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赵六媳妇踩着自己的小脚,r飞快的网村里走。 她是村里长舌队的一员。 本来长得就不是很出挑,身体还胖胖的,索性有一双小脚,是赵六花了大价钱娶回来的。 毕竟现在是以小脚为美的时代。 赵六媳妇肚子也争气,一连生了三个儿子,迅速在赵家站稳脚跟,所以种地收地基本都不用她插手,她平时就是逛街或者与长舌队“交流情感。” “不好了,不好了。”她一边拍着大腿,一边往前走。 正好看到唐绾绾在院子里,便立刻说道,“不好了,不好了,唐娘子恐怕还不知道吧?单玉之,你家那个妾室,死了。” 她说着话,眼睛亮晶晶的,仿佛知道了多大的新闻。 唐绾绾昨天还看到单玉之活蹦乱跳的,这突然就死了,她还真有点不相信。 “六嫂子,你这话是真是假?昨天我们可好几个人看到她活蹦乱跳的呢。” 唐绾绾挑眉说道。 赵六媳妇翻了个白眼,“我还能骗你不成?自然是真的了。”她凑近了唐绾绾,“我早上进城去买瓜子,亲眼看着的,就在城门口死的,哎呦,身上没有一根线头啊,衣服都不知道去哪了,身上没一块好肉,那肚子上都烂了个窟窿。” 她煞有介事的说到,虽然是嘴上在惋惜,不过眼中全是兴奋。 长舌队得到了头号新闻,她自然会兴奋。 唐绾绾蹙眉,她没想到单玉之会死得这么惨。 “这么说是谋杀了?”顾靖川走了出来。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也没靠近看,估计这会儿衙门里的人应该能过来了把尸体带走了。”赵六媳妇抱着胳膊,“我前一阵就听说,有人看到单玉之了,过得可不好,看来是真的。” 顾靖川看向唐绾绾。 “你去吧。”唐绾绾知道他心中所想。 顾靖川如释重负,“你明白我就好,我这也是没有办法,毕竟我得给单攸之一个交代。” 他解释完,才骑着马出去了。 “你家顾秀才还真是个爷们,一般人遇到这事,躲都躲不及呢。”赵六媳妇说完,上下打量唐绾绾,“看你这身段,这都成亲一年多了,还没怀上啊?” 唐绾绾侧了侧身,“我忙了,六嫂子回去吧。” “看你这身强体壮的,是个好生养的,是顾秀才不行?我认识一个郎中,专治这个的,要不哪天给你讨个药?” 唐绾绾不再搭理她,埋头就开始干活。 赵六媳妇自讨没趣,摸了摸鼻子,“等你再生不出来,估计得来求我。” 然后又踩着小脚,挨家挨户的报信去了。 唐绾绾对于单玉之的死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这个人早就该死的,她专心投入到了插秧的事件上。 全村种优质水稻的人都已经到地里插秧了。 唐绾绾一个人忙不过来,顾明阳和顾明月都上场帮忙。 两个孩子都是不怕苦不怕累的,也不嫌弃地里的泥土脏。 唐绾绾挽起裤腿,光着脚下了地,稻地上面一层是水,下面是淤泥,每走一步都要陷下去很深。 插秧这种活,唐绾绾第一次做,看着周围人家的动作,她慢慢的跟着学。 这时,一双大手夺过了她手里的秧苗。 “你只负责给我递苗就行。”张震看都不看她一眼,弯下腰开始干活。 吴二丫一眼一眼的看过来,却因为害怕张震生气,一直不敢吱声。 “我自己来就行。”唐绾绾说道。biqubao.com 张震根本就没听她说什么,只是埋头干活。 过了好一会儿,顾靖川才回来,他二话不说,脱了鞋子就下了地里,跟张震一起干活 他没有读书人的娇弱和矫情,干起活来丝毫不输强壮的张震。 抬头见唐绾绾还在那愣神,他不由笑了起来,阳光下的他笑容很灿烂,仿佛打了一层滤镜,“愣着干什么,不能让张大哥白白帮忙,赶紧回家炒菜去。” 此时的他像是个一家之主。 唐绾绾瞪了他一眼,然后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家了。 顾明阳和顾明月也是第一次去地里干活,造得像两只泥猴子。 唐绾绾给他们两个洗干净了,才让他们出去玩,自己则钻进了厨房研究吃食。 这次冬天的酸菜腌得很好,虽然剩得不多了,倒也还够吃两次的。 家里的肉是从来不断的,唐绾绾在吃食方面很讲究,绝对不会亏了嘴。 酸菜炖五花肉,顾靖川爱吃。 唐绾绾看了看,干脆拿了竹筐上山去采山菜。 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大多村民都用山菜来维持,一直到家里种的菜出来。 唐绾绾认识的山菜不多,都是靠邻里给的。 她只挑自己认识的山菜采,没一会儿倒也采了一筐。 又从空间里换了一只烧鸡,想着菜也差不多够了,这才往回走。 快到家的时候,就看到顾明阳把顾明月护在身后,一双大眼睛愤怒的盯着前方。 他前方是一个胖胖的女人,一手拿着绸扇,另一只手指着顾明阳,似乎在说什么。 她身后还站着一个五大三粗的粗使婆子。 唐绾绾担心孩子受欺负,快步走了过去。 也渐渐听清了那女人的话。 “……不知好歹,跟了我那也是吃香喝辣的。” “你敢动我妹妹,我就打死你。” “臭小子,老娘在这十里八村都是横着走的,还能怕你你不成。”那女人撸起袖子,伸手就要去打顾明阳。 唐绾绾一个转身上前,抓住了她的手,“你敢打我儿子?”她手上渐渐用力。 那胖女人本来还发怒,“哪里来的贱人,竟然敢……啊!啊!” 胖女人发出了杀猪一般的嚎叫声。 唐绾绾松开手,那女人的手腕早已经青紫了,她身后的婆子见了,急忙扶住,“你敢动我们夫人……” “在我家门口撒野,真当我是吃素的。”唐绾绾看向两个孩子,“回家。” “娘,她非说妹妹长得乖巧,要收妹妹做女儿,妹妹不同意,她们就要抢人。”顾明阳告状道。 唐绾绾柳眉微挑,“抢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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