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乘坐马车朝众海酒楼行去。 众海酒楼名字叫的大气,其实是个小馆子,开了很多年,四处都油腻腻的。 小馆子定价低廉,还有说书人在这里讲些奇闻轶事,很多市井小民都爱来这里喝酒。 李安用扇子遮了半张脸,找了角落的空桌坐下。 刚落座不久,就听一个喝的醉醺醺的大汉喊:“张快嘴呢!赶紧让他出来讲故事!” 掌柜安抚:“张快嘴刚讲完一场,你就容他喝口水歇息片刻。” “歇个屁,他就是干这个的!老子干活的时候,怎么没人让我歇着?赶紧叫他出来。” “就是的!歇啥,快出来!” 一群醉鬼跟着起哄,闹哄哄的,李安皱了下眉。 在这个地方说书的人,还讲他的故事?了解他吗,能讲到位吗? 掌柜到底把张快嘴给喊出来了。 张快嘴人长的很瘦,双颊凹陷,就显的颧骨突出的厉害。 他走到桌后,道:“各位爷找张快嘴,张快嘴这就来了。今儿快嘴没别的故事,就根据最近孟蒲县发生的大事小情,给你们分析分析县令大人。” “哎……”听众人这语气,不是多想听。 张快嘴也没给大家选择的机会,直接道:“话说三年前,咱们孟蒲县县令冯家照在位。那时候啊,他口袋是鼓溜溜的,咱日子好过没?” “没有啊。冯家照下位,来了县令李安。这小伙长的精神,仪表堂堂,一看就是气质不凡。” “你们总说沈桃好,所以就忽略李大人做的事。” “他搜刮民脂民膏了?” “他欺压百姓,占人财产了?” “并没有!他没有沈桃搞的那么轰轰烈烈,但是稳扎稳打,带着孟蒲县稳步向前。”biqubao.com “就拿这次的事儿说,这是两个县城的博弈,一旦孟蒲县胜了,是不是沈桃会来开厂?” “码头是不是能收取更高的运费?这银子用在谁身上?你们呀。” “虽然这次博弈我们输了,但是,胜败乃兵家常事,还有别的机会啊。” “你们倒好,逼上门要说法,还鼓动许多人去鹤县。” “县令大人为啥抓人下狱?壮劳力都去了鹤县,咱孟蒲县咋办?” 这几句话简直说到李安心坎里了。 他眼眶子发热。 没承想最理解他苦心的,竟是一个说书先生。 有人放下筷子,“听你这么一说,我感觉是错怪他了呢。” 张快嘴神秘摇头,“这就叫站在什么高度想什么事情,你没有他境界高,自然理解不了。” “那都已经错怪了,该如何补救?” 张快嘴笑道:“赶明个看见他,给他鞠个躬,全当是道歉了,以后听他话呗。” 李安这才明白,早上为何有人对他的马车鞠躬。 张快嘴真乃他的知心人。 众人又央着张快嘴讲些李安小时候的事。 张快嘴胡编乱造,把所有美德都加在小李安身上。 李安一方面笑他胡扯,但一方面觉得,自己就该是这样的人。 心里满意极了。 等到张快嘴讲完,回后堂歇息。 李安才起身拿下扇子,众人见是他,纷纷脸红的给他鞠躬,向他认错。 李安装模作样的原谅了。 而后,他走进后堂,向张快嘴一拱手,“知我者,先生也。” 张快嘴受宠若惊,“大人,竟然是你。”他本欲向前,又赶紧搓搓手后退,生怕身上的脏污碰到李安似的,嘴里冒出一连串的吉祥话。 李安道:“我与先生一见如故,如若不忙,和我去鼎盛楼喝上一杯,好好聊聊?” 张快嘴一口应承下,与李安前后脚出了门。 到了鼎盛楼,两人举杯共饮,相谈甚欢。 直至下午,两人才相扶着从鼎盛楼出来,依依不舍的告别。 往后两天,都会冒出不同的人宴请李安。 有时听说李安在鼎盛楼吃饭,都要进去敬酒。 李安每次回家都醉醺醺的,妻子怨声载道,劝他少喝一些。 这日他去了酒楼但没喝酒,赶上马车轮子坏在半路,他就让衙差卸了马,打算自己骑马回去。 衙差怎么劝阻他都不听,他刚才在酒楼收了人家贿赂的银票,他想快点回家数数有多少。 马半路遇到疯狗,把马给惊了,一路狂跑。 好巧不巧,有人的独轮车坏在路中间,他正费力的把独轮车上的东西往下搬呢。 见到疯马,他吓坏了,扔了东西都跑。 又是独轮车,又是车上的货,把路堵的死死的。 马抬蹄一跃,落地时后蹄踩在独轮车上,一崴,倒下去了。 李安被甩下马,而马因为巨大惯性往下栽,正好栽李安身上。 他摔晕了不说,身上汩汩冒血。 抬回家一瞧郎中,好家伙,肋骨被马砸断了,插进内脏,没活头了。 在家躺了三天,人没了。 钱拐子直奔大伯家里报喜,“大伯,你可真有招!他落马以及被马砸坏,你都算到了?你咋弄的,你告诉告诉我。” 大伯嘴角抽了抽。 他不好意思说他安排的人除了跟踪,到现在为止啥都没干呢吗。 他们计划,一方面派人在城外拦截李安的折子,一方面等李安黑灯瞎火的独自外出,就把他抓了扔井里。 谁承想城里冒出一个叫张快嘴的,估摸是想攀李安的高枝,到处宣扬他好,还真忽悠了一些百姓给李安道歉。 亦或说,百姓不想得罪李安这个疯子了。 张快嘴的出现也给了旁人启发,他们想抱李安大腿,所以天天宴请他。 喝多的李安天天被人护着回家,一回家睡的和死猪似的,也不出来啊。 以至于钱伯的计划根本无用武之地。 不过,老天也是长眼了。 直接给李安安排了车轮坏,单独骑马走,疯狗惊马,独轮车拦路,马砸人,一件套把他送走了。 走的略微有点潦草,但又严丝合缝。 但凡哪个环节没到位,他都死不成。 当真时也,命也。 轰轰烈烈安排了一场全城谋杀,生生没用上。 这玩意闹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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