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姐真的够意思,不光将娇滴滴的身子给了他,还打算给他生儿育女。 关键秦晓歌和她不熟呀,这难道是睡出来的感情。 果然通往女人心的途径就是进入女人的深,方能真的进入女人的心。 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跟了他,不再为她心中的哥哥守身如玉。 “报答的事情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不过还需要坚持,还有我已经有媳妇了,虽然她不反对我在外面找女人,但你千万不要挑战她的当家地位,她是大房。” 看着她委屈的眼睛,秦晓歌将她的军大衣给裹紧一点,生怕让她受凉了。 唉,英雄难过美女关,主要是这女人太内媚了,还特别的有挑战性,和她在一起,感觉谈两段不同的感情。 她的乌黑靓丽秀发被寒风吹起,随后又轻轻滑落那低头不见脚尖的无边深邃幽暗的沟壑里。 田瑶在秦晓歌怀里娇喘连连,被他抱着摸着啃着。 见秦晓歌手都冻红了,心疼地将他的手放进她温暖的内衣里,贴着她滚烫的肌肤上。 虽然她愿意这样做,可秦晓歌也不舍得让她受凉,拿出手伸进她军大衣里保暖。 不过这一切让秦晓歌心里面暖洋洋的,那眼神里面的爱应该不是假的。 虽然此刻的风吹得脸疼,可田瑶心里面有着无尽的暖流和幸福,好久都没有这种感受,现在的她身子很暖和,心里面更是暖和。 这种感觉和曾经哥哥相处的感觉不一样,和哥哥在一起,只有自己单方面的付出,却从来没有获取过这种浓浓的爱,这种让她愉悦的爱,战栗的爱。 也许哥哥对自己是单纯的兄妹情,也许他成为对自己心动。 田瑶用自己温暖的手温暖着秦晓歌的粗糙的大手,情郎的大手有种神奇的魔力,可以让她体会到做女人的幸福和满足。 秦晓歌和田瑶一起寻找那个小箱子。堂屋,卧室,墙壁都找遍了,一无所获,果然藏得严实。 也许在田瑶的妈妈心里,这藏箱子的地方田瑶应该很想到的呀,这才没有说具体的位置。 “田瑶,你妈妈有没有给你什么提示,这样漫无目的找,也找不到呀。” “有说什么吗?虽然时间过得有些久了,可这些记忆就像昨日一样,我不可能会忘记的呀?” “那你爸爸妈妈把东西藏得那么紧,你也找不到,那留给谁,总不至于留给我们的孩子吧。这房子还属于你吗?” “当然属于我,不过破败得太厉害了,晓歌,你有钱吗?到时候你能给我修葺一番吗?这毕竟是我的家,我还打算留给我儿子。” “那你也太偏心了,光想着儿子,难道你不给我生个女儿,女儿比儿子好,女儿可是母亲的小棉袄。” “女儿要这老房子干嘛?她以后嫁人,她丈夫就是她的天,这一切都需要她男人给她的,到时候我给她备一份嫁妆,我妈说了,等我嫁人的时候,一定要将院子里的枣树砍了,给我打箱子,可现在枣树还在,我妈却已经不在了。” 秦晓歌望着院子里那颗枣树在随风摇曳,心里面有种感觉,这东西应该和那棵枣树有关。 秦晓歌来到枣树下,枣树下有个裂开的石凳子,旁边应该有一张石桌子,不过肯定被人搬走了。 秦晓歌找了一户人家,花钱买了一把铁锹,就在旁边挖了起来,果然下面露出了一个古铜色的箱子。 田瑶站在一旁,原来她娘的东西藏在枣树下,娘亲给她的嫁妆不是枣树,而是这一箱子东西。 拿着箱子,示意田瑶和他赶紧进屋,两人来到卧室里面。 这是一个明清时代的古铜色小箱子,打开箱子,里面放着四本线装书,应该是唐宋,其中一本是过云楼旧藏《宋人写经》,后世也有一本,成交价五百多万,还有一本是唐代写本敦煌写经《观世音经》,拍卖了三百多万。 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算传家宝了。 旁边还有五根小黄鱼,还有一枝金镶翠挑簪,翠质偏青绿,局部为深绿色,簪头雕作了一只小手,腕戴白玉镯,五指握着翠如意,如意头勾回,套一翠环,环下有六粒珍珠、还有一个蓝晶坠角。 “田瑶,你家还真的富有,这些都是好东西,难怪有人打你家主意,不会是你哥透漏的吧?” 秦晓歌站在一旁,将她搂进怀里面。 “应该有可能,晓歌,赶紧关上箱子,万一有人进来怎么办?还有,你手不要乱摸,你还没有洗手。” 田瑶羞红着脸,轻轻地推开他。 “晓歌,这箱子是你找到的,要不你替我收好吧?” “那是你的东西,你自己保管好,反正你也是我的,我要小黄鱼和首饰干什么?我也不差钱,要是医书我就收了,这些东西我不感兴趣,你就是我的无价之宝,我喜欢你的身子,闻着她有种特别的香味,让我晚上睡得舒心。” 田瑶羞得捂着滚烫的俏脸,要不是在外面,恨不得现在就给了他。 只是秦晓歌顾不得这个,捧着她精致的瓜子脸,对准她的樱桃小嘴一顿疯狂输出,一次次的暴击,终于让田瑶沉没在秦晓歌的情海中。 “晓歌,我在不清醒的时候是不是让你给我报仇呀,这事和你没有关系,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只要你不抛弃我就行了,我已经很满足了,你没必要为我冒险,不值得。” 两只嫩手紧紧地攒着自己的衣角,生怕秦晓歌误会她接近她是另有目的,天地良心,她真的没有这个心思,只是他应该不会相信自己的解释,换着自己,也不会相信的。 “晓歌,我说的是真心话,可能我嘴笨脑袋笨,只要你陪在我身边,守在你身边,我就满足了,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这世上除了亲人,你就是我最亲的男人了,要不是你,我估计都不在人世了。” 秦晓歌苦笑,这应该是她的真心话,不过既然都要了她,她的因果秦晓歌能不接受吗? 秦晓歌抬起她白皙精致的下巴,望着她水汪汪带着泪花的美眸,忍不住在她额头亲了一口。 “我知道你的意思,放心,你男人心里有数,放心,我这辈子不会辜负你的,你就安心的给我生儿育女就行,我不会再让你受到一丝伤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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