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歌,你赶紧去洗澡吧。” 秦晓歌愣了一会,这才反应过来这是留他住宿。 果然给她惊喜会有超厚的回报。 拿起衣服,秦晓歌哼着小调,走进浴室。 想起等会和她同睡在一起,就感觉心跳加速。 “冷静,一定要冷静,催动雮尘珠,今晚一定要坚持三四小时。” 秦晓歌以最快的速度洗完澡。 “这么快就洗好了。” 任晓妍看到秦晓歌出来,双眼泛着神采。 虽然和李敢有着相似的面貌,可人和人就是不一样,李敢完全没有秦晓歌这种自信和潇洒的魅力。 就像黄铜和黄金,颜色都一样,本质却完全不一样。 换上她给他买的衣服,整个人都更有魅力,还异常的干净清爽。 真的让她心动。 “渴了没?” 说完将倒好的温开水端了过来。 “谢谢小妍。” 见她优雅地坐在自己对面。 晚上,秦晓歌睡在她身边。 这次秦晓歌决定大胆出击。 因为这次就两个人,小雨已经在另一个房间睡着了。 秦晓歌鼓起勇气,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面。 “姐,我可以抱你吗?” 她没有说话,眼睛却一直看着他。 秦晓歌心里面扑通扑通地跳着。 应该不会反抗的吧,也应该不会大声的尖叫吧,她都默认了,都睡在有张床上了,她是自己的媳妇,睡自己的媳妇有这么多顾忌,真的丢了穿越者的脸。 见她没有反抗。 秦晓歌觉得进一步进攻,最好是趁着她没有反应过来,一举拿下高地。 再次将她搂进,感觉她呼吸在不断地粗重,但依旧没有吭声,咬着嘴唇,没有一点挣扎。 秦晓歌终于贴到她的俏脸。 “小妍,我喜欢你。” “嗯。” 这是答应了。 秦晓歌用嘴唇碰了碰她的红唇,好柔软,好酥软。 她眨巴着眼睛看着秦晓歌。 秦晓歌将手伸进她的胸口。 此时任晓妍终于有了反应,俏脸绯红一片。 “晓歌,你真的喜欢我?” 秦晓歌咽了咽口水。 “你是我媳妇,我的宝贝,我喜欢你。” “那你能为我和其他女人断了关系吗?” 秦晓歌顿时愣住了,想了想,说道: “媳妇,对不起。” 秦晓歌将手缩了回来。 “我没有她们好看吗?只要你好好的和我过日子,我可以为你付出一切,晓歌,我说的是真心话。” “姐,好不好看都是次要的,我这人也不全是看脸蛋,她们有些人容貌确实比不上你,但她们也是我的心窝里面的女人。”m.biqubao.com “那我和紫玉相比,你更喜欢谁?”任晓妍抛出了王炸,一下子将秦晓歌炸晕了,难怪了,真的难怪了,原来她对自己忽冷忽热,根子是知道秦晓歌偷了紫玉,她是怎么知道他和她的关系的。 秦晓歌知道任晓妍是比不上紫玉的,即使是红雁,在单纯的欲望下,还是喜欢紫玉多一些。 王家三姐妹,紫玉第一位。 “看来我比不上紫玉,晓歌,对不对?” “小妍,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美丽和花香,都是独一无二的。”秦晓歌想了想,说道。 “那你是喜欢玫瑰,还是太阳花?”任晓妍咬着嘴唇问着秦晓歌。 “只要和我有缘,我都喜欢。” 任晓妍将秦晓歌推开。 秦晓歌坐了起来,看了看她,拿起衣服穿了起来。 这段感情已经有了隔阂,强行在一起,也只能收获苦涩。 秦晓歌希望的是你情我愿,而不是勉强在一起磕磕碰碰。 除了闹到一地鸡毛,谁心里都不好受。 听见任晓妍轻声的抽噎声,还是硬着心肠离去。 秦晓歌朝停车处走去。 就在这时候,听见一处阳台上传来惊喜的喊叫声:“晓歌。” 秦晓歌抬头一看,原来是任梦秋。 任梦秋朝秦晓歌招手,秦晓歌被她喊到了她家。 “晓歌,怎么了,我妹没有留你过夜?那你也太失败了,连一个女人都搞不定。” “嗯,是的,有时候我承认很失败,不过人生不就是这样,不可能永远心想事成。”秦晓歌苦笑着说道。 “你怎么住在这里?” “我换了房子,因为我已经是出版社社长,地位不一样,待遇就不一样,我特定选择了这个小区,你猜我为了什么?” 秦晓歌摇了摇头,总不会因为你妹住在这里,你就选择在这里和你妹做邻居的吧。 “因为在这里我才有可能遇见你,要不然你老是不到我那里去,我想你,你却不想我,所以我就搬到了这里。” 秦晓歌愣住了,这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前脚离开了任晓妍,后脚任梦秋就过来了。 请晓歌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刚刚的撩起的火还在心底燃烧,刚好可以消消火。 她比任晓妍要轻,抱她很轻松。 “晓歌,照理说你今晚会和我妹睡在一起,是什么原因让你摔门而去,我有些好奇?” “你听见了?” “我就听见你摔门的声音。所以我才站在阳台喊住了你。” 秦晓歌将他和任晓妍说的事大致说了一下。 “难怪了,我妹在感情上有洁癖,放心,我没她那么贪心,我只要你喜欢我就行。” 她洁白细嫩的胳膊搂着秦晓歌的脖子,双腿缠住秦晓歌,同时红唇亲着秦晓歌。 “放心,你尽管弄,把我弄死都没有关系。” “你不怕你妹知道我在你这里过夜?” “怎么了?她嫌弃你,我又不嫌弃你,我不怕,我还怕你不来找我,放心,她听不见的。” 秦晓歌将她抱进卧室,直接将她的衣服扒掉。 直接开门见山。 她忍不住尖叫一声:“你还真的打算弄死我,轻点,温柔一点,时间够多,不要太急了。” 秦晓歌停止了猴急,静静的看着这个犹如海棠一般的女人,真的是格外的美丽。 秦晓歌终于忍受不住,发起了摧枯拉朽的攻势。 任晓妍坐在客厅里面,隐隐约约听见隔壁传来的喊叫声。 想了想,来到阳台,“梦秋,你没事吧?” 任梦秋听见是任晓妍的声音,强行冷静下来:“没事,我在看电视,你要过来和我一起聊聊天吗?” “不了,我等会就要睡去了,声音能小一点吗?小雨已经睡着了。 完事以后,任梦秋大口地喘着气:“晓歌,你怎么比以前还有厉害,我身子骨都被你摇散架了。” 秦晓歌搂着她:“我也被你掏空了,你也够厉害。” “是的,小妍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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