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寨有只白骨精,她凶名在外!_第349章 老六叔真是个人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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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氏第一次在屏县办赏花宴,倒是挺尽心尽力,酒菜点心都是城中最出名的。
  众人赏过花后围坐一桌寒暄。
  大抵都是吹捧江氏,她一直掩嘴轻笑,眼下的褶皱都笑出来了,可见十分受用。
  宴席过半,江氏看向沈桃:“沈东家,劳烦你的人唱些小曲儿给各位夫人助助兴吧。”
  沈桃轻笑:“好的夫人。”
  沈桃一抬手,对面的老六叔就接收到信号了。
  他快步跑到后台,“快,准备起来,马上就开始了。”
  众人检查衣服和妆容,都是第一次亮相,紧张之余难掩激动。
  不多时,乐师轻捻琴弦,悠扬的曲声响起。
  赵玉花面带纱巾,身着层层叠叠的纱衣,发间还簪着数片又大又飘扬的羽毛,衬得她如同仙子。
  这妆造借鉴了依萍在大上海舞厅唱歌时的造型,唱的歌曲也是依萍最拿手的《烟雨蒙蒙》。
  “我最怕,最怕烟雨蒙蒙,看不清,看不清你的身影。
  我曾经,曾经对天呼唤,天在哭,我在哭,你在何处。
  往事一幕幕,伤心一幕幕,你的眼光你的笑,伴我今日孤独……”
  江氏为了下沈桃的面子,乐师一扒拉琴弦,她就开始和周边几位夫人说笑。
  目的就是转移人家的注意力,别去看台上的演出。
  谁承想,赵玉花的歌声好像有吸引力,最后连江氏都忘记说笑,专心听起了曲儿。
  词写的非常直白,但配合赵玉花婉转凄美的歌喉,让人欲罢不能。
  唱到第二段时,有对乐曲敏感的夫人都可以跟着哼唱两句了。
  一曲终了,幕布逐渐合拢。
  诸位夫人不知是沉迷曲子,还是透过曲子想到了自己或轰烈或伤心的过往,总之席间一片沉默。
  这就是音乐的力量吧,可以打动人心。
  老六叔嗓音沉着,仿佛现代声优般读起旁白。
  “陆家祖上曾显赫一时,传到陆振华这一代早已没落。陆振华的正妻傅文佩及她的女儿陆依萍糟人暗算,被赶出家门。
  母女俩生活拮据,陆依萍不得不瞒着母亲,去青楼当乐师维持生活。老天不怜惜苦命人,傅文佩生了重病。
  陆依萍为给母亲续命,不得不厚着脸皮登门,向父亲讨要银钱。
  故事就此展开。”
  其实依萍的母亲并不是正妻,可为了制造戏剧冲突,更符合朝代背景,沈桃把她改成了当家主母,而雪姨是小妾。
  老六叔语毕,幕布渐渐拉开,赵玉花扮演的依萍一身粗布麻衣,坐在母亲病床前。
  母亲奄奄一息,郎中说要用百年老参续命,她奔出家门去向父亲求救……
  这一幕应该天降大雨。
  在古代弄天降大雨有点难度,毕竟湿了舞台演员容易摔跤,而且女子衣服湿了对名节不好,干脆就省略了下雨这段。
  接下来,陆振华得知依萍出入青楼而震怒,挥鞭抽打依萍。
  “依萍”趁势滚到舞台边缘,有人在她背后摸上条条血渍。
  鲜血淋漓,看的那些夫人又心疼又害怕,频频用手绢挡眼睛,还耐不住想看,就偷偷露出一条缝。
  一场戏一个时辰,是黑风戏楼的规矩。
  夫人们看的忘了动筷,直到谢幕才发出唏嘘声:“没了?就没了?”
  戏演完了,就到了开喷的时候。
  “这个陆振华是个老眼昏花的,被那个雪姨娘一挑唆,就对嫡亲的女儿下了狠手。”
  “可不是吗,都是他陆振华的种,瞧瞧如萍梦萍还有陆尔豪过的是什么日子,依萍过的又是什么日子。
  他不给钱养女儿,逼的女儿走投无路才去当乐师。虽然干这行不怎么光彩,可她能怎么办?她还有一个生病的娘要养!”
  江氏看完戏心里就跟长草似的,太精彩,她太想继续看下去了。
  沈桃笑着问:“夫人,你瞧瞧我这新戏怎么样,可还入眼?”
  江氏没忘挑刺的初衷,点评道:“倒是挺抓人眼睛。不过啊,各位也不该这么骂陆振华。
  他有什么错?他不过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而已。若是他的正室大度,与雪姨娘和平相处,也不至于落得这个下场。
  沈东家的戏要是这么演,可是要让全天下的男人都抬不起头了。”
  江氏心想,她这番话要是流传出去,看戏的男人定会觉得沈桃要煽动女子痛恨陆振华,背后的意思是挑战男权。
  到时不用她动手,这全天下的男人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她给淹死。
  诸位夫人面色难看。
  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这根本不是犯错,而是犯了律法。
  那可是宠妾灭妻,乱嫡庶长幼啊!要是当官的这么干,被人参上一本,官位都得丢。
  江氏之所以有这种思想,是因为她就是庶女出身,从小没少受苦。
  刚才看到雪姨娘笼络陆振华,让她的儿女过的比嫡女还好,她心里甚至有些埋怨她娘没本事。
  若她娘有雪姨娘的本事,她岂不是比嫡女还风光?
  沈桃看诸位夫人的面色,就知道江氏犯了众怒。
  在座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正妻,就连她江氏也是。
  她公然说宠妾灭妻的男人没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沈桃略一拱手,低眉顺眼道:“夫人说的极是。”
  她面上恭顺,实际心里都笑翻了。这蠢货给自己挖了一个坑还洋洋得意呢。
  江氏见沈桃做小伏低,心情就很愉快。她又拉着诸位夫人喝了些酒,这才散了宴席。
  江氏有了些酒意,被丫鬟搀扶回房歇息。
  江氏一离开,那些夫人转瞬变了脸色,气冲冲的带着侍女离去。
  回到黑风山,沈桃问老六叔:“情深深雨濛濛已经拍了几场?明日就在戏楼开演,可行吗?”
  老六叔拍着胸脯保证:“已经拍了四场出来,可以演的,相信我没错的。
  我是谁啊,我可是咱们黑风山的扛把子六!有我在,你放心。”
  沈桃:……扛把子六?他自己给自己封的?
  “老六叔,今日江氏的话,你可听清了?”
  老六叔:“听清了,这娘儿们,她不像好人啊!”
  老六叔捏着嗓子,晃着脑袋模仿江氏:“他有什么错?他不过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而已。若是他的正室大度……”
  沈桃嘴角抽了抽,她怎么没发现老六叔这么有天赋,他学的一字不差。
  简直是八卦天才,全能小喇叭。
  沈桃拍了拍老六叔的肩膀,“老六叔,黑风山有你,幸甚。”
  老六叔异常郑重:“我不姓甚。”
  沈桃:“……行,我知道你户籍上姓刘,叫刘六。溜溜啊,我交给你一个任务,你把刚才那些话到街上去散布,逮谁就和谁说。”
  喜欢冲到传谣第一线的老六叔简直太开心了。
  你们谁遇到过带薪传谣的?没有吧,可老六叔有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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