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容九原先的计划,这一顿晚餐是有鲜花美酒与烛光的,他甚至还计划让餐厅经理请来一位乐手,在他与宋和吃饭时,在一旁演奏舒缓优美的乐曲。 不过,这事一想,他就作罢了。宋和不是个爱出风头的人。在公共场合,她更喜欢把自己隐匿起来,不要被人发现。 而在经过下午的“女朋友”小插曲后,容九觉得,如果这一顿晚餐真按照自己设计的那样吃,只怕前菜都还没有上桌,宋和就会起身走人了。 于是,在抵达餐厅后,趁着宋和去洗手间之际,容九找到经理,取消了一切浪漫的小设定,让这一顿晚餐变成了一顿普普通通的饭。 虽然鲜花没有了,烛光也没有了,不过好在这间餐厅的视野开阔,食物也可口,可以一边吃东西,一边欣赏氤氲的夜色与霓虹,气氛倒也温馨。 因为明天一早要赶飞机,宋和没有喝酒,容九让服务生给她送来一杯薄荷柠檬水,两个人在迷离的灯光下轻轻碰杯。 正餐用完,甜点送上来,是巧克力慕斯,宋和对这种甜食一向都是兴趣缺缺,拿小勺子刮了一丁点放进嘴里后,便不再动它了。 容九虽然喜欢吃甜食,但下午吃了太多的蛋挞,此时也是兴趣缺缺。 抬手招来服务生,让他把盘子撤下去。容九往自己的杯子里又倒了一点红酒,他今晚喝得不算多,但看向宋和的眼神却带着一些迷离的醉意。他不是一个贪心的人,他觉得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坐在一起,吃饭聊天,便是一件极其美好的事情。 轻轻喝了一口杯中滋味甜蜜的红酒,容九忽然有感而发,“阿和,我们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坐在一起吃饭了。” 其实,也没有很久。宋和刚搬去曲音茶舍的时候,他还曾亲自下厨,给宋和做过牛肉米粉吃。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容九并不喜欢把自己囿于那三尺长的灶台前,但因为想吃他做的饭的人是宋和,所以他可以把自己变成一个厨夫。 宋和想了想,确实挺久的,便轻轻一笑,“好像是哦。” 这段时间,他忙得荣达的事情,而她则是忙着去找顾知周,忙着跟他私奔。 宋和心里生出一些愧意。此前,她一直都认为自己很关心容九,可现在看来,她并没有她自己想象的那样关心容九。 不然,她不会直到今天才去荣达看他,也不会直到今天才知道他在荣达几乎是寸步难行。 宋和有点讨厌这样的自己。 她觉得,最近自己把太多精力放在了顾知周身上,这样不好。很不好。 宋和带着愧意,由衷地说,“比起这些法式大餐,我还是喜欢吃你做的牛肉米粉。” 容九闻言,满面温柔地笑起来,“那等你从利物浦回来了,我再做给你吃。” 宋和轻笑着应答,“好。”一顿后,她问,“这回想要我给你带什么礼物回来?” 容九没跟她客气,“领带吧。现在上班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便穿了,回总部开会的时候得穿正装打领带,还要出席一些商务场合,得把自己打扮成个人样了。我眼光不如你好,你有时间的话,就给我多买几根回来。” 宋和玩笑道,“那我给你批发一箱子回来。” 容九煞有介事地提出,“那你还得给我批发相应数量的西服与衬衣才行。” 说完,两个人对视一笑。 随后,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宋和单手托着脸颊,侧头看着外面的氤氲夜色,容九则一眼不眨地看着她,气氛美好得让容九在心里幻想时间可以在这一刻停止下来。 然而,这份美好很快就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给打破了。 是宋和的手机响了。 宋和拿起手机一看,是顾知周打来的,正犹豫着是要接还是挂的时候,容九嗓音温润地开口,“是顾知周吗?” 宋和没有否认,“嗯。” 容九故意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出来,“你接吧,我不介意。” 宋和想了想后,把电话挂了。 他不介意,她介意。 不管她跟容九之间的关系变成什么样,是皆大欢喜还是两败俱伤,她都不舍得伤害容九。 宋和把手机调成静音,再扔进手提包里,抬眸问容九,“你是想我继续陪你在这里再看一会儿夜景呢,还是回去休息了?” 容九当然是很想再跟她多待一会儿的,什么也不做,就两个人这样静静坐着。她欣赏夜景,他欣赏她。 但他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 他今天那样不顾宋和的感受,当众称她是自己的女朋友,宋和还肯来陪他吃这一顿饭,已经是很照顾他的感受了。 如果再得寸进尺的话,只怕他所想要的美好,就要在今晚终止了。 他现在是把追宋和视作了一场漫长的博弈,在该进攻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进攻,在退守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退守。 好的感情,就像是一锅老火汤,需要花费时间慢火精心地熬制,是一点也不能急的。 所以,他现在不急。 容九端起酒杯,将杯中剩余的红酒一口饮尽,把酒杯轻轻放回桌上后,他起身,“走吧,我送你回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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