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听雪的心头,浮上庆幸之感。 她也怕出意外,万一穿不回来了,那异世界云煌国的旅途,就成了大梦一场。她喜欢无涯,喜欢晏泽,对这俩萌萌哒小团子心中难以割舍,从小父爱缺失的她对异世界的父亲也颇为牵挂。 “大小姐,您醒了,我这就给您准备热水去。” 青鸟走了出来,衣角沾着雪水,手里捧着一枝梅,放入桌上一只兰描金浮雕花鸟赏纹瓶内,做了个插花。 清幽的白梅香,氤氲一室。 慕听雪披上外袍:“什么时辰了?” “巳时末。” 青鸟端着净脸的铜盆过来,盛满了温度刚好的洗脸水,“大小姐带着旧伤,身子虚弱,又来回奔走,难得睡个好觉。” 慕听雪心道好家伙,上午十点了。 穿回现代,也就一两个小时,古代已经过了十几个小时了。 她捏了下藏在广袖中的玉瓶小空间,分出一缕神识,探寻了下空间内部——眼镜、玻璃杯、巧克力饼干、医疗缝合包,一应俱全。 “无涯怎么样了?” 第一件事,问小团子。 “小少爷天蒙蒙亮就醒了,用了早膳,在书房读书写字呢。” 青鸟微笑着汇报,她的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颜色已经不是骇人的殷红,结了痂发暗,上面涂了一层薄薄的膏药。 伤是离环儿打得,药是主子给的。 “还疼么?” 慕听雪绾了发,一袭玫红色的蝉翼丝绸长裙,乌发上簪着金步摇,挑了一对红珊瑚耳环。 “奴婢不疼了,离侧妃这会儿还在宫里的上驷监铲马粪呢,奴婢心中畅快通达。” 青鸟从梳妆匣里,取出了一盒敷面的粉。 是原主惯用的,涂抹之后,可使肌肤白皙嫩滑。 可慕听雪只瞧了一眼,眉头就微微蹙起:“这是铅粉,对身体不好,以后不用它了。” 铅中毒,可是很恐怖的。 重金属铅通过皮肤,进入了人体,会引起腹部绞痛,腹泻恶心,同时会损伤神经系统,反应迟钝、精神恍惚像个傻子,如果是怀孕女子,还会导致流产。 “奴婢尊主子的命。” 青鸟纵然心中诧异,还是依言收了铅粉盒子,做奴婢的将就一个忠字,服从命令,懂规矩实心办事。 慕听雪瞧着青鸟,越看越喜欢:“你这门养花、插花的手艺,着实不俗。” 兰描金浮雕花鸟赏纹瓶,白梅香,陪着纤长如剑的绿叶。 剑毒梅香。 就这手艺,若是搁在现代,怎么着也得是个插花大师,或者花卉培育大手子,自己盘个花店还不赚得盆满钵满。可到了古代,青鸟被覃岭老王妃发卖到青楼,又被离侧妃毁容,一辈子都难脱奴籍,只能在后院儿跟其他婢女扯头花。 “主子谬赞了,都是些不入流的玩意儿。” 青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麻木如死水的眸子里,总算泛起了一层涟漪。 慕听雪鼓励道:“不要自轻自贱,天生万物,千人千面,各有禀赋不同。” 青鸟心中感动,递上去一个温暖的汤婆子:“昨日主子和无涯少爷,是乘坐着摄政王府的暖轿回来的,府里的人可都瞧见了。摄政王可是云煌国一柱,有了摄政王殿下做靠山,以后慕家可没有人再敢给您眼色看了。” “靠山?” 慕听雪无奈地摇摇头,“你可知做人必死的两大伟路?” 青鸟一脸迷茫,“奴婢愚钝,还请主子明示。” 慕听雪目光一沉,神色陡然间严肃:“一是功高盖主,二是富可敌国。” 青鸟傻在当场。 功高盖主,说的是摄政王晏泱;富可敌国,说的可不就是慕家。 可……最后都会走向死路么? 天! 大小姐竟然敢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 慕听雪拍了拍傻丫头的肩膀,意味深长道:“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 如果只是因为跟覃岭王决裂和离,就立刻投入前夫死对头摄政王的麾下,以为找到了大树好乘凉,还能报复前任,那未免也过于单蠢浅薄了。 功高盖主?功成不退皆陨身。 富可敌国?财满不散皆亡魂。 “大小姐,王爷来了,在宴客厅等着您呢。”另一个贴身丫鬟鸳鸯急吼吼地过来了,一路小跑通报,额头上带着汗珠。 “哪个王爷?” 慕听雪问道。 “还能是哪个,覃岭王。”鸳鸯情绪有些激动,“王爷这次怕是亲自来请您回去。” 慕听雪:“行,我去会会他。” *。*。* 宴客厅。 谢邑紧绷着一张俊脸,坐在梨花长椅上,椅子下镂空,放着炭盆。他神情烦躁,快速拨弄着玉扳指。他眼底黑眼圈很重,一袭黑色的貂裘披风,脚踏黑色步云履。 心火重,再加上厅内烧着银炭,过于暖和。 覃岭王积郁多日的烦躁,一朝爆发:“热死了,王妃人呢?怎么还没来?” “把火盆搬出去,把殿门关了。” 慕听雪一脚跨入,朗声吩咐着。 奴婢们恭恭敬敬地按大小姐的吩咐做事,把殿内的炭盆、火盆都搬了出去,从外头掩上了门。给这对怨侣一点空间,自由发挥。 谢邑看到慕听雪的一瞬间,不由得一阵恍惚—— 她什么时候变得这般漂亮了? 玫红色的蝉翼丝绸长裙,勾勒出极为完美的曲线,腰如春水,眉如柳。玫红很难驾驭,除非气质特别出众,否则特别容易穿得俗气。而她就偏偏恰到好处,艳光四射,又端庄如素尘仙女。 以前在覃岭王府的时候,这女人总是喜欢把脸涂得死白死白,戴一大堆华丽的首饰,看着就倒胃口。如今不涂抹了,露出肌肤本来的样子,吹弹可破,若琼华白羽。 气质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你穿红装,还挺好看。”m.biqubao.com 男人的眼神,逐渐变深。 慕听雪挑眉,这是做什么?他们是这种可以暧昧调情的关系么? “王爷说笑了,记得五年前新婚夜,臣妾一袭红装喜服,您一脸嫌弃,说臣妾是您此生见过穿喜服最难看的女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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