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多年,容九很了解宋和,为了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她从不会收男人的礼物。 他好奇地问,“是什么?” 宋和抬起眼眸,看向小馄饨摊前的老板娘,神色柔和地笑了一下。 “是一个手工编织的小挎包,老板娘亲手做的。” 用粉白色的细线精心钩织而成,正面还用小亮片和小珠子钩织了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 是一份有用心的礼物。 自那以后,宋和有空就会去吃他们家的小馄饨。 渐渐的,她就和他们熟稔了起来。 宋和从男摊主口中得知,他们两个人是青梅竹马,是房子挨着房子的邻居,打小就一起玩。 他们的老家在一个很偏僻的小山村。 两个人成绩都不太好,勉强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后,就跟随着村里的大人们一起出来打工。 先后进过制衣厂、电子厂,还有酒楼什么的。 前年,女摊主怀孕,生下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儿。 男摊主说,在他们老家,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把孩子丢给家里的老人带,但女摊主舍不得,说她已经当够了留守儿童,不想再让自己的女儿也当留守儿童,执意要把女儿带在身边。 毫无根基的外地人,要在城市里养大一个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没多久日子就捉襟见肘了。 看着丈夫为了多挣点加班费,天天夜里十二点才回来,女摊主心疼得不行,便千方百计地做点零工补贴家用。 后来,是租住在一个院子里的大姐吃过女摊主做的小馄饨后,建议女摊主可以摆个早餐摊试试,要是生意好的话,肯定比在厂里赚得多。 女摊主心动了,等丈夫回来后,两人合计了一下,都觉得可以试一试。 车外的温度低至零下。 男摊主把一碗热气腾腾的小馄饨端给客人后,折身回到女摊主的身前,把双手搓热后去暖女摊主被冻得发红的耳朵。 宋和看到这一幕,眼底不禁流露出一丝羡慕。 “你知道么,容九。” “有时候,我特别羡慕他们。” 这话听上去有种何不食肉糜的荒唐感,但宋和是真的很羡慕。 在外人看来,她拥有一副足以让所有男人都为之倾倒的外貌,还有顾知周那样的大金主当靠山,哪怕是个生父不祥的野种,只要她想,她这辈子可以什么也不用做,就只凭着她那副绝世好容颜,也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只要她肯,她随便冲哪个男人撩一下头发、抛个媚眼,就能收到普通人工作一辈子也未必能买得起的车子、房子和珠宝。 生计的不易、世道的艰难……都离她十万八千里远。 这样的人生,是多少女人投十次八次的胎都未必能拥有的,可她却没有一日不嫌弃不厌恶。 她太渴望一段正常的感情关系了。 就像许佳薇和她母亲、女摊主和她丈夫,那样普通的平凡的、但让人一想起来就觉得心里很暖的感情关系。 但在她的感情世界里,没有一段关系是正常的。 她跟陆太太是互相憎恨,跟顾知周是荒唐的金主与玩物,哪怕与容九的这段长达十几年的友情,一开始时也是相互试探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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