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我……” 墨承白三年前也知道唐霜有个喜欢了十年,刻骨铭心,还为他做过手工戒指的初恋。 可扯着薄唇,他低声道:“她的初恋是殷烨烁,一直都是他……现在他们在一起,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但我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林陆疑惑不定地低喃。 这不是他作为助理为墨承白说话。 而是作为一个有恋爱经验的人,林陆总觉得,若是女孩子喜欢一个人,绝不会是小霜姐对殷烨烁那样的。 况且刚刚在小霜姐拿伞下车时,林陆还从后视镜,清晰地看见了她微红的眼眶…… 若是有情人,唐霜又怎么会为了别人眼中含泪? 于是看向墨承白,林陆有些着急道:“墨总,我觉得小霜姐对你一定不是完全没有感情的,她只是担心再受伤害……” “好了,别再说了。”墨承白打断林陆的话,深深闭上了眼睛:“我很确定,小霜爱的,从始至终都是殷烨烁。” 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现在唯一的矛盾和误会也解开了,终于走到一起,也算是苦尽甘来。 而他被抛弃,只是罪有应得罢了。 墨承白垂眸看着自己无力疼痛的左手,和那掩藏在衣服下纵横交错的伤痕,轻笑一声道:“我已经想通了,往后余生不管能活多久,我该对霜儿做的都不该是纠缠,应该是赎罪。” “她的事业,她的感情……她想要圆满的一切,我一定都会让她得偿所愿。” 因为爱一个人,除了希望她永远在身边之外,也可以是希望她以后越来越好。 墨承白看着车窗外唐霜离开的方向暗暗想着,沉黑如墨的眼眸静寂无声,却莫名叫人心中震折。 林陆有些哑然地抿了抿唇,眼睛这一刻却有些酸涩。 因为墨总这哪里是放弃了小霜姐,这分明是放弃了自己的命,和所有活下去的希望啊…… 可无法再多说下去,擦了擦眼角,他只能启动车子,带着墨承白回家。 …… 另一边。 或许是风雨偏爱,也或许是手上的伞真的给了她足够安全的遮挡。 唐霜明明行走在细密的雨幕中,身上却没有被打湿任何一点。 于是在离开很远的距离后,她还是忍不住悄悄回头,却发现别墅区外,那辆熟悉的黑色迈巴赫早已经离开,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 看来,这次她决绝彻底的话,终于是斩断了墨承白对她的全部感情。 毕竟这个男人一直都是个很理智的人,哪怕曾经陷入过疯狂,可也一定能及时止损,快速抽身。 想来再过不久,他病情痊愈的消息应该也很快传来了—— 唐霜淡淡一笑,一边这样暗想,一边也撑伞提裙想继续往前走。 可伴着她的动作,一个漂亮精致的小礼盒忽然从她的裙子口袋里掉了出来,展开在雨中,正好便映入了唐霜的眼帘。 竟是一块色泽温润,通身洁白的白玉莲花。 细细看去,莲花雕琢灵动自然,尤其是正好落在雨中,雨珠也顺势滴落在白玉花瓣表面。 犹如一朵清香宜人,却又坚强勇敢的莲花,在大雨中怡然绽放。 不骄不躁,不悲不喜。 唐霜见状蓦地一怔,下一刻,脑中便已经浮现了一个人的身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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