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门反派疯批,王妃以医治服_第26章 你穿红装真好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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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听雪的心头,浮上庆幸之感。
  她也怕出意外,万一穿不回来了,那异世界云煌国的旅途,就成了大梦一场。她喜欢无涯,喜欢晏泽,对这俩萌萌哒小团子心中难以割舍,从小父爱缺失的她对异世界的父亲也颇为牵挂。
  “大小姐,您醒了,我这就给您准备热水去。”
  青鸟走了出来,衣角沾着雪水,手里捧着一枝梅,放入桌上一只兰描金浮雕花鸟赏纹瓶内,做了个插花。
  清幽的白梅香,氤氲一室。
  慕听雪披上外袍:“什么时辰了?”
  “巳时末。”
  青鸟端着净脸的铜盆过来,盛满了温度刚好的洗脸水,“大小姐带着旧伤,身子虚弱,又来回奔走,难得睡个好觉。”
  慕听雪心道好家伙,上午十点了。
  穿回现代,也就一两个小时,古代已经过了十几个小时了。
  她捏了下藏在广袖中的玉瓶小空间,分出一缕神识,探寻了下空间内部——眼镜、玻璃杯、巧克力饼干、医疗缝合包,一应俱全。
  “无涯怎么样了?”
  第一件事,问小团子。
  “小少爷天蒙蒙亮就醒了,用了早膳,在书房读书写字呢。”
  青鸟微笑着汇报,她的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颜色已经不是骇人的殷红,结了痂发暗,上面涂了一层薄薄的膏药。
  伤是离环儿打得,药是主子给的。
  “还疼么?”
  慕听雪绾了发,一袭玫红色的蝉翼丝绸长裙,乌发上簪着金步摇,挑了一对红珊瑚耳环。
  “奴婢不疼了,离侧妃这会儿还在宫里的上驷监铲马粪呢,奴婢心中畅快通达。”
  青鸟从梳妆匣里,取出了一盒敷面的粉。
  是原主惯用的,涂抹之后,可使肌肤白皙嫩滑。
  可慕听雪只瞧了一眼,眉头就微微蹙起:“这是铅粉,对身体不好,以后不用它了。”
  铅中毒,可是很恐怖的。
  重金属铅通过皮肤,进入了人体,会引起腹部绞痛,腹泻恶心,同时会损伤神经系统,反应迟钝、精神恍惚像个傻子,如果是怀孕女子,还会导致流产。
  “奴婢尊主子的命。”
  青鸟纵然心中诧异,还是依言收了铅粉盒子,做奴婢的将就一个忠字,服从命令,懂规矩实心办事。
  慕听雪瞧着青鸟,越看越喜欢:“你这门养花、插花的手艺,着实不俗。”
  兰描金浮雕花鸟赏纹瓶,白梅香,陪着纤长如剑的绿叶。
  剑毒梅香。
  就这手艺,若是搁在现代,怎么着也得是个插花大师,或者花卉培育大手子,自己盘个花店还不赚得盆满钵满。可到了古代,青鸟被覃岭老王妃发卖到青楼,又被离侧妃毁容,一辈子都难脱奴籍,只能在后院儿跟其他婢女扯头花。
  “主子谬赞了,都是些不入流的玩意儿。”
  青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麻木如死水的眸子里,总算泛起了一层涟漪。
  慕听雪鼓励道:“不要自轻自贱,天生万物,千人千面,各有禀赋不同。”
  青鸟心中感动,递上去一个温暖的汤婆子:“昨日主子和无涯少爷,是乘坐着摄政王府的暖轿回来的,府里的人可都瞧见了。摄政王可是云煌国一柱,有了摄政王殿下做靠山,以后慕家可没有人再敢给您眼色看了。”
  “靠山?”
  慕听雪无奈地摇摇头,“你可知做人必死的两大伟路?”
  青鸟一脸迷茫,“奴婢愚钝,还请主子明示。”
  慕听雪目光一沉,神色陡然间严肃:“一是功高盖主,二是富可敌国。”
  青鸟傻在当场。
  功高盖主,说的是摄政王晏泱;富可敌国,说的可不就是慕家。
  可……最后都会走向死路么?
  天!
  大小姐竟然敢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
  慕听雪拍了拍傻丫头的肩膀,意味深长道:“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
  如果只是因为跟覃岭王决裂和离,就立刻投入前夫死对头摄政王的麾下,以为找到了大树好乘凉,还能报复前任,那未免也过于单蠢浅薄了。
  功高盖主?功成不退皆陨身。
  富可敌国?财满不散皆亡魂。
  “大小姐,王爷来了,在宴客厅等着您呢。”另一个贴身丫鬟鸳鸯急吼吼地过来了,一路小跑通报,额头上带着汗珠。
  “哪个王爷?”
  慕听雪问道。
  “还能是哪个,覃岭王。”鸳鸯情绪有些激动,“王爷这次怕是亲自来请您回去。”
  慕听雪:“行,我去会会他。”
  *。*。*
  宴客厅。
  谢邑紧绷着一张俊脸,坐在梨花长椅上,椅子下镂空,放着炭盆。他神情烦躁,快速拨弄着玉扳指。他眼底黑眼圈很重,一袭黑色的貂裘披风,脚踏黑色步云履。
  心火重,再加上厅内烧着银炭,过于暖和。
  覃岭王积郁多日的烦躁,一朝爆发:“热死了,王妃人呢?怎么还没来?”
  “把火盆搬出去,把殿门关了。”
  慕听雪一脚跨入,朗声吩咐着。
  奴婢们恭恭敬敬地按大小姐的吩咐做事,把殿内的炭盆、火盆都搬了出去,从外头掩上了门。给这对怨侣一点空间,自由发挥。
  谢邑看到慕听雪的一瞬间,不由得一阵恍惚——
  她什么时候变得这般漂亮了?
  玫红色的蝉翼丝绸长裙,勾勒出极为完美的曲线,腰如春水,眉如柳。玫红很难驾驭,除非气质特别出众,否则特别容易穿得俗气。而她就偏偏恰到好处,艳光四射,又端庄如素尘仙女。
  以前在覃岭王府的时候,这女人总是喜欢把脸涂得死白死白,戴一大堆华丽的首饰,看着就倒胃口。如今不涂抹了,露出肌肤本来的样子,吹弹可破,若琼华白羽。
  气质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你穿红装,还挺好看。”m.biqubao.com
  男人的眼神,逐渐变深。
  慕听雪挑眉,这是做什么?他们是这种可以暧昧调情的关系么?
  “王爷说笑了,记得五年前新婚夜,臣妾一袭红装喜服,您一脸嫌弃,说臣妾是您此生见过穿喜服最难看的女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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