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璇也很幸福,素白纤细的手更是不安分地乱摸。 男人常年习武,身材极好,那发达的胸肌以及块垒分明的腹肌,嗯,有点硌人了。m.biqubao.com 她摸得欢快。 却忘了大早上的,男人比较容易起火。 时阙本就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哪里受得了? 他在失态之前,抓住她作乱的手,低声说:“阿璇,不要闹。” 以往都是他主动,她被动,他靠近,她后退,现在,似乎反过来了? 他很快被她弄得身心大乱,随时要吃人。 “夫君不喜欢我这样吗?” 琅璇正摸得不亦乐乎,被制止,可不高兴了。 她抿着红唇,语气嗔怪,抬眸看他,却见他红着一张脸,身体紧绷,似乎很不自在? 为什么? 他们是夫妻啊。 应该坦诚相见很多次了吧? “夫君,你这是害羞了么?” 琅璇睁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那天真无辜的模样,完全小女儿的情态,就像是一朵出水芙蓉,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她歪头看着他笑,眼尾的红色小痣灵动可爱。 当然,最可爱的是她现在满心满眼都是他。 甜蜜与欢喜汹涌袭来,占据了他的心。 但狂喜之余,又生出一些愧疚感。 毕竟他让琅璇爱上自己的手段格外不光彩。 他有短暂的懊恼、自责:这真是他想要的结果吗?建立在欺骗、虚假上的爱情有意义吗?如果琅璇哪天恢复记忆,会恨死他的吧? “怎么了?” 琅璇看他不说话,目光很凝重,笑意渐渐散去了。 她笃信他们无比恩爱,但他们怎么爱上的? 还有,他今年多大了?住在哪里?父母做什么?他做什么?他喜欢什么? 她对他一无所知。 这种一无所知让她很自责:她是他的妻子,怎么能把他们的相爱过程也忘记了? 如果她都记得,现在他面色凝重,心情不悦,她定知道怎么逗他开心。 “阿阙——” 她不知怎么逗他开心,索性紧紧抱住他,用行动支持他、温暖他。 时阙在她抱住他的那一刻跟自己和解了:怎么会没有意义呢?她在他怀里,他在她心里,他们是相爱的,哪怕这相爱的日子不会太久,只要他拥有过她,便足够慰藉余生了。 “阿璇,我爱你,只爱你。” 他低头吻住她的唇,唯有触碰她,才让他感觉自己还活着。 所以,无论他做了什么,无论他多卑鄙,都是值得的。 一吻结束。 琅璇娇喘微微,差点呼吸不过来。 他的吻好霸道哦。 但充斥着热烈的爱意,让她无法拒绝。 她幸福地闭上眼,靠着他宽厚的肩膀,小声喃喃:“夫君,我也爱你的。” 时阙听着她的告白,心里又酸又甜,紧紧抱住她,亲着她的长发:“阿璇,谢谢你爱我。” 琅璇听了,很认真地说:“是我该谢谢你。阿阙,谢谢你爱我。” 她的意思是她生了病,亏他不离不弃,还带她来这里看病。 时阙不知她所想,听着她的话,大抵心虚,总觉得有点讽刺:他掳走她,篡改她的记忆让她爱上自己,他还真是爱她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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