大少长这么大,从没被女人如此轻视过。 就算不看他爸是谁,只看他这张英俊的娃娃脸,女人们对他也是趋之若鹜的,抢破头都要跟他交朋友。 而她,眼里只有钱,没有他这个人! 林毅轩在边上乐得看热闹,火上浇油地问: “媳妇,咱假设,如果他没做刚刚引狼入室的行为,没得罪你,帮你卖货,得给多少钱?” “怎么也得给100美刀吧。”锦书认真思考,还看看婆婆。 孙英点头,差不多。 龙子昂更气了!biqubao.com 他的友谊,只值这点钱?! “加上刚刚连衣裙的钱,200美刀,算下来1600rmb,龙大少的命,还挺值钱。”林毅轩发挥他损人的特质。 给龙子昂千疮百孔的心,又补了一刀。 “这么算还是我亏了,上次我从人贩子手里买孩子,还2000一个呢,龙少,看在朋友的份上,你再给我补400块钱吧,50美刀!” 锦书伸手。 龙子昂被她气得忍无可忍,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伤心的地方,他再也不要待下去了。 “有钱人都这么抠吗?他图啥?”孙英看龙子昂气得不轻,以为他是为了钱。 “见色起意不成,恼羞成怒呗。”林毅轩一言以蔽之。 锦书笑意盈盈地看着他,这才是她熟悉的林醋桶。 “无论他图什么,我都不打算跟他深交。”她刚刚气走龙子昂,是故意的。 龙子昂为了保命,能拽她家下水一次,以后就可能有第二次,跟这种人做朋友,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如果把龙子昂跟林毅轩的身份对换,假设林毅轩不是身怀绝技的军人,他就是个没有战斗力的普通商人。 遇到这种事,林毅轩宁愿自己跳车,也不会耽误其他人,更不会对救过他的恩人的媳妇流口水,细节之处见人品。 “这么一对比,我发现我看男人的眼光真不错。”锦书摸着下巴看林毅轩。 “把我跟怂包放一起比?”林毅轩眯眼,如果不是亲妈坐在边上,他肯定要追加一句。 你那小嘴,是欠亲肿吗,明天还想下床吗? “很遗憾,回国之前,您那带颜色的家法都无施展之地。”锦书用只有二人听到的声音说。 “于锦书同志,我有点事跟你说。”林毅轩拽着锦书去厕所。 之前在国内,媳妇忙认爹,没空造人,他也就忍了。 现在货都卖差不多了,她怎么还克扣他的“福利”? 到了厕所,关好门,林毅轩双手环抱,摆出了一副不好说服的嘴脸。 “给我一个合理解释。” 解释不明白的话,他不介意就在此时此地,给她来个爱的教育! 男人,苦什么,也不能苦兄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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