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泉空间,农家傻女要翻身_第299章 街上的小霸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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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妹俩身穿常服下楼。
  客栈内的伙计训练有素,并不会因为俩人衣着简陋,而怠慢贵客。
  经过两人身旁时,全都恭恭敬敬地弯腰行礼。
  “哥,游少主向来无宝不落,等以后多存点儿钱,我也想开一家酒楼客栈。”
  江月儿低声在哥哥耳边说道。
  没别的,眼馋罢了。
  “我们月月一定可以的,要哥哥帮忙,一句话的事儿。”
  江承宇是个绝绝对对的妹控,只要妹妹说的,都是万二分支持。
  两人走在街上,看着眼前截然不同的景象,仍是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
  这街道,好干净。
  这路,又长又宽,根本看不见尽头。
  听着周围小贩的吆喝声,江月儿只觉来到了现代的古风旅游景点。
  她拉着江承宇左看右看,对各种新奇的小玩意儿爱不释手。
  “哥!你看这纸鸢,用鹅毛点缀,太美了!飞在半空肯定栩栩如生。”
  “哥,这糕点真甜!你试试~”
  “这风车也好看,亮闪闪的,孩子们肯定喜欢。”
  来皓城的第一天,光是一个下午,她与江承宇疯狂购物,手上全都满了。
  全都是给三小只的礼物,买着买着,不知不觉就有这么多了。
  看着空了一半的钱袋子,她才有迟来的心疼...
  “二哥给我的零钱快用光了,还是忍忍吧。”
  没想到,同为小摊贩,皓城里卖的东西要比清泉镇贵了四五倍不止,不过做工确实更胜一筹。
  让她这铁公鸡掏钱也掏得舒坦。
  俩人手里怀里揣着东西,满满当当的。还是一对俊男美女,瞬间引起了街上不少行人的注意。
  “哥,你看!”正准备离开,眼尖的江月儿发现摊位上一只小小的金蝉。
  金蝉以黄铜制成,两只小眼睛不知镶嵌了什么宝石,墨绿色的石头在阳光下泛起荧光,熠熠生辉。
  “希希最喜欢虫子,买回去他一定很高兴!”
  伸出手,准备拿起金蝉。
  可另一只手从旁边探来,也往那金蝉而去。
  江月儿快了一步,将金蝉抓在手里。
  “我家少爷看中了这金蝉,识相的赶紧放下!”
  一男子粗声粗气地喊着,皱起眉头,看着身穿简陋的兄妹俩。
  只见男子身后跟着一群人,一名衣着华贵,约七八岁的胖少爷挽着手,高傲地抬起下巴,以眼角斜视着两人。
  “看你们俩一副穷酸样,哪里得罪得起我们少爷,赶紧放下滚蛋!”
  那男子见江月儿不为所动,提高声量,朝她吼了一声。
  江承宇走前一步,极具压迫性的身高挡在前头。
  “这金蝉我妹妹早就拿在手里了,为何要让你?”
  江月儿站在大哥背后,冷眼看着来者。
  笑话,她见过的大人物多了去了。
  就连那漠北的皇帝皇后也得吃她做的菜。
  还能怕一个小屁孩儿?
  “大胆贱民!敢跟本少爷抢东西?”
  那胖少爷瓦声瓦气地开口,气如洪钟。
  “你们知不知道我爷爷是什么人!”
  “哦?你爷爷是什么人,与我买这小玩意儿有关系吗?”
  江月儿故意将金蝉拿在手里,挑衅般地把玩着。
  光照下,那金蝉的两只眼睛更加闪耀,看得胖少爷一阵眼红。
  她转过身去。
  “老板,这金蝉多少钱?我要了。”
  那老板见到胖少爷的时候,脚都软了,大滴大滴的冷汗流下。
  “姑,姑娘,要不...你再挑点别的吧。”
  “哈哈哈哈,人家不想卖给你,听到了吗?”
  听到后,胖少爷哈哈大笑,脸上的肉挤成一团,几层肉的大肚子笑得直颤抖。
  想起江承希看到金蝉时会流露出的兴奋神色,她压根就不想让。biqubao.com
  “为何?这金蝉是我先看上,又是我先拿到的,先来后到,你们不懂?”
  “老板,多少钱?你赶紧说了,我们立马付钱。”
  江承宇淡淡开口,不消多说,也无需动作,那强大的气场镇住了在场的人。
  老板哭丧着脸,只能求饶:“大哥大姐,求求你们快走吧,这少爷看上的,你们就让出来,让我过个好日子行不?”
  站了一天,好不容易等来了生意,却惹来了个小霸王,还有两个没有眼力见的外地人。
  这胖少爷皓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是个不能惹不能骂的煞星!
  “你们今天不把金蝉放下了,就别想走!”
  胖少爷恶狠狠地发话,手指没有教养地指着两人,身上纨绔凶狠的气质已超出一般人。
  他的个头比一般同龄人要大,胖乎乎的脸上,眼神凶神恶煞的,一看就是长大为祸一方的主。
  “本来还没这么想要这蝉,可我江月儿最讨厌被人指着说话。”
  江月儿冷哼一声,掏出一锭银子,扔到了摊位上。
  “老板,这银子足够买几只了,不用找。”
  说完,她便将金蝉放到腰间的小荷包里,再以意念传送到空间内。
  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哼!找死!!!”
  那胖少爷第一次被这么挑衅,还是平日里最看不上的两个贱民。
  他一声令下,身旁的小厮们全都上前,将江月儿和江承宇团团围住。
  “刚才给你们机会滚蛋,不滚,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胖少爷的手下死盯着江月儿,脸上的表情紧绷,并没有因为江月儿是个女流之辈而别有对待。
  “你们想做什么?这里可是都城。”
  江承宇将妹妹护在身后,毫不畏惧。
  没想到皓城的治安比清泉镇还差,能在集市中心聚众欺负人,周围人还一副冷漠的样子。
  这番骚动引起了不少人的注目。
  卖金蝉的摊贩趁没人注意,早就把摊子收起,逃得无影无踪。
  过往行人也不敢靠近,只在远处围观着。
  街上本是汹涌的人潮里,硬生生为几人空出了一块大空地。
  “你们看,又是那马家小霸王在欺行霸市了,也不知是谁这么倒霉?”
  “肯定是外地来的乡巴佬,皓城人谁不认识马家啊?就算没见过,也认识那随从衣服上的标记啊!可怜哪...”
  “这小霸王岁数不大,脾气可犟了!上次我看到他带着几个士兵,硬生生把路上一个挡路的乞丐打得浑身是血,也不怕遭了报应!”
  “你说马将军一生戎马,忠贞为国,家族世代从军,怎么家里就出了这么个败家子?把他爷爷的脸都丢光了!”
  “你们说小声点儿,小心那小霸王听到,把你们也打了!”
  正在众人为江月儿两人惋惜时,胖少爷一声令下。
  “你叫江月儿是吧?给我打!打得他们把金蝉还回来为止!”
  “是!”
  得了命令,几名打手围着兄妹俩,活动活动了筋骨,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们。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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