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瑶睁大着眼睛,这双眼睛有着太多的柔情似水,每一滴水花都有秦晓歌的倒影。 “晓歌,你对我真好。” 其实这些年的漂泊,她深深地明白,她作为一个女人,是无法独自一人面对生活的磨难,也无法克服那无边的孤寂。 她已经没有了家人,所以更不想错失一个真心对她好的男人,不管他身边有多少女人,她都无所谓,因为她相信她的爱不会输于任何一个爱晓歌的女人。 看着秦晓歌随意的将铜箱子收好,放进车子。 她一双圆媚的杏眼凝视着秦晓歌的背影,其实她另一个人格说的话她都知道,毕竟她是主人格,一样可以同步收到任何消息。 一体一心,不同的就是不一样的思维和性格。 她是女人,是一个坚强美丽的女人,她知道要是不抓紧了秦晓歌,这个优秀的男人会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她的世界里。 她不会再弄丢了这份挚爱,他的心,她一定要占据一块,并在上面建立一个爱情堡垒,扎根在她他心底。 努力地汲取他的每一份爱,却对不会让他的精华滋养着不相干的女人。 谁不想有一段属于自己的岁月静好,青春年少,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爱情,然后幸福的一家人温馨的过着日子,不辜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对她的爱。 可这样的话万一暴露了怎么办?仇恨可以放下,可这份爱真的很珍贵,她不能放手,他在她眼中已经是全部,从她绝望时看见他春天一般的笑容时,她就发誓,这辈子非他不嫁。 “走了,田瑶。” 秦晓歌见田瑶眉头都皱得老深,有些不解,这次过来已经收获很多,接下来就要打听程心一家搬到哪里了? 找了一家宾馆,这次秦晓歌开了两间房间,生怕和上次云璟雅一样被警方查房。 不过在临睡之前,还是可以过一把手瘾,两个大气球似的大香波,应该可以弥补这一天的付出。 感受着秦晓歌火辣辣的眼神,田瑶俏脸通红的缩了缩身子,双手抱着胸部,护住自己的宝贝,来了一个飕飕发抖可怜无助的惹人怜爱的表情和动作。 “你先洗洗睡吧,一天奔波的,我到外面打听一下那个程心。” 秦晓歌忘记换铁锹了,再还铁锹的时候,秦晓歌给了一包红梅烟,顺势问了这家人有没有程心的消息。 “你问程心呀,这姑娘已经考上大学了,就在省城念书,真的有毅力,考了几年时间才考上大学。” 这家男主人笑眯眯地看着一包红梅烟,还以为秦晓歌也打程心的主意,这个女人心气太高,中专大专都不去,非要靠一个大学才肯走。 皖江财经大学大二女生。 她父亲程少华,在皖江庐阳开建筑公司,非常的有钱。 第二天,秦晓歌带着她回到庐阳,发现徐樱和云璟雅在田瑶外公外婆家里。 徐樱拉着田瑶的手,让田瑶坐在她身边。 谈起田瑶的往事,徐樱和云璟雅都义愤填膺地,很快就姐妹相称,打成一片。 田瑶隐隐约约知道秦晓歌和徐樱关系不一般,看到秦晓歌眉眼之间都带着狐狸精气息。 秦晓歌提出告辞,徐樱也不再逗留,和秦晓歌一起离开这里。 徐樱用劲踩了秦晓歌一脚,“渣男。” 头也不回地钻进车子走了。 任晓妍的生日,秦晓歌还是从小雨嘴里知道的。 秦晓歌打算给任晓妍过一个惊喜的生日,考虑到晚上她晚上可能到父亲那里过,秦晓歌打算中午陪她吃饭。 玫瑰秦晓歌定了九朵,其他的首饰她都有了,要不买些其他的东西,香水,包包,她应该不太喜欢的吧,且又太俗了。 秦晓歌找了一家陶瓷厂,花了一笔钱定制了一只海狸水杯,上面还有秦晓歌为她画的卡通图像,以及一句“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祝福语。 秦晓歌已经好久没有来到艺林书社,见到任晓妍还在工作,秦晓歌进来都不知道,直到秦晓歌给她揉着肩膀,才知道是秦晓歌过来了。 “小妍,中午有时间吧,请你吃饭可以不?” “怎么今天过来找我吃饭?”任晓妍有些怀疑他知道今天是她生日,可他空着手啥都没带。 “想你了呗。” 任晓妍白了秦晓歌一眼,收拾好东西,和秦晓歌一起来到玫瑰红饭店包厢。 任晓妍坐下来,看到秦晓歌打开桌子上的盒子,捂着嘴巴,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秦晓歌早已准备的心形蛋糕。 秦晓歌拿起蜡烛摆成一个爱心形状,然后点燃了它们。 此刻任晓妍眼角泛起湿润的泪水,真的很感动。 “亲爱的,送你玫瑰,祝你生日快乐!” 秦晓歌把一捧玫瑰花送给她。 任晓妍此刻已经留着幸福的泪水。 “晓歌,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玫瑰花和生日蛋糕,我还以为你不知道我的生日。” 她感动地扑到秦晓歌怀里,肆意地哭了出来。 秦晓歌轻轻地抱着她的腰,吻着她的额头。 等她许过愿望。 秦晓歌拿起一个袋子:“媳妇,这是送你的生日礼物。” “好可爱的杯子。” “不光可爱,你再看。” 杯子上有一个酷似她的卡通女孩,被一个男孩子轻轻搂在怀里面,旁边还有一句“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的情话。 “晓歌,你对我真好。” 晚上,秦晓歌陪着她来到她父母家,这一大家的人其乐融融。 “小妍,晓歌送你生日礼物了没?玫瑰花有吗?”任晓婧问道。 “肯定是首饰吧,要不就是包包,或者衣服?”任梦秋看了一眼和父亲聊天的秦晓歌。 “玫瑰花有,礼物也有,我很喜欢。” 说完从精致的布袋里面拿出一个海狸水杯。 “哇,好浪费好漂亮,真的是用心了,这是定制给你的生日礼物。”任梦秋有些吃味地说道。 “看来你没有嫁错人,妹妹,一定要抓牢了,千万不要让他在外面和其他女人鬼混,这人呀,比李敢要好一万倍,但就是太招女人稀罕了。”任晓婧同样有些吃醋,看着被子上那句祝福语,打算今天找个机会好好和他加深一下关系,都是姐妹,虽说少了一张结婚证,可内核都是一样的,都是他的女人。 可怜的秦晓歌,完全没有想到有两个女人正在打算吃掉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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