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之在路上_第24 章 自我介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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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奎勇和小六转悠到了伏娃家,夫妻二人正忙着给知青做饭呢。“得斯额咧?饭马上就好。”伏娃热情的给李奎勇倒水。
  李奎勇递给伏娃一支烟,“伏娃大哥,需要我们兄弟帮忙吗?我也会做饭。”
  李奎勇的客气让伏娃觉得很有面子,四九城来的娃娃给他敬烟呢。“这饸饹你们做不来。”
  小六走到厨房一看,才觉得大开眼界。所谓饸饹,不过就是一种面条,没什么新鲜,但有趣的是做的方式:炕头的大铁锅里烧着水,铁锅上架着个类似铡刀的东西,但铡的不是草而是面团。
  伏娃的婆姨抓起块揉好的面团,塞进铡刀床上的洞里,然后把铡刀落下来用铡刀把上的木块盖住洞,再一屁股坐在铡刀把上,双手扳住铡刀床的下缘,上下用力,使劲一压,一根根面条就从铡刀床下的洞洞里漏了出来,滚落到锅里。
  如此神奇的做饭方式,让小六惊讶得目瞪口呆,颠覆了他之前关于做饭的所有观念。在这里,小六第一次知道,除了手之外,屁股也可以做饭。
  洋芋的臊子,加上刚出锅的饸饹面让李奎勇食欲大开。等其他知青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吃了两碗面了。biqubao.com
  回到窑洞,大通铺的其他位置都已经被人占了,只给李奎勇和小六留下了靠窗户的位置。窗户漏风,不光灰尘大而且还冷。
  这点小事儿李奎勇不以为意,日子还长着呢。梦境中插队的生活异常艰苦,李奎勇印象最深的就是吃不饱饭还要干各种重体力劳动,累的自己尿血。
  辛辛苦苦挣那点工分,然后把钱都寄回家给母亲看病。结果母亲的病没治好,自己的身体健康也留下了隐患。
  如今家里的生活水平提高,营养跟得上,母亲的身体健康已经大为改观。特别是有了常四爷留下的小院,家人住的宽敞了,心情自然也变好了。
  李奎勇脱鞋上炕,把他和小六的被子摞在一起然后往上一靠。“六子,咱们兄弟以后就扎这了。我对这几个男生不感兴趣,都是老实巴交学习的主儿。找个机会咱们还是搬出去单过比较好。”
  小六闻言马上来了兴趣,“哥,咱们准备的多充分。我看那几个傻逼带个饭盒就来插队了,还开火做饭呢,吃屎去吧!”
  两人一通大笑,“六儿,咱们先熟悉村里的情况,记得要和村支书把关系搞好。这个张大春就是白店村最大的地头蛇,和他搞好关系没坏处。”
  “我知道了。感觉这个张支书人还不错,说话办事都挺靠谱。”小六一脸奸笑的看着李奎勇。
  “哥,那个叫你厢长的姑娘叫秦岭。四个女知青就属她长的最漂亮,盘靓条顺。要下手你可得趁早,咱们这可是狼多肉少。”
  李奎勇翻着白眼,“你丫就是没眼力见,除了咱们哥们儿,剩下的能叫狼吗?充其量算是土狗吧。”
  小六一脸谄媚的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我就说他们怎么带个饭盒就来插队了?!”
  两个人又是一阵偷笑。
  知青们吃完饭陆陆续续的回到了宿舍,李奎勇让小六去把女知青们也请了过来,大家一起开个见面会。
  看见人员都到齐了,李奎勇又摆出了他的经典造型。“同志们,安静,安静!”众人都是一阵哄笑。
  “大家以后就是同吃、同住、同劳动的战友了。为了方便工作,下面,请大家做个自我介绍。就从女同志先开始吧。”
  一个矮个子的女生首先站了起来,“我叫张红梅,是师院附中的。”
  “我叫王媛,是海淀中学的。”
  “我叫秦岭,是北安河中学的。”
  “我叫刘佳,是石油附中的。”
  李奎勇看了一眼那个叫刘佳的女孩子,这丫头和自己还是校友。没想到十一名知青里面竟然有三人都来自石油附中。
  “我叫周永强,是二中的。”
  “我叫李爱军,是育英中学的。”
  ……
  等李奎勇最后介绍完自己,那个叫曾为民的男知青就贴了上来,“李奎勇,我知道你。听说你一个人追着六个顽主打,还砸过五庄部,是不是真的?!”
  李奎勇坏笑着说,“还有人说我是哪吒,长着三头六臂呢。你丫信不信?”
  曾为民一脸的狐疑,转头问刘佳,“你们都是石油附中的,那些传闻是真的吗?”
  刘佳偷偷的看了一眼李奎勇,然后才轻声说“一打六是真的,我们全校同学都看见了。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李奎勇拍拍手,“同志们,明天咱们的口粮就分下来了。关于吃饭的问题,大家都说说自己的想法,是分开吃还是搞大锅饭。”
  所有男生都同意吃大锅饭,女生中只有张红梅和王媛坚决反对。她们的理由非常充分,那就是男生的饭量大,大家一起搭伙就是在占女生的便宜。
  育英中学的李爱军是这些人当中唯一的高中毕业生,他直接拍了桌子…是拍了土炕,“我们是一个集体,既然有人不同意吃大锅饭,那我们大家一起吃,张红梅和王媛她们自己去搭伙过日子。”
  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李奎勇,等他说话。李奎勇一脸笑意,“大家说的都有道理。”
  就在众人以为李奎勇要和稀泥的时候,他话锋一转,“明天的口粮会平均分配给每一个人,然后大家自由结合,自己选择和谁搭伙吃饭。你们觉得怎么样?”
  张红梅和王媛举手同意,接着秦岭和刘佳也表示同意。男生这边一看占不到女生的便宜,谁也不想和饭量大的家伙搭伙,也都勉强同意了。
  李爱军觉得自己在知青中年龄最大,自己的意见没有得到尊重。特别是在秦岭和刘佳这样的坚果面前,搞的他很没面子。
  “李奎勇,组织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那就是该民主的时候民主,原则性问题一定要集中。你这个领导当的不合格。”
  李奎勇一脸坏笑的说,“哎呦喂,这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我只是提议大家开个会,我算哪门子领导。散了,散了,这些破事我懒得管了。”
  李爱军递给李奎勇一支烟,“我听说过你,小混蛋就是你保下来的。我和李援朝住在一个大院。”
  “育英中学、大院子弟,你也是老兵组织的人?”
  李爱军摇摇头,“我从小就身体不好,喜欢待在家里看书。本来我也想加入老兵组织的,可惜他们看不上我。”
  李奎勇眼里闪着寒光,略带深意的说,“幸亏你丫不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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