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脸来得猝不及防,谢邑颇为尴尬。 五年前……五年前大婚那晚,他好像的确说过这话。他作为云都唯一的王爵,娶了个最低等的商户女,一场婚礼下来,不知道受了多少嘲笑,声望下降,心里憋着火儿,才会对她恶语相向。 都是红色的衣服,都是一个人。 给他的感觉却截然相反。 五年前是墙上的一滩蚊子血,五年后成了心头的一块朱砂痣。 “往事就不必再提了。” 谢邑给自个儿找台阶下,“以前确实是本王对你不够关心,你跟本王回家,以后我们夫妻二人关上门好好过日子。” 这样的美貌,再加上这样的财富。 他也不是不可以。 谢邑站起身,他没有摄政王高,也就刚到一米八的样子,身材偏瘦,有书生的清癯,文人的风骨。步云履,踩在厚厚的毡毯上,他走向自己名义上的正妃,想要牵她的手。 慕听雪敏捷地后退一步,躲开了:“王爷自重。” 谢邑不敢想信:“自重?” 他牵自己明媒正娶的媳妇儿,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么?怎么就不自重了! “一代新人换旧人,您还是和离侧妃关上门好好过日子吧。”慕听雪摆出明显的拒绝姿态。 “衣服穿旧了她贴身,人用旧了她贴心。” 覃岭王不退反进,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王妃以为呢?” 谢邑是聪明人,太明白此刻的处境了。 赈灾的任务办得不好,被晏太后和圣上斥责,灾民大批量冻死饿死,朝廷的银子又拨不下来,他已经陷入绝境,唯一能带他脱离困境的,只有眼前这个女人了。 离家那边,也在使力气,帮他在内阁周旋,另外给了四十万两银子填补篓子。 但远远不够用啊! 这个篓子,就是无底洞,别说四十万两了,四百万两都填不平。 “王爷没穿过,也没用过,怎知贴身又贴心,不过是你个人的臆想罢了。” 慕听雪根本不吃他这一套。 反正她是不会继续甘心做覃岭王的钱袋子,被他吸血了。 “你是怨我不圆房?”谢邑唇角上扬,“雪儿,你放心。” “圆不了一点,我性冷淡。” 慕听雪打断了他,嫌弃得很,是个帅哥没错,搁在21世纪娱乐圈也是能秒杀顶流的存在,但撩起来实在太油了。 谢邑:“……” 性冷淡这话,是一个女人能说出来的么?像话么! 她怎么能这样嫌自己? 慕听雪问正事:“和离书签好了么?都拖那么久了。” 谢邑头疼,额角的青筋突突的跳:“烧了。” 慕听雪淡定的很:“烧了没关系,臣妾这里还有。”拉开了抽屉,十张一模一样的和离书,递了过去。 “你——” 谢邑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扭曲,气得心肝脾肺肾都在疼。 慕听雪亲自帮他磨墨,准备好了上号的狼毫笔:“这么重要的离婚文件,肯定要存备份的啊。来,别磨磨唧唧的,早签早自由飞。” “你要飞去哪儿?” 谢邑像是被戴了绿帽,愤怒控诉,“晏泱那里么?别以为本王不知道,这些日子,你与他勾勾缠缠,来往甚密。” “你瞎哔哔什么呢。” 慕听雪也怒了,爆了粗口,“我什么时候跟摄政王勾勾缠缠了?少污蔑人!倒是你自己,娶了个美妾,乐不思蜀,还恶人先告状!渣男!” 谢邑被骂傻了,怔愣在当场,不敢相信他那个唯唯诺诺的王妃,性格忽然间变得如此刚烈凶悍,跟母老虎似的跟他顶嘴、跟他吵。 还说他什么……渣男。 “瞪着我做什么?眼睛大了不起啊,我挖了你的眼睛!渣男还我千亿嫁妆!” 慕听雪使出二指禅,向着谢邑的大眼睛就戳了过去。 “泼妇!” 谢邑没想到她会动手打人。 出身谢氏皇族,从小接受的是最精英的教育,自然是学过武的。虽然武艺不精,上不了战场,但他自问对付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可下一秒。 “哎呦!本王的眼睛——” 谢邑根本就不是对手,捂着疼痛不已的眼睛,纵身一退,想要溜。 慕听雪可是武英级散打冠军,有真东西的,温室里养出来的娇贵花美男王爷,花拳绣腿的,还妄想从她手里逃脱? 她从进这扇门起,就遣散奴仆,关紧殿门。 “想走?呵,不可能!” 谢邑已经跑到大殿门口了,被一只白皙的小手,鹰爪般死死扣住了肩膀,往后一扯。 又给他扯回去了。 “你放开本王,慕听雪,你个女土匪!”谢邑顶着个熊猫眼,哀嚎着。 “这和离书你签不签?” “不签!” 砰砰砰—— 慕听雪立刻给了左三拳,右三拳,把帅哥锤成了鼻青脸肿的猪头。 男人不听话怎么办? 打一顿就好了。 “签不签?” “你打本王,你明明昨日去了摄政王府两个多时辰才出来,还不承认与他有私!”覃岭王咬牙控诉,唇角溢出了血丝,声音别提有多委屈了,“还从没人这么打过我。” “怎么?把你打爽了?” 慕听雪似笑非笑。 这死男人,还跟踪她。 她去摄政王府,是带孩子去上课,顺带给秦侯爷和益阳县主的公子治了个病,竟被说得这样不堪。心脏的人看什么都是脏的。 谢邑花里胡哨的俊脸上,浮现出一抹诡异的红晕,恼羞成怒:“瞎说什么!” “啊对,我是打你了,我家暴,不检点,未婚先孕给你戴绿帽子;没错,我水性杨花,我这山望着那山高,覃岭王妃这个位置已经不能满足我了;啊对对对,我不止勾勾缠缠,我还嫖,待会儿你走了,我就去潇湘水云阁,点三个美男,一个给我弹琴,一个给我唱歌,一个给我跳舞。” 慕听雪往桌子上一坐,像个女王一样,媚眼如丝,红裙妖娆,她轻轻勾起了覃岭王的下巴,“我都这样了,你还不签和离书,谢邑,你贱不贱啊,就这么喜欢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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