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长征大长腿一跨,直接在自行车上坐定,随后示意苏茉坐到后座。 “苏同志,上车吧,我载你回去。” 苏茉应了声,便跳了上去。 陆长征大长腿一蹬,自行车“嗖”一声,一溜烟就走了。 苏茉吓得赶紧抓紧后车架,坐定后才想到,这个时代,貌似只有处对象,才可以坐男同志自行车后座的。 呃…… 她现在跳下去还来不来得及? 不过,她现在多少还是个病号,应该没大问题的吧…… 要知道,这个年代,名声对女人可很是重要的。 名声坏了,不仅要面对流言蜚语,还要面对各种二流子的骚扰。人们可不会同情你,他们只会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不管什么年代,女人总是格外的艰难。 “我救你的时候,做了一些急救措施,村里可能会有一些风言风语。”轻微的风声中,陆长征开口,“你要是愿意,我们就结婚。” “啊?”苏茉吓了一大跳,差点从自行车上蹦下来。 “农村不比海市,这里村民思想比较落后。你当时已经没呼吸了,我只能对你进行心肺按压和人工呼吸,在村民们看来,你就是被我摸了亲了,已经没了清白。”陆长征解释。 陆长征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不然也不可能短短七年,就从一个毫无背景的农村小伙,混到如今副营的职位。 他不会因为农村的几句流言,就随便娶一个女人,他要是不愿意,别人拿枪指着他都不行。 虽然他这次,就是回来相看的。但实际上,在进病房前,他都没有要娶苏茉的想法。 陆长征今年24岁,实际上他自己并不急着结婚。但他爷爷年纪大了,近两年身体越来越不好,上次写信,说想在闭眼前看到他成家。 陆长征佩服的人没几个,他爷爷就是其中一个。老爷子是参加过抗战的老兵,因伤残退了下来,陆长征去当兵就是受他影响。 既然是老人家的心愿,他愿意去满足,所以他回来了。家人也给他找好了人选,只等相看后满意,就可以领证结婚。 对方他也知道,是文工团的,他在部队见过几次。对方应该是对他有意,他对对方倒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要结婚也不是不行。在家人看来,他们也是极般配的。 他本来也以为,他会和那个文工团的女人结婚。但,他推开病房门后,他的想法就变了。 入眼所见,那个娇美的女人坐在病床上,脸上都是狡黠的灵动,看到他们进来,错愕的微微睁大了眼。 那一刻,陆长征的心弦动了。 那女人绝对不如她长相那般娇柔,那俏丽的外表下,有着一个生动的灵魂。 他忽然觉得,以后的日子要是有这样一个人相伴,应该会很有意思。 于是,经过深思熟虑后,陆长征问出了口。 他虽然想和她结婚,但也尊重她的意思,她要是不愿意,他是不会强迫她的。 但若她不愿意,那陆家村她只怕是不能待了,不然村里的流言,就能把她逼疯。 若真这样,他可能要找关系给她换一个大队,或者给她找份工作,让她离开那里。如此,也算全了他的初次心动。 见对方一直没有回应,陆长征追问:“你怎么想的?” “啊?我要考虑一下,我对你又不了解,不能这么冲动就结婚吧。” 苏茉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并不会跟这个时代的人一样,对解放军带着天然的滤镜。 陆长征闻言,一个急刹停了下来,对苏茉道:“苏同志,你先下来。” 苏茉:…… 这是看她没答应,自行车都不给坐了? 苏茉下来后,陆长征也跨了下来,把自行车停好后,立正对着苏茉敬了个礼。 “苏茉同志,我叫陆长征,今年24岁,高中学历,17岁开始参军,如今是沈阳军区守备四师第11团下辖营副营长。” 【科普:1955年,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央重新划分军区,由战时体制的六大军区划分为十二大军区,东北军区改为沈阳军区。十二大军区,共下辖19个守备师。】 “爷爷、父母都健在,兄妹四人,两个哥哥,一个妹妹,都已成婚。” “我跟你提结婚,不是一时冲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我们结婚,既可以堵住村里的流言,你又可以多一重依靠。” 