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_第118章 运气好但没完全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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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子昂冲过来,看到林毅轩,眼睛一亮。
  “帮帮忙,有人跟踪我。”
  林毅轩见不是劫匪,眉头稍稍松懈。
  “你去别的车厢,我们家都是女眷,不方便。”
  “老乡,听你们口音也是京城人吧,我爸是龙霸天,你帮我,他不会亏待你们。”
  孙英想起来了。
  “做水产生意的那个龙老板,前两天还上报纸来着。”
  “跟踪我的人马上就会过来,我现在出去,他们也会怀疑你们的!”
  龙子昂笃定抱大腿,为了达到目的,威逼利诱一起来。
  锦书眉头蹙起,她不喜欢这人处事风格。
  但又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的确是把她全家架到火上了。
  现在把他踢出去,劫匪会怀疑他把钱给锦书一家了。
  届时,不想动手也得动手,增加不必要的风险。
  为了不把自家拖下水,锦书只能压下心底不悦,帮这家伙脱险。
  “衣服脱了,太显眼了。”锦书当机立断。
  龙子昂舍不得身上的皮夹克,这可都是钱。
  但为了保命,也只能忍痛一件件脱下来。
  大夏天的,穿了这么多层皮夹克,身上都让汗打透了,不起痱子都算他命好。
  锦书找了件孙英的裙子递过去,龙子昂表情都扭曲了。
  “你让我穿这个?!”
  还是带碎花的裙子!
  “爱穿不穿。”孙英还不乐意呢,谁知道他干净埋汰!
  为了保命,龙子昂只能咬着牙把裙子套上,林毅轩拉开窗户,把皮夹克丢了下去。
  刚弄完,窗户都没来得及关上,跟踪龙子昂的劫匪就追过来了。
  锦书一家的铺在最里面,他们鼓捣的时候前面的乘客看不到。
  龙子昂探头看,就见劫匪正在跟前面的乘客问话,乘客朝着他的方向比划。
  龙子昂吓得腿肚子都软了。
  头上一沉,锦书把草帽戴在他的头上,不看正脸,真像是个大姑娘。
  脚步声越来越近,跟踪的人距离这边只剩下不到3米的距离了。
  林毅轩夫妇双双保持冷静。
  林毅轩朝着劫匪走去,锦书则是顺势把龙子昂推到靠窗的位置,比了下桌上摆着的骨灰盒。
  “会哭丧吗?”
  龙子昂愣了下,马上明白她的意思,捂着脸嘤嘤装哭。
  “看到穿着好几层皮夹克的男人了吗?”劫匪问林毅轩。
  林毅轩比了下车窗。
  “跳窗跑了,衣服太厚卡住了,我看他把衣服丢下去跑的。”
  劫匪走到窗前,探头向外看。
  不远处,铁轨边,几个人手里拎着衣服如获至宝,一道人影正拼命向前跑。
  其实是捡了衣服的民众欣喜若狂,怕被人追上才跑。
  在劫匪看来,这就是龙子昂跑了。
  此时的劫匪就在床铺的对面,风吹进来,锦书甚至能闻到劫匪身上的汗嗖味。
  锦书看到龙子昂手指都哆嗦了,吓的。
  劫匪离着她这么近,锦书却并没有龙子昂那么怕。
  林毅轩就在边上,她知道他不会任由情况失控。
  劫匪看肥羊跑了,气得骂了句脏话,顺便看了眼锦书等人。
  三个女人,两个都在捂着脸哭。
  “她们思念亡者不能自已。”林毅轩忽悠。
  “怎么带这玩意出门?”
  “亡者客死异乡,我家天天不安生,找了算命的,说是要魂归故里,这才送她回来。”
  不安生......不就是闹鬼?
  劫匪被林毅轩忽悠住了,唯恐走慢了沾染不吉利,飞快离开。
  “呜呜呜~”龙子昂保持着捂脸哭的造型。
  “别嚎了,人走了。”林毅轩把他从铺上拽出来。
  龙子昂对着林毅轩一家拱手谢道:
  “大恩不言谢,各位回京后可以来方庄找我,提我的名字,好使。”
  龙子昂刚刚太害怕了,都没留意这家的女眷长什么样,只知道她在面对危险时,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冷静,不像是一般人。
  这会没危险了,他打量锦书。
  列车恰好播广播,充满异域风情的毛语情歌《白桦林》在车厢响起。
  被音乐包围的女人身披晨曦。
  白瓷般的皮肤,秀气的眉峰,深棕色眼眸里肃杀之气,淹没在宝光璀璨的大眼之中。
  “你是他.....妹妹?”龙子昂吞吞口水,他从没见过把普通白衬衫穿得这么好看的姑娘。
  巨大的抓力将他从锦书身边拖出来,龙子昂趔趄,好悬没站稳。
  林毅轩没好气:“离老子媳妇远点。”
  这小子盯着他媳妇流哈喇子太猥琐了,多余救他。
  龙子昂满眼失落,挺好个姑娘,结婚怎么这么早......
  “站住。”
  林毅轩眯眼,他媳妇喊这个小白脸干嘛?
  锦书伸出手,掌心朝上。
  “你身上的衣服是m国进口连衣裙,请给我100美刀。”
  龙子昂离开车厢,弄了套男装到厕所脱衣服,看到换下裙子标签上产地京城时,陷入了深思。
  他这是......被忽悠了?
  “小书,我那裙子才十块钱,你这卖得也太贵了吧?”孙英接过儿媳妇递过来的美刀,笑得合不拢嘴。biqubao.com
  贪财,贪财。
  “他活该。”锦书不收他1万就很给面子了。
  对付这种自私自利不管别人死活的玩意,就该用资本主义铁拳削他。
  亏得她和林毅轩应变及时,换做旁人,说不定真的会被龙子昂拉下水。
  龙子昂短暂的出场,除了让锦书赚到了100美刀,也有个意外的收获。
  劫匪在十分钟后行动了,他们踩点很久,挑了他们认为有价值的几节车厢下手。
  锦书这节车厢因为没有被盯的肥羊,又有“闹鬼”的太奶骨灰盒,所以有幸避免。
  劫匪们速战速决,抢了钱就下车,因为规模不算大,波及到的人也不算多,车上乘客短暂的惊愕过后,庆幸劫后余生。
  这感觉就有点像玩轮盘赌,枪子就那么一发,倒霉的人中招,剩下的人这趟就算是赚到了。
  这趟车的魅力就在于此,都知道有危险,但也都知道能赚钱。
  又想暴富,又不愿意相信倒霉的是自己。
  富贵险中求。
  孙英拍拍心口,对着锦书笑道:
  “看来咱家运气不错,没来咱们这节,接下来咱一家三口就太平了——嗯?”
  孙英觉得少点啥,一家三口,儿媳妇坐在她边上。
  那么问题就来了,儿子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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