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宅院里,小丫鬟正服侍江氏换衣。 江氏喝了些酒脸色酡红,低声哼唱:“我最怕,最怕烟雨蒙蒙,看不清……” 小丫鬟拍马屁:“夫人,你唱的可真好听,嗓音像莺儿一样。” 江氏:“少拍我马屁了,不得不说,那沈桃还真有两份本事。这曲儿妙,戏也妙。 不过再妙也不行,谁叫挡了相公的路呢。 琴轻,你这就出府一趟,把我在宴席上说的那些话找两个人散出去。 我得让屏县的人知道,这位沈东家,她想让男人抬不起头。” 琴轻乖巧:“知道了夫人,我服侍您躺下就去。” 江氏躺在美人榻上扇扇子,琴轻出府传话去了。 一夜之间,屏县的人都知道黑风戏楼的新戏,被县令夫人给批了。 人听谣言,只听自己想听的一部分。 一大段话没能记住,只能记住其中一句。县令夫人说这戏里的男人啊,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那男人到底犯了啥错? 有点想看~ 内心蠢蠢欲动~ 莫非有车轮能从脸上压过去那种情节?~ 男人们更想看了。 女人们记住的是——县令夫人说,这戏能让天下男人都抬不起头。 哈?!~还有这种好戏? 那必须得去看看! 翌日,黑风戏楼还没开,门口就聚集了黑压压一片人。 人人都是带着问题来看戏的,比如,他真的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一场戏结束,观众意犹未尽的涌出戏楼。 有人当街就因意见不合而争吵。 “他那是宠妾灭妻,可不是天下男人都犯这样的错,把男人都当傻子啊?” “这话说的,天下男人皆爱美色,怎么就不是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了?” “偏听偏信小妾的,这男人耳聋眼瞎,不辨是非,非君子,不及君子,更不可比君子。” “情之所至,心之所向嘛,男人都这样。” “放屁,随心而为,不辨是非,非真丈夫!” 你来我往,形成两派。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嫡出的站一派,庶出的站一派。 屏县商人往来众多,对戏好奇,对这场辩论更好奇。 想必情深深雨蒙蒙的话本子,伴随这场讨论,会很快飞出屏县,飞到全国各地。 这个世界的财富和权利,掌握在大部分嫡子女的手里。 戏里的陆振华把嫡女逼的去青楼当乐师,此番行径在江氏嘴里竟是男人都会犯的错,这不是公开承认宠妾灭妻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吗? 宠妾灭妻是小事,嫡子女的权利就无法保证。 江氏得罪人得罪大发了。 董修听到传言,人都吓傻了。 江氏办赏花宴是他授意的。 目的一,让江氏结交当地妇人,有时妇人说的话,能透露很多有用信息。 目的二,给屏县人人敬仰的沈东家一点下马威。无需多话,只要她带人去赏花宴唱曲儿,目的就达到了。 谁承想江氏蠢笨如猪,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还被传的沸沸扬扬。 若真被人参一本,他这官也不用当了。 为今之计,在事情没有扩展的更大时弃车保帅,休了江氏。 董修到家时,江氏正闲情逸致的插花呢。 琴轻一边给她捶肩膀,一边拍马屁:“夫人,您这颜色搭配的可真好!” 董修气急败坏,外边都成那样了,她还有闲情插花? 插个屁!董修一把将桌子掀了。 江氏吓的连连后退,“相公,你这是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要休了你!” 江氏愣怔片刻,好像没听懂,“你……你要休我?” “正是!来人!伺候笔墨纸砚,我现在就写下休书,你们尽快整理江氏的嫁妆,和她一同送回江家。” 相处多年,江氏知道董修动真格了。 她膝盖一软就跪了下去,抱着董修的腿哭:“相公你别吓我啊,咱们夫妻十载,膝下还有一儿一女,就算不看我的面子,看孩子的面,你也别这么吓唬我。” 董修:“看孩子的面?看孩子的面更要休了你。 你知不知道你给我闯下了塌天大祸!不过是一场赏花宴,就传出你赞成宠妾灭妻。 要是有人参我一本,咱们全家都要玩完。 现在休了你,自然保全了你的一双儿女。过后我续了弦,会把你的儿女过继到她名下,让她们忘了你。” 江氏抱着董修的腿祈求:“相公相公,赏花宴是你让我办的,也是你说要给沈桃一个下马威。 沈桃这人十分狡猾,她用了新曲儿、新戏来对付我们,不但没能给她下马威,我还成了她宣传的噱头。 我实在是为了讨回些颜面才口不择言,其实那番话并非我本意。 相公,我可以解释给别人听,你千万别休我,更别让孩子忘了我啊。” 夫妻多年,江氏虽然见识不足,有些小家子气,可对董修绝对百依百顺,万分诚心。 董修看她哭成这样,也有些动容,语气软了三分。 “江氏,如今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不少商人还定了话本要带去外地卖,这事瞒不住的。” 江氏不可置信道:“我只是让琴轻把我说的话找一两个人散出去,应该没那么快会传遍全城……” 董修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你……你说什么?这消息还是你主动散播出去的?” 江氏哭嚎:“相公,琴轻只告诉了一两个人,肯定是有人在背后使坏。 你别怪我,我也是想替你对付沈桃。她手里赚钱的买卖太多了,听说还要盖市场。她要是倒台了,你就可以接手过去。 到时名声是你的,钱是你的。我也是为了你才想打压沈桃,才故意说她挑拨男权。” 董修坐到椅子上:“休你这件事,肯定是改不了。你们那个江家也不是好待的,你干脆找个庙去做姑子。” “你让我做姑子?”江氏惊的忘了哭。 “不是一辈子让你当姑子,你先避避风头,等这件事淡了,我接你回来做个外室。biqubao.com 至于孩子,你想也不要想,肯定要记在正室名下。否则以你的名声,你儿子女儿未来也不用嫁娶了。” 江氏可真棒,小嘴巴巴一顿,自己就从正妻变成外室了。 这买卖,血亏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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