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以后,汪长屹给两边家属都写了信,汇报了林秋平安生产的消息,并自作主张的给孩子起名叫汪慕林、汪爱秋。 林秋听到这俩名字的时候一脸无语,“你这是生怕他们上学的时候不被同学嘲笑啊。” “而且,小名叫什么?小林?小秋?那怎么听都像是在叫我啊。” “小名不叫这个,叫大宝、小宝。” 林秋:“……所以你女儿叫大宝,儿子叫小宝?” “不是,女儿大名汪爱秋,小名叫小宝。儿子大名叫汪慕林,小名叫大宝。” “你女儿是姐姐。” “我知道啊,但是得当妹妹养。让儿子去当哥,当哥责任大。” 林秋:“……”累了,你说啥就是啥吧。 后来,两个孩子为了争夺老大的名号每天大战几百回合。 汪长屹低着脑袋缩小存在感,一声儿不敢吭。还要面对林秋肆无忌惮的嘲笑,敢怒不敢言。 收到汪长屹的信之后,汪家三代人又寄来了大笔钱票。 “你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给你寄钱寄票就算了,你哥怎么还老寄这么多呢?” 汪长屹:“……我没说过吗?我哥跟我舅舅一样,单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钱没地儿花。” 林秋:“……”你没说。当然,我也没问。所以这个问题就放过了。 “没事,我们替他花,省的他费心了。”林秋厚颜无耻道。 汪长屹也不遑多让:“我也是这么想的。” 远在部队的汪永川打了个喷嚏,后背一阵发凉。 二叔二婶收到信之后亲自来了一趟。给林秋带来了新鲜的益母草和两只活鸡。 “二叔,二婶。我不是说不用过来吗?这多麻烦,路上还带这么多东西。” “不看一眼怎么能放心哦。” 林海节后回城,就过来问林秋,要不要他妈过来伺候月子,林秋说不用。还向他展示了她的万全准备,是真的不需要再麻烦二婶了。 林秋担心林海表述不到位,还亲自写了一封信给二叔呢。 结果报喜的信一寄,还是把人给麻烦来了。 二叔二婶对着双胞胎爱不释手,他们待了两天,看到刘大姐在这里帮忙,汪长屹一天恨不得回来好几趟,确实把林秋和孩子都照顾的很好,也就放心的回去了。 毕竟家里还有个孙女需要照顾。他们来的这两天,把孩子托付给了老两口。 林秋的小日子过的逍遥自在。自从开始研发家用电器之后,汪长屹和林秋在厂里的地位更加水涨船高,工作安排也更自由了。 以前还需要林秋一个人带孩子,汪长屹专心工作。现在就连汪长屹也能抽出不少时间来带孩子了。 俩人跟季厂长请示了一下,想在自己的小院里扩建两间房子,孩子长大了,总不能还跟他们俩住一屋吧。 “你说的长大了,是指孩子半岁了吗?”季厂长面无表情。 “夜里已经不吃奶了,可以自己住了。” “滚吧。” 房子修好的时候,已经到了秋末,天气开始变冷了。 两口子也没有丧心病狂到让半岁多的孩子大冷天搬去自己住的程度。一直拖到第二年开春,天气已经暖和起来了,孩子一岁多了,能跑能跳,小嘴能叭叭叭的说个不停了,才搬离了父母的房间。 林秋再次回老家,是73年的春天。林海结婚,林秋回去参加婚礼。 林海的妻子是他厂子里的同事,俩人自由恋爱,之前就带来给林秋见过了。 林秋热情接待了他们,送上祝福和见面礼。 只要不是作奸犯科的人,她都不会说什么,反正是人家两口子过日子,又不是和她过。 那时候孩子已经三岁了,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 机械厂效益好的不得了,厂子里新添了两辆车,汪工在季厂长的配合下,开着一辆小吉普出门了。 这次回家参加婚礼,算是他们一家四口第一次自驾游。路上走走停停,花了半天才回到家。 小汽车在这个年代稀罕极了。一进村,就吸引了小孩子的注意,等车开到林秋的小院,后面已经坠了一溜儿小朋友。 得亏这不是拖拉机,要不然小朋友们大概还会在后面扒车玩,危险的很。 两口子带着孩子下车,先给小朋友撒了几把糖。有大点的孩子记得林秋,抢完糖就去找二叔报信了。 等到林秋进了院子,开始打扫卫生的时候,二婶已经带着林河的女儿来帮忙了。 小姑娘比大宝小宝大十个月,也还不到四岁呢。看到林秋,怯生生的躲在二婶后面。 “倩倩,这是姑姑。叫姑姑啊。” 林秋弯下腰,笑着看她。 “姑姑。”她小小声的叫了一句。 “哎。姑姑请你吃好吃的,你和弟弟妹妹一起玩好吗?” 林秋家俩孩子都是社交悍匪,这时候已经主动围过来,一人抓住一只手,差点给小姑娘吓哭了。 林秋:“……你俩先等等。叫姥姥了吗?叫姐姐了吗?拉姐姐的手问姐姐同意了吗?” “姥姥,姐姐。” “姐姐,我们出去玩啊。” 倩倩:“……”不敢去。 林秋扶额:“先在家玩。姐姐第一次见你们,你俩给我矜持点。去给姐姐拿好吃的。” 汪爱秋小朋友屁颠屁颠的把林秋装点心的大包直接抱了出来。 汪慕林小朋友豪爽的拿出了饼干、糖果,不但往人家手里塞,还往人家兜里装。 二婶在旁边笑得不行,悄悄跟林秋说:“这俩孩子性格跟他们爹一样啊。” 林秋:“……嗯。”都是地主家的傻儿子,人傻钱多的冤大头。 幸亏俩孩子不是真傻,知道分场合、分人,多少还有点分寸,而且,还算听话。不然,林秋真该头疼了。 姐弟俩要是听见她这么吐槽,一定觉得冤枉死了。他们和爸爸,都只是在面对妈妈比较在意的人的时候,才会这么大方。 在姐弟俩的美食腐蚀下,林倩倩小朋友很快沦陷了,和他们玩在一起。二婶和林秋闲聊的时间,汪长屹一直在干活,等她俩扯完闲篇儿,活已经干的差不多了。 林秋殷勤的烧水泡茶:“快坐下歇会,等会再干。” 她随手扔了张清洁符,齐活了。 等到汪长屹喝了杯茶,打算再找补找补,看哪儿不干净接着干的时候,就发现,一切都已经很完美了。 他跟林秋感慨:“瞧瞧,我能干吧?” “谁说不是呢。你可真厉害!” 她又问二婶:“婚礼准备好了吗?还需要干什么吗?我们汪工这么能干,您可以使唤他去帮忙。” 二婶就笑:“都准备好了。你们就等着喝喜酒就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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