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说说吧,今天怎么回事儿?怎么这么着急?”齐老夫人装模作样点点头,满意地看着已经在太医院站住脚的儿子。 “母亲,儿子今天在太医院得到准备消息,之前万县瘟疫时大出风头,还被院判大人赞不绝口的齐大夫出自清溪镇。”齐天亮说完之后,眼巴巴地盯着自家亲娘。 “清溪镇?那不是......不可能,当年我把你父亲留下的所有医书都给了你,一本都没给他留,那小子没办法才去府城投奔了你那该死的师伯,要不然他只怕连把脉都学不会!” 齐老夫人听到自家儿子提到清溪镇,立马想到了自己那个继子,转而她又摇摇头,在自己刻意打压下,那个逆子其实并没有学到多少医术,比起自己的亲儿子那可是差远了。 “母亲,您好好想想,清溪镇可就那么大,姓齐又行医以前可就只有咱家啊?想必院判大人提起的齐大夫就只有齐天明了。”齐天亮见自家母亲不相信,急得他围着老夫人转了好几圈。 “这倒也是,从你祖父那一辈开始,咱们齐家就一直是行医的,只是他谨小慎微惯了,一直缩在清溪镇,就连你父亲也是受了他的影响,还是我儿子最有出息,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了太医!” 齐老夫人说着不由洋洋得意起来,如果不是自己当初一力主张儿子进京,只怕现在还缩在清溪镇那个破地方呢。 “母亲!那我们怎么办?现在院判大人天天念叨清溪镇的齐大夫,只怕......用不了多久,他也会到京城来,院判大人又那么看重他,到时候儿子只怕要被他压一头。”齐天亮见自家亲娘已经想歪了,赶紧出声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 “不可能,只要有我在一天,那个逆子就不可能爬起来!”齐老夫人听到自家儿子这么说,立马气得拍起了桌子,当年她很是费了一番功夫,才将那个逆子打压下去,怎么可能让他轻易翻身? “可是儿子听说,万县瘟疫时,他可是第一个用正确的药方治病救人的,母亲,您说,是不是父亲还给他留下了别的医书?” 其实这才是齐天亮的最终目的,如果自己那好大哥的手里真的有什么医书孤本的话,誓必要将它抢过来,反正为了孝道,那人也不敢反抗自己母亲的。 “你说真的?他手里还有医书?”齐老夫人心里朋些疑惑,自己当年明明收走了所有医书,那个逆子怎么可能什么好方子?? “现在整个太医院都知道这事儿,当初万县瘟疫时,他可是第一个闯进去的大夫,在县城里跟病人一起生活了两个月呢,结果没有一点儿事出来了,陛下和国师对他都赞不绝口,听说还赏了不少好东西呢。” 齐天亮也是最近才知道这事儿的,嫉妒得他眼睛都红了,想想自己现在在太医院只是负责给各位贵人熬药太医,完全没机会在人前露脸,更不可能靠近那些贵人,他就觉得前途渺茫,如果再这样只能熬药,只怕他以前的所学都要生疏了。 “不行,得回清溪镇看看,那个赵氏也是个蠢笨的,真是个没用的废物!连个人看不住。” 很快,齐老夫人便有了决断,她不能眼看着那个逆子站起来,一定要把他再度压下去,谁也别想把自己的儿子比下去。m.biqubao.com “可是,母亲,儿子在太医院还有差事呢,只怕不能离开太久......”齐天亮听到自己亲娘的想法,脸上的笑意怎么都压不住,不过还是很快便收敛了自己的表情。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在太医院忙?趁着现在我的身体还算硬朗,还是我回去吧,只怕你回去也压不住那个逆子!”齐老夫人摆摆手,她哪里不明白自己儿子的小心思,只是这种事情还是让她这当娘的出面,免得儿子落下个不好的名声。 “多谢母亲体恤,要不让旺儿陪您回去?”齐天亮做出一副感激的样子。 “不用,旺儿是家里唯一的男丁,还是学业为重,我还是带采儿回吧,也免得路上寂寞,你去让人收拾行李,后天一早就出发。” 齐老夫人也是个雷厉风行的,立马就对这件事情有了决断,表示后天一早就带着家里只有十岁的孙女出发回清溪镇。 “是,母亲,儿子这就去准备是!” 得到自家老母亲的指示之后,齐天亮并没有继续留在后院,而是急忙去找了管家,老夫人出远门,势必要安排得妥妥当当,免得路上发生了意外,到时候拿不到遗留在老家的医书,自己也失了依仗可就得不偿失了。 等到齐天亮兴冲冲离开之后,一直守在齐老夫人身边的程嬷嬷有些担忧地说,“老夫人,您这身体要出远门可还受得了?” “放心吧,现在天气渐暖,出远门也没什么,大不了咱们在路上走慢一些,这一趟我是必须要回的,要不然还真不安心!”齐老夫人摇摇头,这一次她是一定要回去的。 “既然老夫人已经决定了,那么老奴这就下去收拾,您常用的一些趁手的物件都给您带着。”程嬷嬷知道自己说什么都不是枉然,还要白平惹了主子不高兴,便识趣地闭嘴了。 “你去吧,把常用的药都带上,以防万一。”齐老夫人见程嬷嬷还算识相,便轻声叮嘱了一声就靠在榻上闭目养神起来,她得好好想想该怎么磋磨那个逆子,现在人家羽翼已丰,可不如当年年少时好拿捏了。 ...... 今天是齐大夫迎娶二房夫人的大喜之日,医馆已经关门歇业,店里所有的大夫伙计全都休息一天,去隔壁院子里喝喜酒。 兰草和丰盛一早也装扮一新,带着他们准备的贺礼赶了过去。 他们过去的时候,发现院子里已经来了许多人,县衙里的师爷和衙役都来了好几个,正被人围着说笑呢。 兰草转了一圈没有见到齐大夫,一打听才知道已经去迎亲了,于是她便带着斐月和香梨在院子一角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然后开始打量起装扮一新的院子,和那贴上喜字的窗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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