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626章 找到庾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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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拖着扫把悻悻离去。
  庾慈起身抖了抖筋骨,旁人的议论他好像根本听不见。
  亦或说到了他这个境界,旁人谁说什么,他也不会往心里去。
  庾慈悠哉悠哉的走着,找了个馄饨摊坐下。排出五枚铜板叫了碗馄饨,还让摊主加了个荷包蛋。
  沈桃把迈出去的脚收了回来。
  早饭!
  又是早饭!
  沈桃整个人都不好了!
  沈桃捅咕月影,“你去问问,他是不是庾慈。”
  月影刚要抬腿,沈桃又拉住他,“算了算了,还是等他吃完饭,我亲自去问才显得尊重。”
  月影退后,靠着一家店铺的墙等待。
  沈桃走来走去,走来走去,消化肚子里的食。
  这个庾慈,看着不修边幅,穿戴也邋里邋遢。要不是他先排出铜板,估计馄饨摊主都以为他是来讨饭的乞丐。
  可就这样一个庾慈,他吃饭十分板正,慢条斯理的咀嚼吞咽,一举一动比上流贵族还规范。
  由此可见,他未出家前,想必家境殷实,是世人仰视的存在。
  也不知经历了什么样的心境,他才会少年时遁入空门,中年还俗,过上了这般睡人家牛棚鸡窝的日子。
  但观他心态,很平和,很怡然。
  一碗馄饨,庾慈足足吃了半个时辰。
  沈桃要是长胡子,那都要吹胡子瞪眼睛了。给她这个时间,她能吃八十碗。
  眼看庾慈放下筷子起身,沈桃冲月影勾了勾手,两人一阵风似的刮到庾慈面前。
  庾慈一点都不惊讶,捋了捋胡须道:“小友终于肯现身了?”
  “哈?”沈桃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看来小友并不知道自己这一身官袍有多惹眼。”
  沈桃低头看了看。
  惹眼吗?
  也是,刚开始穿官袍逛大街,总有人投来讶异的眼光。
  到后来,她习惯了。
  沈桃一拱手,“想必您就是庾慈前辈。”
  庾慈得意的一扬下巴,仿佛头上的鸡毛不存在:“正是老朽,小友你找我有何事?”
  沈桃噼里啪啦将林岳和尹关的事全说了。
  庾慈掐腰往后一跳,像个老顽童,“呦呦呦,那两个老东西也在孟蒲县?”
  “早知道他们也来了,昨天就应该找他们喝酒。”
  “小友,你可千万别和尹关喝酒,那个老东西最喜欢劝酒,上次就把我给劝多了。”
  “老朽可不服,这次再遇到他,非要把他喝的三天下不得地。”
  沈桃赶紧摆手,“别介别介,还有正经事,办完正经事你们再喝,晚辈做东。”
  庾慈挥挥手,“老朽今日还要去斗酒场品酒,我答应你了,你且去办正事,办好了告诉我一声。”
  沈桃鞠躬拜谢,“那就谢过前辈。”
  庾慈大步走出老远,“去吧去吧,老朽喝酒去喽。”
  **
  耽搁这会儿工夫,沈桃已经没那么撑了。
  她吩咐了月影几句,自己则去了距离斗酒场最近的一家茶楼等候。
  酒楼就算了吧,她现在是一丁点饭味儿都闻不得。
  月影动作很快,也就半个时辰,就带了一批人过来。
  这些全都是斗酒客,把手里的活儿交给手下,急匆匆赶过来见沈桃。
  沈桃最开始向各县发挑战书的时候,这些斗酒客私下里没少笑话她。
  笑她不知天高地厚。
  天下美酒众多,怎敢说自家产的酒是最好的?
  他们义愤填膺,都想好好给沈桃上一课。让她知道天下之大,莫要当那呱呱叫的井底之蛙。
  真正来到孟蒲县,参加了斗酒赛后,他们才知道自己才是井底之蛙。
  人家沈桃那是想斗酒?人家玩的是高端局,是想带活孟蒲县的同时,助力酒业更上一层楼。
  别说骂沈桃了,现在他们都想把沈桃当爷爷给供上,一个个见了沈桃点头哈腰。
  沈桃开门见山:“各位不要客气,本官找你们有正事。”
  “你们的酒水在本地都是相当出名,但各位也看到了,如今这斗酒场上,京城来的百花酿呼声最高,有望拿下魁首。”biqubao.com
  一斗酒客道:“大人,不瞒您说,现在能不能得第一,对我们来说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怎么让客人觉得酒好,多下订单。”
  沈桃摇头,“非也非也。天下斗酒客云集孟蒲县,夺下魁首将扬名天下,各地订单纷至沓来。”
  ……
  沈桃把对林岳那套说辞,原封不动的搬过来。
  斗酒客听完后,茅塞顿开。
  对啊。
  酒的口味不同,喜欢的人群也不同,怎可同一标准衡量,怎能只有一个第一?
  一斗酒客脑子灵活,发觉沈桃找他们过来,肯定别有深意,“那沈大人的意思?”
  沈桃口若悬河,如此这般,这般如此,“你们可能做到?”
  斗酒客连连点头,“大人,你就等好吧。”
  沈桃:“你们回去准备,瞭望台上旗摇三下就行动。”
  “好的,大人。”
  斗酒客回到赛场,他们以自己的摊位为中心扩散出去,开始与别的斗酒客沟通。
  品酒的人只顾热闹,也察觉不出异常。
  殊不知,一场关于酒水的争议和大战,即将打响。
  **
  庾慈进了斗酒场,环视四周,感觉比昨天还热闹了呢。
  昨天他是从后面一排,依次喝过去的。
  今天就选眼前这排吧,而且这排里面有个摊位极热闹。
  他踮脚朝着大伞下悬挂的木牌看了看,京城,百花酿。
  这酒他以前去京城的时候喝过,味道确实好,挺让人怀念呢。
  待会依次喝过去,他也好好再尝尝百花酿。
  庾慈一个摊位一个摊位的往过喝,很明显,今天各家给的酒水量比昨天少了。
  孟蒲县统一的杯子,昨天都是给满满一杯。
  今天就只有一个杯底儿,只够尝一口的。
  但你要说没品出味儿,管人家要,人家还会再给。
  庾慈估摸着,他们可能是带的酒水不够多,为了维持三天的比赛,只能减量提供。
  庾慈排队等着领酒的同时,发现一个事儿,昨天汉子们擂鼓擂的特别勤。
  到了今天,那些汉子歪在树荫底下休息,进场小一个时辰了,鼓就响过两次。
  斗酒客也很着急,卖力的吆喝,却始终拉不来订单。
  庾慈聪慧,一下想通了关键。天下斗酒客云集孟蒲县,一旦明日选出头筹,必将名扬天下。
  商人们不见兔子不撒鹰,这是手里捏着底牌,等着明日第一名出现,再蜂拥过去下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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