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教室里鸦雀无声,那个退休教师开始发卷。 今天并没有看到孟广生出现,想来应该是有什么事情没过来,而这也让王勇胜等人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王锡贵,67分。” “卢连生,71分。” “陈贵生,54分……” 随着老师念到的人名,下面的学员开始纷纷上前取走卷子。 从成绩上看,这次班里学员的成绩都还算不错,但究竟有几分真才实学,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刘思颖,97分!”此时代课老师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看了一眼上前领卷的刘思颖后,微笑着说道:“成绩不错,保持下去是可以考上大学的。” 下面的其他学员闻言,也纷纷拍起了巴掌,所有人的目光都是带着几分羡慕。 毫无疑问,这事目前为止班里的最高分,而对于刘思颖考这么高的分数,其他人也并不感到意外,毕竟刘思颖在厂里一直有‘才女’之名,以前就是中专毕业的高材生,还是厂里技术科最年轻的组长,所以她能考的这么高,没人感到意外。 “谢谢老师鼓励。”接过卷子,刘思颖礼貌的道了声谢。 只是看到自己考卷后,她似乎有些不太满意,毕竟这份卷子难度并不高,以她的水平,就算考满分也是完全可能的。 “王勇胜,92分!” 听到台上老师念到王勇胜的分数时,台下顿时如同炸了锅一般,有人鼓掌有人哄笑,教室里的气氛顿时变的嘈杂起来。 “胜哥太牛了!” “还得是我胜哥!” 后排的几人顿时马屁声不绝于耳,小钢炮更是起身玩命的拍起了巴掌。 “啊……” 此时的王勇胜似乎刚刚回过神来,只见他甩了下梳理的油亮的卷发头,用手整了整衣领,还顺带把钢笔插到了上衣的口袋中,这才缓缓的走上了讲台。 只是在上讲台的时候,王勇胜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前排的许强,眼中满是赞许。 “成绩不错,就是你这字写的……”代课老师拿起王勇胜的考卷,眉头微微皱起,说道:“回头好好练练字,批你的卷子太费劲了。” “一定一定,其实我写的这是草书。”王勇胜接过卷子后,连忙解释了一句。 毫无疑问,今天绝对是王勇胜学生时代难得的高光时刻,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能考这么高的分数,而有了这个分数后,他显然也不用马上被夜校淘汰了。 “林月英,88分,这个成绩也很不错。” “谢谢老师。”林月英领卷下来的时候,也微笑着看了刘思颖一眼。 “……还剩三张考卷,名字都叫许强。”代课老师用手扶了扶老花镜,随即对台下众人说道:“你们谁还没有拿到考卷,自己上来吧。” 下一刻,许强,小钢炮和另外一个后排的男生站起了身子,走上了讲台。 “老师,不好意思,我名字写错了。”看到自己居然考了82分,小钢炮顿时喜出望外,连声对老师解释道。 “考试名字都能写错,你这个样子要是高考的话,那成绩可是会被作废的!” “是是是,我以后不会了。”拿到考卷后,小钢炮也是一脸得意的回到了座位。 “我也写错名字了。”另外一人正是小钢炮的同桌,拿了卷子扭头就走。 “那看来你就是真的许强了。”代课老师看了一眼最后一個领卷的刘军,微笑着说道:“你以前也是咱们学校高中毕业的?” “不是,我在镇里上的初中,后来自学了一些高中课程。”许强随口搪塞道。 “那你很厉害啊,这次居然能考98分,这是全班的最高分。”代课老师说道。 “哗!” 代课老师话声一落,整个教师顿时一阵躁动,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许强身上。 刘思颖这个时候也猛的看向许强,目光带着几分惊讶和疑惑。 在刘思颖的印象中,许强似乎在班里的存在感并不强,除了王勇胜,他似乎也不和其他同学说话,上课的时候,后面两排都是在睡觉,可谁都没想到,夜校第一次考试,许强居然拿到了全班第一的成绩! 但是到了这一刻,刘思颖似乎终于注意到了这个平时没什么存在感的同学…… “以后咱们班的学员都要像许强同学学习,只有付出了,才会有回报!”代课老师说完,笑容满面的带头鼓掌。 下一刻,教室后排所有人都玩命拍起来巴掌,毫无疑问,这次许强就是他们这些人眼中的‘救世主’,如果没有他,王勇胜等人早就‘全军覆没’了。 其他人也都跟着鼓掌,在众人惊讶的目光和热烈的掌声中,许强拿着考卷回到了座位。 “你小子真TM有一套!”看到许强回到座位,王勇胜对他竖起了大拇指,然后探起身子在许强身后说道:“明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咱们五七饭店见!这次咱哥俩要不醉不休!” “行。”许强点点头,因为明天中午他正准备给王勇胜带一批货。 “一定来啊!” 王勇胜补充了一句,然后把面前的考卷收好,他们准备回家后,给自己的老爹一个惊喜…… …… 晚上夜校下学,刘思颖和林月英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俱乐部离两人的家不远,步行也就不到十分钟的功夫。 道路两旁路灯下,很多职工在下象棋和打扑克,夜晚的生活热闹而惬意。 “我要是能考上大学的话,就可以去上海玩三年了,工资照发,想想就美死了……”路上,林月英一脸憧憬的说道。 工厂对成功考上电大的学员还是非常重视的,由于胜利机械厂身处山沟,厂电视差转机信号差,还经常停电,所以学员很多时候只能自学,为了能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从前年开始,厂领导最终决定把厂里的电大班直接迁到了上海,带薪学习没有奖金,住宿车费都自己解决,从此条件大为改善。 “那你要好好努力啊。”一旁的刘思颖微笑着说道。 “可惜我没你那么聪明,我就是看不进去书,一看书就想睡觉……”林月英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我估计下次高考的话,咱们班也就你一个能考上大学,到时候咱们俩就不能天天在一起了……” “考大学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也没有把握,不过我看那个叫许强的应该把握很大,他这次考了全班第一……”刘思颖沉吟了一下说道。 “伱是说那个化工车间的临时工?他啊,我看就是王勇胜那帮人的,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次的成绩肯定也是抄的!”林月英一脸的不屑,接着说道:“不过王勇胜倒是挺帅气的,有他在,咱们班挺欢乐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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