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大家众说纷纭的时候。 “张大娘没看错,他确实是回来了。”姜青菱给张大娘作证,维护了她的权威。 她把被门挡住的李成洲拉出来,门外的人都瞠目结舌,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 “这这这……” “有、有鬼啊!” “什么鬼,你看他有脚印有影子,是个活人!”这是明白人。其他人被她提醒,都看着地上,果然发现了李成洲的脚印和影子。 李成洲一看,这么多人眼巴巴地看着他,求知若渴的样子,干脆趁这个机会解释一下。 他大声说:“大家!各位乡亲!我是李成洲,我没死,当初是受伤失踪了,被误以为牺牲,现在养好伤了就回来了,大家别误会了!” 他说得简单,却像一阵龙卷风一般,席卷了在场的人群。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说不出话,还能有这种事?他们认定已经死了的人居然没死? 他们真的很不想相信,可是人活生生地站在这里,容不得他们不信。 “让让,让让。都堵在这里干什么!我听人说洲子回来了?是谁在胡说八道,给我滚出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打破了僵局,是永远吃不上第一手瓜的大队长姗姗来迟。 大家都默不作声地让出一条路,大队长怒目圆睁,瞪着这些好事的人,刚想安抚姜青菱两句,却一眼看到了李成洲。 这下,连大队长都傻眼了。 不过当领导的人就是不一样,他听完李成洲的解释,很快就接受了,而且还红了眼眶,说:“好,没牺牲就好,活着回来就好……那你那么危险,这次回来能待多久?” 大队长是个好人,这一点不只姜青菱知道,李成洲的记忆里也有,看到向来刚强的大队长红了眼睛,他也有些动容。 他对大队长说:“队长叔,正好我一会儿也要去找您说这事,我转业了,以后都不走了。” 他这话一出,在场的人都不在乎什么死而复生的了,谁不知道李成洲在部队里混得不错,年纪轻轻都当上营长了,是几个大队最有出息的年轻人之一。 当时传回来牺牲的消息,还有不少人惋惜呢,结果这会儿没死,居然还转业了,那他以后是算出息还是不出息? 连姜青菱听到这话都愣了一下,他们昨夜倒是没说到这事,她也是第一次听说,要她来说,也是赞同的,前线太危险了,他们到底不是原主,虽然打过丧尸,但是却不能接替下军人的职责。 大队长一听,拍拍李成洲的肩膀,“行,挺好,那一会儿我们细说。” 周围的人那个懵啊,有什么是他们不能听的吗?他们也想知道他转业去了哪里啊! 大队长偏偏不满足他们,不仅不当着他们的面问,还开始赶人,“行了行了,都赶紧散了,大年初一没事要做吗,都堵在别人家门口做什么!” 众人不情不愿地散了,边走还边回头看,这可不是他们八卦,实在是这件事前所未有,他们真的很想知道李成洲的去处。 但是其他人再好奇也不过是走的时候比较留恋,张大娘就不一样了,她这会儿已经恢复了精神,一扫之前的萎靡,作为第一个见到归来的李成洲的人,她必定得跟进这件事呀,她眼珠子转了转,有了主意。 李成洲终于送走了最后一个人,关上院门,姜青菱双臂环抱看着他,他赶紧倒豆子似的都交代清楚。 “我这次受的伤太重了,已经不适合在前线了。 部队那边本来想让我去培训新兵,但是我觉得吧,我干不来,所以就申请转业了,部队帮我协调,让我到我们县里的公安局做副局长。 你说这吓不吓人,我以前就是个学生,居然空降去当副局长了嘿!那边等年后去入职,我问过了,这个级别是会分房子的,你看到时候我们一家都搬去县里怎么样?” 是挺吓人的,至少姜青菱是完全没想到,她瞪大双眼,看上去傻乎乎的。 不过对于他最后的提议,她沉思了一下,说:“我不想跟着你去县里。” 李成洲一惊:“什么?” “你先听我说,我现在在村里有工作,能养活我和孩子们,如果去县里,就只能靠着你一个人,你觉得我会愿意吗? 而且我们都很适应在村里的生活,现在外面那么乱,在城里要活得战战兢兢的,还不如在村里自在。 虽然为了孩子们的教育去城里会好一些,可是现在已经1973年了,再过四年就要恢复高考,我想过了,我肯定是要参加的,到时候我们能去更大的城市。 到那时候,小石头也才小学毕业,小鲤鱼刚读小学,这几年的教育我自己就可以做到,所以我们没有去县里的必要。” 她说了这么多,李成洲听得出来,她是认真考虑过得,只不过,她描绘的未来里好像没有他什么事…… 他目光幽幽,姜青菱也意识到,咳了一声,亡羊补牢问道:“到时候你要参加高考吗,还是继续工作,都凭你喜欢,这个工作还不错,你要是想一直做下去也可以的。” 李成洲:“我当然要高考!我还没做够学生。你去哪里我也去哪里,我们一家在一起不分开。这个工作虽然好,但是并不适合我,你知道的,我不喜欢这些,现在只是别无选择,而且也是这个身体该得的,我不想让他的努力白费。” 姜青菱点点头,面上没什么神色,心里却抑制不住的轻松。 李成洲可怜巴巴地说:“那之后就我孤家寡人在县里吗?” 姜青菱心情不错,安慰他:“我们有寒暑假,到时候去城里陪你,还有休息日你也可以回来。” 也只能这样了,李成洲知道姜青菱的决定不会改变,他也不需要她改变,她从来不是一个愿意依附他人的菟丝花。 他就是装个可怜,现在得到了承诺,他就满足了,虽然分居两地有点惨,大不了他就辛苦一点,跑勤快一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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