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人看来,宋和拥有一副足以让所有女人都羡慕嫉妒的美貌,还有顾知周那样的大金主当靠山,哪怕是个生父不祥的野种,只要她想,她这辈子什么也不用做,单凭着她那张脸,也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哪怕哪一天,顾知周不要她了,也还有大把的男人排着队等着当她的金主。 她随便冲哪个男人撩一下头发、抛个媚眼,就能收到普通人一辈子都未必买得起的钻石珠宝名贵手表;勾一勾小指头,就有男人把心捧给她看—— 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不止许佳薇心里有这个疑问,顾知周心里也同样有这个疑问。 他们并不知道宋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也从未真正走进过宋和的心。 哪怕她那颗门锁重重的心,曾在不经意间,向他们敞开过一条直通心门的缝隙,他们也未能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 但容九和他们不一样。 他心思非常细腻,总能在宋和向他敞开心门的时候,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小心走进去,慢慢探究的同时,再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身影一点点留在里面。 所以,容九往那小吃摊一看,就知道宋和心里在想什么。 “想吃?” “你先在车上等一等。” 容九说完,推开车门下车。 他先是扶着车门,警惕地看了看四周,时间还早,马路两边的小吃摊除了摊主以外,只有零星几个食客。 看打扮,应该是下晚班的出租车司机,和上早班的环卫工人,没有可疑的人和记者。 容九这才关上车门,绕过车身,打开宋和那一边的车门,“走,带我去尝尝。” 宋和神色犹豫了一下。 阮登的话语焉不详,但宋和从他的语气和神色里,猜到了容九身边最近怕是不太平。 一句“算了吧”还未说出口,容九已经握住她的手腕,把她从车里拉了出来。 “两碗小馄饨,谢谢。” 容九跟女摊主点了单后,拉着宋和到一张小桌子前坐下。 桌子不高,凳子是那种塑料小圆凳,宋和坐着还好,容九坐下来就稍显逼仄了。 等待小馄饨上桌前,容九提起了以前在佤邦的事情。 “——我以前打工的那家米粉店,不比这早餐摊大多少,但刚叔手艺很好,所以一到吃饭时间,巴掌大的店就被食客们挤得没有下脚的地方。” 米粉店只营业到下午两点。 老板在结束一天的忙碌后,就会塞给容九一瓶汽水,两个人坐在小桌前,清点这一天的进账。 “我那个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像刚叔那样,开一家米粉店,自己当老板。” “等赚到钱后,就买个大房子。” 宋和轻笑着接话,“然后讨个漂亮的老婆,生几个孩子?” 容九没有否认,点头说,“是。” 宋和想了想容九一手牵着妻子一手抱着孩子的画面,眉眼一弯笑起来。 这时,男摊主将两碗热气腾腾的小馄饨端过来。 “二位请慢用。” 容九从筷子筒里拿出两只一次性的小勺子,拆开包装袋后递给宋和一只。 宋和接过后,用勺子搅着碗里白白胖胖的小馄饨,忽然说,“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要买那间小公寓吗?” 其实,这件事不止顾知周不解,容九也相当的好奇。 只不过,他没有像顾知周那样,全盘否定宋和的选择,而是在宋和付完房款的第二日,就去订了一张舒适的沙发,祝贺她搬新家。 容九笑着问,“为什么?” 馄饨汤蒸腾的热气,将宋和的眼眸熏得微红。 宋和抬起头,视线越过热闹的马路,和老旧的小区大门,最后落在她住的那栋楼上。 楼顶上,立着几个横平竖直的大字——幸福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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