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尝到了甜头,抱着酒杯摇头,生怕被傅廷修给抢走似的。 “不要,还要喝,再喝一点点嘛,就一点点。” 那模样,可爱极了。 傅廷修心有不忍,也觉得好玩,孟宁这还是第一次向他撒娇。 傅廷修没好气地坐下来,说:“那就只能再喝一点点。” 孟宁一听乐了,冲傅廷修笑:“老公,你真好。” 这话简直就是灵魂暴击。 傅廷修听得浑身都得劲,嘴角勾起:“再叫一声。” 孟宁抓着傅廷修的手撒娇:“老公,老公,好老公,再给我一杯吧。” 撒娇的女人最好命。 喝醉了的孟宁,妩媚中带着可爱,那一声声娇媚的老公,让傅廷修都快迷失了。 就是那一瞬间,傅廷修有种为孟宁豁出命都值得的感觉。 家有娇妻,如有一宝,此言不虚。 平常的孟宁,规规矩矩,做什么都害羞,两人也是相敬如宾,牵手她手心都能出汗。 傅廷修拿起红酒瓶,给孟宁又倒上一杯。 孟宁如获至宝似的,捧着酒杯喝了一口,若是告诉孟宁这酒一口可能就几千块了,怕是会心疼得不行。 傅廷修问:“孟宁,你平常不喝酒?” “我妈说,我酒品差,不让我喝,我只跟秦欢喝过。” 上一次在同学聚会上,孟宁都不敢沾酒,喝的是果汁。 傅廷修点头:“岳母有远见,以后我不在,不能喝酒。” 喝酒后的孟宁,对男人来说,太致命了。 孟宁单手支着脑袋,看着傅廷修笑:“好的。” 孟宁太可爱了,傅廷修忍不住伸手捏捏她的脸蛋,可他还是没舍得捏,改为轻轻抚摸。 孟宁的脸颊贴在他手心里,就像一只慵懒的猫儿,闭着眼睛,醉醺醺的。 就一会儿功夫,孟宁又将酒杯里的红酒喝完了。 看她这情况,傅廷修不敢让她再喝了,在她身边蹲下来,温声哄着:“孟宁,我送你回房间休息。” 孟宁本能的点头,双手搭在傅廷修的肩膀上,睁开眼,傻笑:“老公,你好帅啊,想要亲亲。” 傅廷修:“……” 醉了就会撒娇的老婆,以后可不敢让她在外面喝酒。 不等傅廷修说什么,唇上一片柔软。 孟宁吻了上去,柔软的唇带着红酒的醇香,有点醉人。 孟宁整个身子都从椅子上滑下来,重量都压在傅廷修身上。 他生怕她摔着,双手扶着她的腰,他自己反而没有支撑点,身子后仰,被孟宁压在地板上。 满地的玫瑰花瓣,昏暗的烛光,缠绵的吻,空气中氤氲着暧昧的气息。 孟宁的吻,并没有技巧,很是笨拙,也正是她笨拙的吻,让他心底更加愉悦。 温香软玉在怀,一个正常男人想要坐怀不乱,甚是困难。 傅廷修扶着她,嗓音暗哑:“孟宁,你知道挑拨一个男人,会有什么后果?” 孟宁懵懂,醉醺醺地看着他,笑道:“什么后果啊。” 傅廷修笑着哄她:“回房间,你就知道什么后果了。” “好啊好啊!”孟宁赖在他身上,红酒的后劲来了,她更加不清醒了。biqubao.com 傅廷修将她抱起回了房间,憋了一身的火,这妖精撩得火,再不灭,身体恐怕都要憋坏了。 他将她放在床上,俯身而上,以吻封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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