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喜那日,病秧子相公他醒了_第287章 针锋相对,来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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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女人,怎么能够和皇后娘娘比较!
  要知道皇后娘娘这个身份可是历尽千辛万苦才得来的。
  年轻时,阴皇后更是为了救燕帝受了不少伤,不然怎么会只生下一个太子肚子就没了动静!
  “金妃娘娘,您说的是。”
  宿聘没有和金妃硬着来,她温声软语道:“不过奴婢提醒您一声,即便您生下皇子,您也只是一个妾室,只要皇后娘娘还在,您永远爬不上那个位置!”
  似乎还觉得不够,宿聘盯着金妃的腹部,阴阳怪气地道:“还有您生下的子嗣,也只会是太子殿下的臣子!”
  金妃高高兴兴的神色猛地黑沉下来。
  她冷冷地扫过宿聘。
  “来人,给本宫掌嘴!”
  金妃当真是气得怒火翻腾,要不是顾忌身份和肚子里的孩子,她都要亲自动手打阴皇后身边的这条乱咬人的狗了!
  宿聘冷笑一声。
  她压根没将金妃放在眼里,几个纵身,便出了宸云宫。
  金妃狠狠地跺了跺脚:“这个贱婢!”
  “娘娘,您消消气,别伤到了自己的身子。”宫女们跪在地上,战战兢兢地安抚。
  金妃一脚踹在最近的宫女肩膀身上:“滚,都给本宫滚!”biqubao.com
  几个宫女淅淅索索地跪行出去,生怕吵到金妃,令她将气出在自己身上。
  “站住,你去和皇上说说,本宫看了皇后送过来的珊瑚,肚子就开始疼了,让皇上来看本宫,还有太医,都给本宫去传!”
  宫女们不想接这个差事。
  谁都知道金妃自从怀孕,皇上以影响金妃养胎就没来过宸云宫。
  这肯定是请不来皇上的!
  “还不快去,是想本宫摘了你们的脑袋吗?”
  “奴婢这就去!”
  金妃甩了甩衣袖,坐在椅子上,直直地喘着粗气。
  突然,她似乎是想到什么,去桌子前面写了一封信,又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发簪放在信封里。
  她叫来贴身宫女,阴沉着脸道:“知道送到哪里去吧?”
  “奴婢知晓。”
  金妃揉了揉太阳穴,柔弱地道:“速度越快越好,千万别出现差池,皇后敢让一个奴婢这么折辱本宫,本宫可不会咽下这口气!”
  半个时辰后,太医来了。
  但燕帝依旧没有出现在宸云宫,金妃心中窝了一团火气,她想把眼前所见的东西都给毁了!
  太医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娘娘,您不能再动怒了,影响胎儿和您自己的凤体。”
  金妃闭了闭眼,面对太医还是收敛了脾性。
  “嗯。”
  “臣给您开几副安胎药,您按时吃了。”
  金妃见不到燕帝,对这些事都提不起来兴趣,对太医道:“这些琐碎的事你和缪珠去说。”
  缪珠是金妃的亲信,贴身宫女姑姑。
  “是。”太医正好不想和金妃打招呼,听见这话,感恩戴德谢过了,跟着缪珠去了旁边。
  金妃走到外面,看着无边月色。
  眼神越发的深邃。
  等太医走后,门口多了道人影,等走近了,金妃眼睛一亮。
  “妙语,信送到了?”
  “送到了。”妙语颔首。
  金妃急不可耐地道:“他怎么说?”
  “娘娘莫急,他会安排好的。”妙语脸色冷淡,和普通宫女很不相同,“娘娘只需要等待,明日便会有好消息。”
  金妃喃喃道:“还是他好,会想着本宫。”
  妙语嘴角抿成一条直线,没再吭声。
  ……
  与此同时,双水镇。
  红薯大丰收,味道又好,还有红薯藤可以喂猪的消息瞬间炸开了锅。
  包括溪水村在内的其他几个周边的存在都来观摩。
  还有的想要向程筠购买母种。
  程筠没有吝啬,只说来年开春让这些人来找她买,毕竟这些人第一次接触红薯还不知道怎么保存。
  大家伙都没意见。
  “程娘子,你可要说话算数,别到时候没有卖的了。”
  “两万多斤,怎么可能没有卖的?”程筠说了个数字,让来看戏的人都震惊住了。
  “真有那么多?”村民们瞪圆了眼睛。
  程筠没有隐瞒:“骗你们做什么,若不相信尽可以去看看,反正我们村子的地窖都装满了。”
  “哎哟,那可真是个好东西,我们来年肯定也要种!”
  这是有利百姓的良种,程筠不会藏着掖着。
  在这个吃不饱肚子的年代,吃食大过天啊,只有有了吃食,才能活下去。
  “好。”
  地里面的红薯藤都剁碎了,红薯根部都抖落了土喂牛了。
  溪水村的村民们赚得盆满钵满,对程筠佩服的五体投地。
  “当初筠娘要买那红薯我还以为当了冤大头呢,还是筠娘有远见!”边上,周婶笑呵呵地说了句。
  “可不嘛?谁能知道这没见过的玩意还能吃!”
  “据说还能做什么红薯粉,红薯糍粑呢,筠娘正在捣鼓,等过段时间我们去和她学学,免得来年太多人找她我们都排不上号了。”
  “是这个理。”
  程筠在溪水村待了三天。
  把红薯种植、吃法、保存讲得一清二楚才回了镇上。
  她不能保证明年还在这,只能提前教学,这样明年开春,那些村民们还能找溪水村的人学习。
  “筠娘,等红薯的种植法传遍整个燕国,那些百姓肯定会感谢你。”
  程筠坐在院子里,切着红薯条道:“谢不谢的我不在乎,毕竟这些东西只是碰巧。”
  柳慧娴道:“我看才不是碰巧,是冥冥之中天注定的。”
  “是么?你还信命?”程筠打趣了句。
  柳慧娴笑出声:“命信不信的,好像没那么重要,我当初以为自己没多少年活头了,都认定自己要死了,可还是遇上了你,这不就是老天在和我开玩笑吗?”
  程筠想到自己以前不顾性命的出任务。
  为组织卖命,后来临到退休睁开眼就到了这个朝代,确实从未想过的滑稽事。
  “是,老天就爱开玩笑,我们现在就只需要活好当下,其余都不用去想。”
  柳慧娴突然觉得程筠像是夫子,一本正经地道:“筠娘,你说的话和大道理一样。”
  程筠往柳慧娴嘴里塞了根晒好的红薯条:“试试味道如何?”
  “很香,有嚼头!”
  程筠继续切红薯条。
  “程娘子!”张宣的声音突然出现在门口,他手里拿着一封信,“我师父写信回来了,还给了你一封。”
  程筠让他拆了念,头也不抬。
  “程筠亲启,吾已到神医谷,只是冤屈过去数年,一时半会摘不干净,还要花费时间解决,你在镇上可还好?这万医楼确实是个好地方,只是可惜吾不能进。”
  “你还要多久才来神医谷?对了,那位内门弟子萧蔷与赫连朝云,又往燕国去了,你们恐怕还会碰面,望小心珍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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