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_第120章 你就不怕女儿哭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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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林毅轩的计划里,到站后,找个地方住下。
  然后,在异国他乡,跟媳妇来个爱的抱抱,这要是怀上了,孩子小名他都想好了。
  林毅轩委屈的不得了。
  他这次出来,看似好几天的时间,可是在路上耽误了大半的时间,火车卧铺总不能办事吧。
  时间掐指一算,也只剩下在毛国停留的这一晚。
  明天,他们就要返程了,只要一回国,他的任务就完成了,就得回干校了。
  所以,今晚对林毅轩来说,那是志在必得,说什么也得吃一口热乎的!
  “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行,你为什么要扼杀咱家毛生!”
  “因为——等会,毛生是什么鬼?”锦书听到这个诡异的名字,破防了。
  “毛国怀上的孩子,小名叫毛生,多好?”
  林毅轩私以为,这是很有纪念意义的事!
  结果她小嘴叭叭的,扼杀了毛生!还掐断了他的福利!biqubao.com
  “......”锦书扶额,闺女要是有这么难听的小名,会哭吧?
  “首先,无论孩子在哪儿怀,都不允许你给孩子起如此不靠谱的小名,太难听了。其次,今晚咱们有重要任务,忙完了也得后半夜。”
  唯恐林毅轩给她来一句,后半夜也不耽误他造人,决战到天亮什么的,锦书赶紧补充了句。
  “我是在备孕,本着优生优育的原则,今晚肯定不能生。”
  “为什么?”林毅轩不服,他这优质的良种,遇到她那绝佳良田,没道理出趟国就成了瘪种,发不了芽吧?
  “到地方,咱就得找地下黑市,先把战车换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概率是要喝酒的。”
  “什么?”林毅轩没想到还有喝酒这个环节。
  锦书点头。
  这是她前世听人说的。
  这边的人喜欢喝酒,想要多占点便宜,绕不开喝酒环节。
  “我酒量不行,所以晚上交易能不能成,就看你了。”
  她可是跟婆婆打听过林毅轩的酒量的。
  她问孙英,林毅轩能喝多少,孙英伸出一根手指。
  锦书问,一两?孙英摇头。
  锦书又猜,一斤?孙英继续摇头。
  答案是,一直喝。
  林毅轩对酒精的耐受度非常好,孙英说她从没见过林毅轩喝多过。
  锦书听完就觉得这次来必须要拽上林毅轩。
  跟毛子做生意,就得带个一直喝,喝不倒的助手。
  林毅轩听完大受刺激。
  “所以,你让我来,不是对我的思念,也不是看上我出色的战斗力,你就是因为我酒量大?”
  锦书尬笑。
  “综合考虑么.......我想你也是占了一部分原因的。”
  “一部分,呵。”林毅轩冷笑。
  估计他这个事业心重的媳妇所谓的“对他的一部分想念”,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吧?
  她心里,国家第一,利益第二,毛生第三,他指不定要排到第几了!
  “你长得这么帅,不要计较这些细节了,想你就是想你,计较想多想少干嘛!”锦书开始胡搅蛮缠。
  “那你一天到晚说的双赢,不也分大赢小赢吗?你哪次做生意双赢时,让别人比你赢得多?”林毅轩犀利。
  锦书倒吸一口气,他要这么说的话,那她......还真是无话可说。
  因为这家伙看透了她的本质。
  锦书做生意的确是这样,她讲究双赢,但双赢肯定也分大赢和小赢,不可能对半分。
  她小于总是绝对不会做小赢的那个。
  别人都夸小于总仁义,只有林毅轩,看破不说破。
  如果不是今天触犯到他的利益了,他还揣着明白装糊涂呢。
  “让我答应你也行,你回去跟我走。”林毅轩说出他的底线。
  他这次,说什么都要带着她一起走。
  “好男儿志在四方,不要总黏在女人身上。”锦书顾左右言其他。
  “我志在四方跟你过来找我,并不冲突。”
  “我的事业都在京城。”
  “音像店你离开这么多天,不也一样运转良好?”林毅轩一句话就把她噎回来了。
  音像店什么的,根本就是借口。
  锦书开那家店,看中的也不是零售那点利润,她瞄准的是随身听厂。
  随身听厂的官司已经在她操控下进行了,等赢了官司,锦书就能拿到那边的股份。
  “我跟我哥还有赌约,我得收拾于财福夫妻呢。”
  “三个月,足够你收拾的,房子下来也差不多这个时间。”
  林毅轩堵死了她一切拒绝。
  锦书还想找点理由,有人敲厕所门。
  这个敲门来得刚好,解救了锦书。
  “你给我点时间,我想好了再回复你。”锦书央求地看着他。
  林毅轩虽然不满意这个回答,但也知道不能把她逼得太紧。
  他能感觉到她似乎有所顾虑,但她不想说的事,他问也不会有结果。
  两人从厕所出来,这件事暂且搁置,等车到站了,全家又开始卖货,这件事也就不被提起了。
  带的货在最后一站都卖完了。
  车是在下午到的站,一行人先找地方住下,稍事休息,孙英迫不及待地关门数起了钱。
  这三天全家齐上阵,林毅轩这个忙着捉车匪的“热心市民”间歇性地消失,但并不影响赚钱。
  孙英一趟卖了2000美刀,跟她预期的差不多,如果没有锦书做对比,她必然觉得自己是大丰收的。
  锦书的货是她哥送的,进价不知道,但她一共收了7万8美刀,够一套四合院了。
  收的钱大部分是面值比较小的,装了一书包。
  孙英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一会说要枕着钱睡,一会又怕闹耗子嗑了钱,拎着书包东躲西藏。
  这会她终于明白儿媳为啥要把儿子拽来了。
  如果没有林毅轩,带这么多钱,出门都怕得慌。
  这么想来,又不觉得儿子多余了,这大高个,一身肌肉还是挺好使的。
  正常来说,孙英到了毛国后,会在当地批一些便宜的小商品发,带回国卖。
  有能干的儿媳妇跟着,她也就乐得当甩手掌柜的,把钱丢给锦书夫妇,她自己在宾馆窝着补眠。
  孙英以为,儿媳妇会进香烟或是酒小商品,没想到隔天睁眼看到锦书和林毅轩时,大吃一惊。
  这......
  管这叫“小商品”?
  太离谱了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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