苏茉的身世别人不知道,但作为大队支书的陆父陆清安是知道一些的。知道她是家里出事,到乡下避难来的。这两天村里开始传流言时,陆清安就跟陆长征大致提了一下。 不过,陆长征并不特别在意这些。她既然都能下乡,就说明家里的事没牵连到她。而且,他始终认为,这种情况不会长久。国家要发展,领导人是不会让乱况持续太久的。 “最主要的是,我对苏同志一见倾心,希望苏同志能同意我的请求,和我建立革命友谊。” 苏茉看着陆长征一本正经的模样,从目瞪口呆到直接喷笑出声。 “你都不需要先了解一下我的吗?”苏茉笑问。 本以为是个高冷帅哥,没想到竟是个憨憨。 陆长征见苏茉笑了,心里顿时松了口气,也跟着笑道:“结了婚,有的是机会了解。” “可我还不想那么早结婚,我才18岁呢。” “18岁也不小了,可以领证了。”陆长征补充,忽然,他抓住了语言的漏洞,“苏同志的意思,是答应和我处对象,只是不想那么早结婚?” 苏茉想了想,然后点点头。 她对陆长征不反感,人长得也是她喜欢的那款,处个对象也行。 她末世宅在基地,可看了不少小说,对甜甜的恋爱一直很憧憬,只是在末世一直没找到合眼缘的。如今在这里,难得有个合眼缘的,那就处一个呗。 最主要的,还是名声的问题,她在小说上看多了被流言逼死的女人,她可不想自己也被流言所扰。 见苏茉点头,陆长征整个人都飞扬起来。 “那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对象了。” 快乐的情绪是会传染的,苏茉见陆长征这么高兴,自己也不由勾起唇角。 陆长征重新载上苏茉,飞快的往大队骑。 “那我们先处几天对象,过几天,我就叫我娘去知青点提亲。” 苏茉:…… 这跟直接结婚有什么区别? “我觉得还是不要太着急……” “主席都说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既然都是奔着结婚去的,那早结晚结都一样。还是说,苏同志其实是想对我耍流氓?” 苏茉:…… “别瞎说。只是我们刚认识,我对你的家人都还不了解……” 终归不是土著,对于这种相对眼就结婚的事,还是有点接受不来。 陆长征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他那被婆媳问题扰得时常在他那里蹭住的团长,心中了然。 “你是不是担心跟我家人住在一起会不方便?这点你放心,我家单独建了房子给我结婚,不用跟他们住在一起。而且,等我们结婚后,我家就会分家,到时候你管好我们自己的小家就行。” 苏茉心中一顿,她正想着如何从知青点搬出来呢,如果嫁给陆长征不用跟他家人一起住的话,倒是正合适。 可是她刚来,难道就要为了个房子,就把自己嫁了? 等等,不对,专门建好了房子……所以,陆长征是回来结婚的?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跟我说?”苏茉神情冷了下来,她可不做第三者。 陆长征又停了下来,回过头郑重的看着苏茉道。 “苏茉同志,我确实有事隐瞒了你。我这次回来,就是准备相看对象,合适就结婚的。我爷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想在走之前看到我结婚,所以我才这样着急。” “当然,我想跟你建立革命友谊是真心实意的。若不是我爷的情况,我肯定跟你多处对象再结婚。” “你这次回来,你家是不是早就给你找好对象了?” “是有人选,但我还没去相看。如今有了你,自然就不会去相看了。” “如果我不愿意最近结婚,你是不是就要换个人了?”苏茉继续挑刺。 “那哪能啊,你是我对象,你不跟我结婚,我跟谁结婚。你要是不愿意最近结,那我就去跟我爷说,让他争点气,多等他孙媳妇些时间。”陆长征痞痞的道。 侦察兵出身的他,已经察觉到苏茉有些松动了,只要再加把劲,就能拿下。 到时候,既满足了他爷的心愿,他又能抱得美人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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