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九这一声笑是很平和的,仿佛是真的在替杜顺发感到遗憾一样。 而作为当事人的杜顺发,则是心惊肉跳,以为容九这是要拿他儿子下手了。 杜顺发活了四十几岁,女人是玩了不少,先后也弄大过好几个肚子,可也不知道他上辈子是不是做了什么缺大德的事情,亦或者他家的祖坟埋错了地方,这种子播出去了不少,却只存活下来了这么一根独苗苗。 在三代单传的杜家人眼里,杜顺发的这根独苗苗,那可是一块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金疙瘩。杜家传宗接代的大任可就指望这块金疙瘩呢。 若这块金疙瘩因为自己出了什么岔子,其他人先不说,他老娘就会先要了他的命。 杜顺发的心“咚咚咚”地跳起来,额上是冷汗如雨下。 不过,作为周胜华的左臂右膀,杜顺发也算是见过一些世面的,所以,他神情还是相当镇静的。他觉得容九特意把自己请到办公室来,还摆出这样一副好商好量的样子,而不是选择直接报警,显然是想给自己一个弃暗投明的机会。 可弃暗投明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周胜华现在虽然只顶着一个副总的名号,当年可是正儿八经跟着容震一起打过天下的元老,是容兴集团的开国功臣,不然,就以他那打了这么多年梭哈连账都算不清的半文盲水平,容震也不可能把这间年收入过亿的公司交给他来打理。 可见,容震对周胜华还是很看重的。 可再看重,周胜华也只是一个手下而已,能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亲生儿子相提并论吗? 再者,如果自己不弃暗投明的话,那眼下这一关肯定是过不去的。自家的宝贝金疙瘩现在已经在容九这里挂上号了,如果自己今天不能让容九满意的话,万一他要对儿子下手怎么办? 他可听说了,这位病恹恹的三少爷是在佤邦长大的。那佤邦是什么地方,常年战乱、罂粟遍地,那就是一块土里都带毒的地方,在那个地方长大的人,能是什么良善之辈? 万一自己把容九惹怒了,那个阮登丧心病狂起来,就以他那一身的腱子肉,捏死他儿子还不跟捏死一只蚂蚁简单? 一时间,周胜华是左右为难。 容九好整以暇地打量着他,也不再进行下一步动作了。他捧着保温杯,再次慢条斯理地喝起了杯中的参茶。 如此过了片刻后,杜顺发心中终于有了决断。 但在开口前,他需要容九对自己做出一个承诺,“容总,我知道您想扳倒周副……周胜华,我可以做您手中的一把枪,把我知道的全都告诉您,但在这之前,我需要您给我一个承诺。” 容九慢慢咽下嘴里的参茶后,却没有问杜顺发想要从自己这里得到一个什么承诺,而是对着阮登淡淡一笑,“我早就跟你说过的,杜经理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懂得识时务……怎么样,你可愿赌服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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