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把撒落在地的茭白捡起来,重新装进草篮里,这才起身往回走。 婉凝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再也不嚷嚷着要拎篮子,而是乖乖的跟在一旁。 一家四口又在茅草房坐了会就回去了。 陈家旺与小溪走后没一会,李氏就领着儿子过来了,当看到饭桌上的一堆茭白,好奇的问,“相公,这是什么东西?白白嫩嫩,看起来可真水灵。” “你不问都忘记告诉你了,这是茭白,家旺说无论凉拌,还是炒着吃都清脆爽口。” 正在门外陪儿子吊蚂蚁的大林子回答道。 得知眼前这东西能吃,李氏瞬间来了兴趣,“是嘛!这也是野菜吗?在哪里挖的。” 大林子抬头指了下方向,“就在那边芦苇荡里,还有很多。” “那太好了,咱娘最近没啥胃口,正好可以拿回去给她换换口味。” 每年夏季一到婆婆的胃口,就会变得特别差,也不知是咋回事,李氏很担心,听了大林子的话,仿佛看到了希望,立马就要起身回家。 虽然爹娘已经过世,两个哥哥也抛弃了患病的她,但却被心善的相公所救,还摊上了个好婆婆。 婆婆对她比亲闺女还要好,每次小姑子回来都会抱怨她们好像才是儿媳,自己才是婆婆的亲生女儿。 婆婆年轻时就没有享过福,临老还落了一身病,看着老人家日渐消瘦的身体,李氏特别心疼,得知茭白能吃,恨不得立马就回去试试。 但看到屋外还没有与爹爹待够的儿子,李氏只好又多坐了会,这才带着儿子离开。 “月娥,咋这么快就回来了?”小夫妻俩感情特别好,每次儿媳过去都会多坐会,回来得这么快还是第一次,也不怪吴老太太意外。 李氏把篮子放在锅台上,笑眯眯的说:“娘,相公在芦苇荡里挖了种野菜,瞧着挺鲜嫩,我觉得您或许会喜欢,就匆匆回来了。” 吴老太太叹了口气,“我这把老骨头,死还死不了,活着也是赖赖巴巴,拖累你们了……” “呸呸,”李氏朝着地上就吐了两口唾沫,随后转过头,“娘,有您在,才能算一个完整的家,日后可不许胡说了,您老定能长命百岁。” “也就你盼着我这老婆子长命百岁,这要是别家儿媳,估计早就巴不得我死了,免得浪费银钱,娘也不知几世修来的福分,才遇到你这么孝顺的媳妇。” 吴老太太望着厨房里儿媳忙碌的身影,一脸和蔼的说。 “娘,您一直把我当亲闺女待,我孝顺您不也是天经地义吗?” 李氏把茭白清洗了几遍,就开始切丝,她打算两种吃法都试试,看婆婆喜欢哪种,日后在给她老人家做。 “娘,我回来了。” 婆媳俩的话音刚落,院中就传来女子的喊声。 吴老太太有些不敢确定的说:“我怎么听着像桂花回来了呢!” “娘,您没有听错,确实是小姑回来了。” 李氏放下菜刀抬头往外看,小姑子已经提着一条猪肉和两包糕点进了屋。 “是桂花回来了,这么远的路你是咋来的?” 小女儿嫁去了二十里外的稻花村,因为两个外孙还小,出行不方便,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回娘家。 看到几个月未见的小女儿,吴老太太立马站起身。 桂花把东西递给嫂子,抱住老娘的胳膊说:“娘,是二柱借驴车送我回来的,他在大门口停车,我就先进来了。” “两个孩咋没来呢!我都几个月没有看到他们了,是不是又长高了?” 吴老太太扫视一圈,并没有看到外孙的身影,不禁有些纳闷。 “他们都和二柱在一起,马上就进来了。” 看到老娘失落的神情,桂花连忙解释孩子们在院外。 “外祖母,我们来看您了。”没一会功夫,院中就先后传来两道稚嫩的童音。 “是外祖母的大娃二娃来了,快让我瞧瞧,是不是又长高了。” 吴老太太刚走到门口,两个小男孩就扑了过来。 “岳母,近来身体可好?”二柱来到吴老太太近前关切的问道。 “托你们大家的福,老太婆我身体还算可以,这一路热坏了吧!快进屋喝杯水凉快凉快。” 吴老太太最为欣慰的就是,两个女儿不但嫁了个好男人,婆家也没有那些糟心事,特别让人省心。 尤其是这个小女婿,对女儿更是唯命是从,宠的不行,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娘了,还把她当成孩子一样疼。 大嫂赶忙倒了杯凉水端过去递给二柱。 这一路确实热坏了,二柱一连喝了三杯水,才感觉身上凉快了不少。 母子三人倒是没热着,因为出门前二柱担心晒到妻儿,就找来木棍在车上搭了个简易的遮阴棚。 看到考虑如此周全的妹夫,李氏都有些羡慕了,虽然相公对她也很好,但却是个特别粗心之人。 “小妹,今晚你们就别回去了,住一宿,明日再回去也不迟,我这就去把你大哥叫回来。” 小姑子一年也来不了两次,难得回来一趟,李氏觉得有必要把男人喊回来。 桂花连忙叫住李氏,“大嫂,驴车是借他三叔家的,今晚还得送回去,看到你们都好,我也就不惦记了,就不用去镇上喊大哥了,来回太耽误功夫。” 李氏噗呲就笑了,“你大哥如今已经不在镇上做工了,就在本村,离家很近的。” “咱们村上工?”桂花还以为听错了,竹溪村是有户大地主,但好像人品不咋地,经常克扣附近村民的工钱,如今大家都不愿去他家做工,大哥不会去他家了吧! 看到小姑子一脸惊讶的模样,李氏笑着点点头,“嗯!你哥如今在村外帮人养鸡鸭鹅,所以说离家特别近。” 听到李氏的话,小夫妻俩更迷糊了,村中哪户人家那么有钱,养个家禽竟然还找帮工。 看到满脸疑惑的女儿女婿,吴老太太就把儿子去陈家做帮工的事,讲给了两人听。 二人听完老太太的话彻底震惊了,他们没想到大哥只是帮人养养家禽就能赚那么多,真是令人羡慕。 “我们咋遇不上这样的好事呢!”得知大哥每月有五百文的收入,吴桂花真是羡慕坏了,她与相公在田里辛苦劳作一年,最多也才存下三两文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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