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明晨这话让书生懵了下,“请问具体是做什么呢?” “我这店生意还不错,想找个帮工。而且之前店面的门被人砸开过,也想找个人看店。” 洛明晨觉着书生能实践口头上的承诺,人品还不错,而且搬货这么累的事都能做,吃苦方面也没问题,这不就是他想找的帮工吗? 听完,书生沉默片刻,说:“这么好的活计,我自然是愿意干。只是我先前得罪了县城的两个少爷,他们或许会来店里找我麻烦,若是因此让两位受难,实在过意不去。” “没事,我们又没犯法,他们想找事也得掂量一下,打起来也不虚。” 洛明晨觉着,再怎么样这个世界的法律也没崩坏,要是因此怕这怕那,他也不用开店了。 退一万步说,如果县衙真不管,洛明晨也可以私底下把那些人教训一顿。 书生愣了愣,他不知道洛明晨的底气来自哪里。 洛明晨也不喜欢磨叽,问:“怎么样?干不干?” 话说到这份上,书生定然不会拒绝,目光坚定道:“干。” “那行,你家在哪?现在收拾一下过来吧。” 有人在店里,这下洛明晨也能睡个好觉。 书生惊讶道:“今日便过来么?” “对。里面我们都打扫过,被褥待会送过来就行,还是说你们住的比较远?我们有牛车,能把伯母一块接过来。” 说到这,洛明晨突然想起一件事,“伯母能动吗?” 书生点头,“可以。” 这店里的环境很好,又有牛车带过来,不用自己走。如今天凉,再怎样都比茅草屋好。 “那行。” 几人带着书生一起回家。 洛明晨让霍昱辉带着弟妹在家,跟霍琰去书生的家。 说起来也的确是不算远,书生就住在小镇外差不多一里地的地方,一个茅草屋,一道篱笆,还挺眼熟。 洛明晨记起霍昱辉想买的那一幅画,好像就是这边的风景。 本以为是写意,没想到是写实。 牛车停在门口,书生进去收拾。 洛明晨跟霍琰在外面等。 大约等了一刻钟,书生便扶着一个妇人出来,俩人加起来的包袱也就那么点大,后面带出来的东西大多是书生的书和笔墨纸砚,却也没剩多少,剩下的就是药包和药罐子。 看样子是不需要再来第二回。 憔悴的妇人,从五官上能看得出以前是个美人,身体虚弱,说话温温柔柔,行礼道:“见过两位老爷。” 洛明晨上去搭把手,笑容灿烂,“伯母别客气,叫我明晨就行,这是我夫郎霍琰,村里人都喊他霍大郎。” 听霍琰的解释是他外祖父先叫的,因为霍琰在霍家排行老大,所以村里的人也就跟着这么叫。 不过,洛明晨听到这个称呼,总是会不自觉的想到卖烧饼的武大郎…… 书生这才想起他还没说过自己的名字,“我叫闻柳云。” 妇人说:“我母家姓陈,名秀月。” 洛明晨看着陈秀月不像是村里养大的姑娘,大概以前家里还蛮有钱,只是没落了而已。 各自介绍后,便上了车。 霍琰驾着牛车往镇里赶。 夫夫俩先回的家,想收拾些被褥和米面给他们。 结果洛明晨一回去,霍昱辉便告诉他被褥已经收拾好了。 “真乖。” 洛明晨惊讶之后,笑着摸了下霍昱辉的小脑瓜。 米面粮油、蔬菜水果和肉都给他们带上。biqubao.com “店里有柴火,也有炒菜锅。早上和晚上你们自己做饭吃,中午我们会过去。也就是说,只有中午我们是一起吃的。” 说着,洛明晨把叠好的被褥放在床上,“有事就说一声,我们住在哪里,你们应该找得到吧?这是店面的钥匙。” 闻柳云接下钥匙道了谢。 “那我们先走了,你们自己看着办。” 有人看店,洛明晨也算是解决了一个心患,跟霍琰回家做晚饭。 他们走后,陈秀月困惑道:“云儿,这便是你说的那两个卖糕点、心肠很好的老板么?” “嗯,是他们。” 闻柳云拿了被褥铺好。 陈秀月感觉有了点力气,便想起身帮忙。 见状,闻柳云立马把人摁下,“娘,你别动,我来就好。” 陈秀月浅笑道:“我没事。” “我知道,你先坐着。” 闻柳云都不敢想,之前大夫都说他母亲熬不过两日,后来吃了糕点又好了起来,他哪里敢让人做事? 陈秀月见儿子那么紧张,只能听话坐下,“店里的糕点生意很好么?” “店里卖豆腐、糕点,还卖奶茶和豆奶。很多人喜欢奶茶,听说很好喝。娘,等我发工钱,我买一杯给你尝尝。” “这么多东西?” 陈秀月有点震惊,“那咱们在这边做什么?” “洛老板说让我在这帮着卖奶茶,然后看店,一个月两百文,包吃包住。” 听完,陈秀月点点头,感慨道:“两位老板可真是大好人。云儿,你一定要好好做事,切莫偷懒耍滑。” 闻柳云对她笑了笑,“好。” “阿嚏——” 到家没多久的洛明晨突然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疑惑道:“感冒了?” 霍琰伸手摸了下他的额头,“没发热。” “等下熬点姜汤喝。” 洛明晨说完似是想到什么,说:“你也喝。” “嗯?” 见霍琰看着他,洛明晨笑着在他唇上亲了一口,“我传染你。” 霍琰看洛明晨撩完就想跑,长手一伸,一下就把人抓了回来,摁着亲了好一会。 反正要一起喝姜汤,那就亲个够本再说。 想去看看两个爹爹什么时候回来的霍昱辉:“……” 看到柱子那边难舍难分的俩人,霍昱辉淡定的回头去找弟妹。 不得不说,店里有闻柳云在之后,洛明晨和霍琰轻松了不止一点点。 就是闻柳云来的第一天需要带一下,后面无论是包豆腐还是卖奶茶都不用帮忙,手脚麻利不说,记性也非常好,还有自己独特的记忆方式,实在人多就在纸上写几个数字。 洛明晨没看懂,但闻柳云自己能懂,来了三天,很多人都夸他厉害。 要说有什么缺点,那就是豆腐要在家里做。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离得不远,而且宅子也大,东西也都齐全。 店里有人管了,洛明晨也舒舒服服的在后院鼓捣饴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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