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九……” 阮登又习惯性地称呼容九为“九哥”,但这回没有等容九提醒,他自己就重新改了口,“——容总你读书多,我是个粗人,除了打拳,其他的也不会,当然也就没有容总你会识人了。” 说着,阮登松开了一直重重掐在杜顺发肩膀上的手,并且在他掐过的地方轻轻拍了拍,还同时表达出了自己的关切,“杜经理,我刚刚没弄疼你吧?” 阮登自小就打拳,那手上的力道可想而知,杜顺发只觉得刚刚被他掐过的两处骨头都快断了,可他非但不敢抱怨,还得忍着剧痛挤出一个勉强的微笑来,“没有、没有。” 阮登也是一副和气的样子,“没有就好。” 就在杜顺发刚准备偷偷松一口气时,阮登这时忽然低下头,对着杜顺发的耳朵低声警告,“老实一点,容总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要是敢有所隐瞒的话,我就把你儿子的脖子拧断。” 杜顺发顿时大惊,“你、你……” 阮登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抬起一只手,用手背在他的脸颊上轻轻拍了一拍,“记住了,好好配合。容总喜欢跟人讲道理,我可不喜欢。” 说罢,阮登直起腰身来,对容九轻轻一欠身,“容总,我先出去了。” 容九轻轻一点头,“去忙吧。” 阮登一走,二十余平米的办公室里,便剩下了杜顺发与容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知道了儿子在容九的手上,杜顺发现在是越看容九,就越觉得他可怕,看他眼神犹如在看活阎王一样。 可那办公桌后面坐着的年轻男人,面色苍白身形消瘦,看上去分明就是一个被疾病缠绵的病秧子,浑身上下哪有一点可怕之处。 可杜顺发就是害怕。 在阮登从外面把办公室的门关上后,杜顺发就软骨鱼似的从椅子上滑了下去,“咚”的一声跪在了地板上。 房间内的温度恒定在二十六度,杜顺发身上穿的也是一条厚实的呢子西裤,可那不知道一股从哪里来的寒意,透过厚实的呢子布钻进了膝盖骨里,再从膝盖骨一路往上窜,直达杜顺发的天灵盖。 杜顺发就这样哆嗦着,跪着绕过办公桌,膝行到了容九的跟前。 容九还是维持着那副闲适的坐姿,手里捧着保温杯,听杜顺发语无伦次地向自己哀求—— “三、三少爷……您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告诉您,哪怕您是想让我当众揭露周胜华的罪行,我也可以答应您……我只求您,放过我的孩子,他还那么小,才八岁……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是我们全家的命根子,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话,我老娘跟我老婆也会活不下去的。” 容九并不出声。他静静地听着杜顺发的哀求,回想着那一日,周胜华当着所有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说他主持的会议毫无意义,说他提出的整改措施很幼稚,还说他们是在陪他一起玩过家家的游戏。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杜顺发看自己的眼神,是那样的不屑,那样的轻蔑,可现在呢,他就像一条丧家犬一样跪在自己的跟前,痛哭流涕地哀求自己—— 原来,这就是做容家三少爷的感觉。 他还什么都没有做,也还什么狠话都没有说,单只是凭着他的身份,就可以让杜顺发这样惧怕自己…… 容九轻轻合上眼皮,心想,这可真是一种美妙的感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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