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军官后,炮灰在七零开挂逆袭_第3章 陆家兄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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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声音,病房门被推开,一男一女从门外走了进来。
  男人身高腿长,目测185往上,穿着一身绿军装,气场强大,长的很帅。男人五官线条干净硬朗,剑眉星目,鼻梁高挺,是那种一接眼不是特别惊艳,但看一眼就忘不了的那种。
  女人身量也不矮,大概有170,穿着格子衬衣配黑裤子,编着两条麻花辫,是这个时代很受欢迎的装扮。女人浓眉大眼,长相比较英气,很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
  “哎,苏知青,你醒啦?”陆小兰进来,见苏茉在病床上坐着,赶紧走上前把她扶着靠好。
  “感觉怎么样?饿不饿?我给你带了粥,大米熬的,可香了,你一会儿喝点。”
  苏茉感激地对着陆小兰笑,“谢谢。这两天麻烦你了。”
  她虽然没醒,但还是有些知觉的,知道这两天一直有个女孩在照顾她。
  “不用客气,大家都是革命同志。我叫陆小兰,我爹就是大队的支书,这是我哥陆长征,是他把你从河里救上来的。”
  “谢谢你,陆同志。”苏茉赶紧道谢,这可是救命之恩呐。
  “不客气。”陆长征微点了头,把手上拿着的饭盒放到桌子上,然后又出去了。
  “你烧了两天没醒,可把卫生院的医生愁坏了,再不醒,估计要把你送县医院了。”陆小兰快人快语。
  “给大家添麻烦了。”
  可不是添麻烦么,队里忙秋收,都没人手照顾她,把她丢给她三哥,最后还得她请假来照顾。
  心中这样想,但陆小兰嘴上却说着暖心的话。
  “秋收是挺累人的,你刚来,适应不了也正常。下次太累了,可以跟大队长说,让他帮你换一个轻省一点的活,不然累出病来,既花钱又耽误挣工分。”
  陆小兰一边说,一边把饭盒打开,拿起桌上的碗舀了半碗粥。
  米饭的香味飘来,苏茉饿了两天的肚子立刻“咕咕”叫了起来。
  苏茉不好意思的微红了脸。
  陆小兰把粥递给苏茉,笑道:“快吃吧。两天没吃东西了,肯定饿了。”
  苏茉刚吃没两口,门口又传来脚步声,陆长征带着医生回来了,苏茉只得把粥又放下。
  医生给苏茉量了体温,确定她已经退烧后,便让她收拾收拾,可以出院了。
  这年头,农民收入都不高,一般病了都是自己用土方,熬不过才会来卫生院开点药,住院的很少,所以公社卫生院的病床,时常都是空的。如今正值秋收,就更不用说了。
  医生也是个明白人,这年头大家攒点钱不容易,能出院的都不会让人留着。
  等医生离开后,苏茉三两口把粥喝了。准备起身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貌似还穿着松松垮垮的病号服,幸好原主胸不大,不然就尴尬了。
  “小兰,你知道我的衣服在哪吗?”苏茉微含着胸,有些尴尬的问。
  陆小兰把刚才带来的布袋子递给苏茉,“在这呢,我都给你洗干净了,我们先出去,你快换上吧。”
  说完,和陆长征一起出去了。
  两人出去后,苏茉从布袋拿出衣服。衣服被洗干净的叠好,闻着还有淡淡的肥皂香味。
  苏茉拿起最上面的白衬衫,果然在下面发现了文胸。这个时代,国内是没有文胸卖的,这文胸是原主用侨汇券在海市友谊商店买的,进口货,贵的很,一件都要十来块钱。
  苏茉很快把衣服换好,白衬衫黑裤子,外加一件灰色的列宁装上衣。
  黑江省9月底气温已经很有些清凉了,对于原主这样从海市来的南方人,这样穿是很合适的,就是看着不像干农活的。
  苏茉还在列宁装的口袋里,发现原主那天剩下的八块五毛钱,都晾干折好放在口袋里了。
  原主那天出门,带了一张大团结和几张票,开药花了几毛钱,然后又去国营饭店买了几个大肉包子,剩下的钱和票都揣口袋里。药和肉包子打水漂了,剩下的钱她本来也没抱希望的,想不到竟然还在。
  可见陆家兄妹的人品,真的很不错。
  苏茉对初来这个年代最先见到的两个人很有好感,对在这个年代生活更有信心了。
  苏茉换好衣服后,便和陆家兄妹一起去收费处结算住院费用。住院两天,一共花了十三块四毛三分,主要是苏茉昏迷那两天,输了生理盐水和葡萄糖。这个年代,输液的费用可是不低的。
  苏茉有些尴尬的看着陆家兄妹,“那个,能借我5块钱吗?我回去就还给你们。”
  原主下乡,是带了不少钱票的。不说苏父塞给她的那两本存折,就是现金都有一千多。卖工作卖了八百元,加上她自己原本剩的两百多块,她统统都带来了。
  陆长征从军装口袋中掏出5元钱,递给苏茉。这个时候的5块钱,是炼钢工人版本的。
  苏茉这时才注意到陆长征的军装是四个口袋的,想到这个时代的特色,苏茉微挑了下眉,看来还是个军官。
  苏茉道谢后,接过钱,把住院费给结了。
  走出卫生院后,陆小兰骄傲的指着身后的卫生院道:“我们公社的卫生院气派吧?比县医院也没差多少,十里八乡头一份。别的公社,卫生院都是两间土胚房,但凡病的重一点,都得去县医院。”
  苏茉看着身后青砖白墙的卫生院,点头:“确实气派。”
  当初苏父托人安排他下乡,也是费了心思的。要是红旗公社不好,她也不会到这里来。
  “好了,我回家去了,你跟我三哥一起回大队吧。”陆小兰摆摆手,就准备走了。
  “啊?你不回大队?”苏茉诧异。
  “不回。”陆小兰摆手,“我已经结婚了,婆家就在公社这边。”
  陆小兰今年20岁,年初结的婚,丈夫是公社干事,自己在公社供销社工作,婆家房子也在公社周边,平时也只休息的时候回大队看看爹娘。
  “啊?那真是太麻烦你了。”苏茉没想到,陆小兰都嫁人了,还来照顾她。
  “哎呀,不用这么客气,都是革命同志,我不过几步路过来的事。我在供销社上班,有空可以到供销社来找我。”陆小兰摆着手走远了。
  剩下苏茉和陆长征,气氛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走吧。”陆长征开口,走向停在一旁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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