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父皇!” 盛鸿煊带头跪下。 瞬间,延庆宫的宫人跪了一片。 “恭喜皇上,喜得龙嗣!” “恭喜皇上,喜得龙嗣!” “恭喜皇上,喜得龙嗣!” “……” 此起彼伏的祝贺声,从延庆宫正殿内传到殿外。 盛承烨只觉得脑袋发胀,脚步都轻飘飘的。 在自己近乎绝望的时候,他最爱的女人怀了他的孩子! 这世间,难道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吗? “……摆驾丽景轩!” 他等不及了,他现在就要去看他的月儿! 盛鸿煊不便进入后宫,就留在延庆宫。 自始至终,盛承烨没再看白元苓一眼。 白元苓如遭雷劈,站在原地,半晌,气得呕出一口鲜血! 刚刚还炫耀自己是“易孕体质”,甚至想借此攀龙附凤的她,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被打脸!! 盛承烨有了孩子,又怎么会看得上她这个半老徐娘? 别说她有易孕体质了,就是她能一胎六宝都没用。 只要心爱之人能生,盛承烨便不会在乎别的女子。 “姨母,好生珍重。” 这是盛鸿煊被过继给盛承烨后,第一次唤白元苓“姨母”,也是最后一次。 白元苓气不过,道:“鸿儿,皇上有了自己的儿子,你便也没有立足之处了!你不帮我,自己也落不得好下场……呜呜呜!” 她话未说完,便被太监捂住了嘴巴,拖出去,以免污了盛鸿煊的耳朵。 有宫人想安慰一下盛鸿煊。 白元苓说得没错,盛承烨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就断不会把皇位传给他。 除非……朱弦月生不下这个孩子,或是生了个公主,或是生出来的阿哥早夭。 可盛鸿煊不甚在意。 事到如今,他仍旧记得,自己做盛承烨的儿子,是为了逃离吃人不吐骨头的王府,仅此而已。 属于他的,怎么都逃不掉; 不属于他的,再怎么强求都没用。 人要不忘初心,方能走的长远。 “磨墨去吧,我要继续练字。” “……是。” …… 丽景轩。 朱弦月这一胎只怀了一个,所以身子格外轻松。 盛承烨来的时候,她正在为肚子里的小宝宝缝制虎头鞋。 “月儿……朕来了。”盛承烨迫不及待,声音都带上了哭腔。 可想而知,他心中到底有多高兴。 朱弦月连忙起身行礼。 作揖才一半,就被盛承烨给扶起。 “你如今身子重,以后这些虚礼就免了。” “皇上,这才怀了两个月,肚子里的小人不过葡萄大小,妨碍不了什么的。”朱弦月柔声道。 盛承烨仍旧坚持:“那也不成。听朕的,至少在龙胎安稳落地之前,你见着谁都不用行礼。” “自即日起,你便是朕的舒妃。” “立刻去给舒妃收拾东西,让她搬到朕的养心殿去住,朕要天天都能看到朕的爱妃和孩子!” “嗻!” 话音落下,太监们就高高兴兴地出动了。 舒妃有喜,懿朝有后,这代表着江山社稷有了传承。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懿朝的每一个人都应该由衷地感到高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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