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豪门老公马甲藏不住_第75章 孟宁醉酒失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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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刚在车上谈论了情趣浪漫这个话题,回到家,浪漫就安排上了。
  屋内铺了一地的玫瑰花瓣,桌子上摆放着牛排红酒鲜花,屋里放着抒情的音乐,空气中弥漫着香气。biqubao.com
  一切都是那么的浪漫,有情调。
  孟宁看向傅廷修:“你弄的?”
  没有哪个女人能拒绝浪漫。
  傅廷修很快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难怪方琼不断地打电话催他们回家,原来是安排了这样一出。
  傅廷修实话实说:“姨妈安排的。”
  孟宁心里有一丁点失落:“我还以为是你呢。”
  她真以为傅廷修开窍了。
  牛排还是热的,显然是刚煎好不久。
  傅廷修问:“饿了吧?要不先吃?”
  孟宁确实饿了,这牛排鹅肝,看着就美味。
  屋内都是花瓣,孟宁生怕踩着了,换了拖鞋,小心翼翼的走到餐桌边。
  隔壁的方琼一直透过门缝看着,见到两人回来了,进了屋,脸上乐开了花。
  看来抱孙子有望了。
  方琼甚至在心里已经开始计划给两人筹备婚礼了,傅家掌权人娶老婆,怎能这么悄无声息的。
  必须得大操大办。
  方琼想到这,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打电话给傅博轩,把给傅廷修筹备婚礼的事说了一下。
  傅博轩说:“妈,你是不是急了点?”
  “急什么,婚礼很麻烦的,的提前准备,难道还真到时候临时抱佛脚啊。”
  “好歹你跟大哥商量一下啊。”傅博轩说:“我看大哥倒是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这又不冲突,我先准备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用场了,这叫未雨绸缪。”
  傅博轩拗不过方琼,也就随她去了。
  ……
  孟宁不太会吃牛排,傅廷修见她几次都切不好,说:“我来吧。”
  傅廷修将她盘子端过来,帮忙切牛排。
  傅廷修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优雅,尊贵,看他切牛排,都是一场视觉享受。
  秀色可餐,大概说的就是傅廷修这种了。
  孟宁随口问:“傅廷修,你学过礼仪吗?”
  “经常应酬,时间久了,也就会了。”傅廷修信口拈来,将切好的牛排又递给孟宁。
  孟宁吃着牛排,想起一件事,说:“对了,这个月的开销账目已经整理好了,抛开买车的钱,这个月生活费开销了两千块,还有……”
  孟宁手机记账软件打开给傅廷修看。
  傅廷修象征性的看了一眼,说:“钱在你那里,你想怎么花,自行安排,我相信你。”
  两人新婚不久,孟宁也不主动问傅廷修拿钱,就算是没钱了,她也不好意思动用傅廷修给她的银行卡。
  说到底,还是有一份拘谨与客气,没有完全敞开心扉。
  孟宁点头:“哦!”
  “喝酒吗?”傅廷修拿起桌上的红酒:“来点?”
  傅廷修一眼就看出这红酒是方琼从家里收藏室拿出来的。
  这瓶红酒的口感好,但是后劲大。
  孟宁想说自己的酒品不好,喝酒容易误事,不过氛围都烘托到这里了,她点了点头,说:“就喝半杯吧。”
  半杯应该不会醉。
  傅廷修也不是想灌醉孟宁,吃鹅肝配红酒,口感会更好。
  他给孟宁倒了半杯,举杯说:“为我们结婚一个月纪念日干杯。”
  孟宁这才想起,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结婚一个月了。
  “干杯。”
  孟宁举杯,杯子相碰,发出清脆的声音,玻璃杯将橘色的烛光折射在脸上,柔和点的光线,将氛围烘托得更加迷离暧昧。
  孟宁浅饮了一口,惊喜地说:“真好喝,这跟我以前喝的,完全不一样,很醇,一点也不涩口。”
  孟宁以前喝的都是超市里买的几十百来块钱的餐酒,而方琼从家里拿来的,可是六位数一瓶珍藏酒。
  孟宁忍不住又多喝了几口。
  傅廷修薄唇微扬:“喜欢就好,回头我让姨妈多拿几瓶过来。”
  “那倒是不用……”
  “姨妈家里就是做红酒生意的,几瓶酒而已,不值钱。”
  “这样啊。”孟宁信以为真,又喝了一口,都见底了,笑着说:“我可不可以,再喝一杯?”
  “可以。”傅廷修笑着又为她倒上,说:“你现在吃一块鹅肝试试,口感会完全不一样。”
  这是空运过来的鹅肝,最新鲜的,配上红酒,口感俱佳。
  孟宁赶紧吃一块鹅肝,惊喜不已:“好好吃哦。”
  “吃这些,是有讲究的,什么样的红酒配什么菜,白葡萄酒配什么,口感都不一样的。”
  “你懂的真多。”孟宁笑说:“是不是就像白酒配花生米,一个道理?”
  “一个道理……”傅廷修笑了笑,烛光摇曳,红酒将孟宁的唇沁润得娇艳欲滴,让人有一亲芳泽的冲动。
  他也发现,孟宁喝酒不行,半杯红酒,脸颊已经泛红。
  傅廷修喉结滚动,说:“就像你和我。”
  “呃?”孟宁没有反应过来,目光迷离地看着他。
  媚眼如丝,一眼勾魂。
  傅廷修一把抓住孟宁的手:“不喝了。”
  再喝下去,要出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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