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灵泉空间,重生火红年代_第251章 祝你们白头偕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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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车来到兰阳县地界,赵二连在车厢里拍着驾驶室喊停车。
  薛明减速把卡车停在路边,从后视镜里看着赵二连扶着头发不整的小野花下车,好像还从兜里掏出几块钱给她。
  小野花兴高采烈跟她挥手告别,挎着篮子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人。
  赵二连爬上驾驶室把后背靠在桌椅上,本就猥琐的脸上都是贱笑,“刚才那个大妹子实在太带劲了。”
  “你就不怕搞怀孕?不怕自己的孩子跟着她受苦?”薛明不理解二舅哥的脑回路,这年头好像还没有发明避孕套。
  “这你就不懂了吧,真有了孩子她丈夫肯定感激我,她家只有三个小孩,她男人天天羡慕邻居家的七个小孩。”赵二连嘿嘿笑。
  薛明仔细一想就明白了,现在生孩子确实挺占便宜的,首先国家给婴幼儿分配棉花、红糖等紧俏物品。
  其次婴儿每个月的口粮和未成年人一样,生个婴儿等于多一份半大孩子的口粮,所以大家都憋着劲生孩子。
  “以前有很多乡下人来咱们省城偷小孩,为的就是从公社里多领一份口粮,所以城市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城。”赵二连解释道。
  薛明笑了,这真是一个抽象的世界,礼义廉耻没有粮食重要,刚才的小野花如果真的中奖那么她的男人肯定不会难受。
  “你还是管住下半身吧,再敢抢方向盘我弄死你,你就不怕我把你的风流债告诉老爷子?”薛明简直服了这个老六。
  “妹夫商量个事,下一个野花交给你,只要你不出告我的状,我就不向我妹告你的状。”赵二连小声打着商量。
  薛明减速把车停在路边,“有你这样坑妹妹的吗?我替你妹妹教训你这个混蛋?”
  雨点般的拳头砸在贱人头上,赵二连马上抱着脑袋嗷嗷叫。当然薛明也没有用力,这就是男人之间的瞎胡闹。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接下来旅途果然又有很多妇女在路边拦车,有的想搭顺风车,有的是为了出卖肉体。
  那些女同志知道运输员手里有钱有物,经常开车去外地都憋得慌,所以就有了见不得人的交易。
  薛明一路不减速来到兰阳县城,看时间还早就直接去供销社交货,供销社秦主任奉上一条香烟两瓶五粮液拍马屁。
  好家伙都是好烟好酒,薛明觉得自己不是来送货的,而是来各个供销社进货的,收礼收到手软。
  晚上住招待所白吃白喝,第二天去供销社用油票加满柴油,继续开着卡车去下一个县送货同时收点好处费。
  下午五点放学铃声响起来,学生们三五成群放学回家,赵雪骑上自行车又来到第一纺织厂家属院第十六号院。
  女人对未婚夫可能存在的私生子确实很敏感,这两天她一直在纠结,失眠到凌晨两点还睡不着觉。
  纺织厂的工人们下班了,有的一边聊天一边回家,有的提着菜篮子回家,赵雪就站在16号院大门外等着。
  这时一对母子出现在胡同里,年轻漂亮的妈妈带着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下一秒两个女人四目相对。
  赵雪心里咯噔一声,一眼就认出了李传英,当初赵雪跟着赵庆红去赵村大队打猎,在森林里被一头野猪攻击。
  薛明及时出现枪杀野猪,当时跟在薛明身边的女人就是李传英。
  李传英也认出了赵雪,两个女人彼此看着对方谁都没有开口,小男孩李思明好奇地盯着对面的漂亮姐姐。
  赵雪的视线落在李思明身上,嘴角不禁勾起一丝苦笑,这孩子跟薛明长得实在太像,从他身上能想到薛明小时的样子。
  “你好,李传英同志。”赵雪忍着心中的苦涩跟她打招呼。
  “赵雪同志你好,我叫李英,这是我儿子李思明。”李传英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李思明?”赵雪瞬间不会了,如果是薛明的儿子怎么能叫李思明呢,这是犯名讳啊。
  “进屋说话吧。”李传英打开屋门请赵雪进堂屋,从菜柜里拿出瓷碗倒上热水。
  赵雪用眼角余光打量房间,满屋子都是破旧的家具,虽然略显寒酸却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赵雪同志,我在省城的消息希望你不要告诉他,我现在是纺织厂的五级工,我的工资足够把孩子养大成人。”李传英说道。
  原来她不想跟薛明再续前缘,赵雪终于把心放进肚子里,否则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当初为什么不辞而别呢,薛明去全国各地找你找了两三年,风餐露宿吃尽了苦头。”赵雪柔声说道。
  李传英深吸一口气把眼泪憋回去,“解放前我家在县里经营药铺和蜂蜜作坊,所以我是资本家的后代。”
  赵雪一愣,片刻后不禁摇摇头,“我明白了,你不想连累他被人看不起,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肯定受不了这些。”
  这年头出身不好的人永远被人歧视,在赵雪看来薛明和李传英都没有错,错的是这个时代。
  “你以后打算怎么生活?孩子没有爸爸会被别的孩子欺负吧?家里每个男人也会被邻居们欺负吧?”赵雪小声问道。
  这三个问题差点让李传英破防,她也曾无数次面对那些情况,但她有心结就是不想再找个男人嫁了。
  “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和孩子相依为命,我不想给孩子找后爹。”李传英平静地说道。
  俗话说有后爹就有后妈,再婚再育后李传英不敢保证自己还会把全部的爱给现在的儿子。
  “我不会跟他见面,更不会破坏你们的感情,我祝福你们白头偕老。”李传英用最真诚的口吻说道。
  “谢谢你!”赵雪摘下手上的戒指放桌子上,“如果遇见大麻烦就拿着戒指去公安局赵庆红。不要推辞,我不是帮你,而是帮薛明的儿子。”
  李传英犹豫良久笑着点点头,带着孩子一起送赵雪离开。
  赵雪推着自行车慢慢走出胡同,心里一直纠结要不要把今天的会面告诉薛明,毕竟那是他的亲生骨肉。
  这时金不二出现在胡同里,远远地看着赵雪的背影露出冷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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