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弦月:“……”这个时代并没有“红掌拨清波”这句诗。 看来是巧合。 “猜的。” “姑娘真是料事如神,宛若天女下凡。” “过两日太后举办百花宴,邀请汴京城名门贵女和贵妇参加,本姑娘要去搞事情,你好好准备一下。” 她是通知红掌,不是问红掌意见。 红掌只能答应。 心想这两天可得多吃点儿。 免得到时候拖后腿。 …… 皇宫。 朱弦月病入膏肓的消息不胫而走。 太后自然也知晓了。 她虽然很中意朱弦月,可总不能让陈翰思娶一个……死人吧? 所以这场百花宴,实际上是为陈翰思挑选合适的女子。 至于为什么叫上贵妇……咳,难保陈翰思不是那种剑走偏锋之人呢? 要知道,曹操只有一个,可曹贼不是。 陈翰思是知道的时候,太后的帖子已经发出去了。 他以仁孝治国,自然是不想忤逆太后的意思。 就当是走个过场好了。 …… 百花宴。 怀孕的书蝶出席。 她如今肚子里有货,可是长安侯府顶顶重要的人。 只是一般的主母和贵女都嫌弃她的上位手段不正,对她没什么好脸色。 书蝶抚摸着自己的小腹,觉得这群人就是瞧不起人,心眼坏。 就是看不起她的出身。 哼,就算是看不起又怎样? 她不仅会成为长安侯的“蝶姨娘”,往后还会成为侯府的主母。 就算是贵女,也不一定为人正妻,往后也只能做姨娘,和她是一样的。 神气什么? 鼻孔都长到头顶去了可知? …… 一顶鸾轿将朱弦月抬出了长安侯府。 不过谁都没注意到。 叶老夫人忙着庄子上的事情,无瑕管她这个“生命垂危之人”。 秋瑟瑟已经锒铛入狱, 叶慕青也不在。 而且朱弦月的鸾轿也不怎么显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侯府某个有头脸的婢女呢。 朱弦月回了朱府。 弟弟朱汀州也考完试回来。 朱府怕他分心,没让人把朱弦月“病重”的事情告诉他。 朱夫人知道自己这儿子是个直性子,有什么都写在脸上,虽纯真,却也失了几分圆滑。 怕他坏事,便没把朱弦月是装病的真相告诉他。 骤然听闻姐姐病重垂危的消息,这几年对姐姐没什么好脸色的朱汀州,突然间坐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 “姐姐……呜呜呜……我的姐姐……该死的叶慕青,我要杀了你!” 和原剧情里一样,朱汀州为了朱弦月不计后果,提刀就要往长安侯府赶。势要取下叶慕青那狗贼的头颅。 不过这一次,他刚刚出门,就见到了顶着帷帽回来的朱弦月。 “姐……姐姐?” 隔着纱幔,他也能一眼认出他的姐姐。 他的姐姐完好无损,甚至……甚至还比他上次见她的时候丰腴了一些…… 怎么回事,不是说姐姐病入膏肓了吗? 未等他琢磨透,面前的朱弦月就道:“弟弟拿着这砍刀作甚?” “我……我预感到姐姐要回来,想宰大鹅给姐姐吃……” “哦,那快去吧,我要吃清蒸鹅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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