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林秋喝完了一碗鸡汤,刘大姐推着孩子回来了。 虽然是正常孩子的体重,但到底看着瘦了点。林秋摩拳擦掌,誓要把他们喂的胖嘟嘟。 在医院住了两天,林秋就出院了。 家里早就布置好了。两个孩子和他们同房不同床。婴儿床就放在大床旁边,方便喂奶。 月子期间,刘大姐白天过来帮忙。其实需要她做的还真不多。喂奶是林秋亲自喂。早中晚饭是汪长屹亲自做。这就是住家属院的好处了。中午都能抽空回来一趟。 喂了丹药的孩子特别好带,也不怎么哭闹。刘大姐感慨:“这俩孩子知道心疼人,瞧瞧,多省心。” 她做的最多的,是洗尿布,这大概是这个时代养孩子最繁重的一项工作了。 晚上的带娃工作由汪长屹全权接手。 为了让林秋休息好,这个猪队友半夜起来给孩子泡奶粉! 林秋第一晚睡了整夜,第二天醒来觉得不对劲,她半夜没起来喂奶啊!刚出生的孩子,一夜怎么也得吃一两次才正常。 就算她睡得太沉了,没听见孩子哭,汪长屹呢?难道也没听见吗? 她赶紧扭头去看宝宝,发现他俩正眼冒绿光看着她呢。一见她看过来,撇着小嘴就要哭。 林秋:“……” 她赶紧抱起一个哄。 结果根本不需要!孩子一上身,立刻就精准定位,奔着粮食就来了,拿出拼命的架势开吃。 林秋:“……”这是饿成什么样了。 另一个见状,开始哇哇哭。 这个时候,汪长屹从外面跑进来了。 林秋指挥他把孩子抱过来喂奶。吃上就不哭了。 “半夜他们没醒?” “醒了啊。” “那我怎么没感觉我喂过奶呢?” “没让你喂,我给他们泡了奶粉,他们大概是不饿,哼哼唧唧的不吃,过了一会就又睡了。” 林秋:“……”你气死我算了! 她伸手掐了汪长屹一把,气道:“他们不吃奶粉是因为不喜欢吃,不是不饿。你该把我叫醒喂他们。” “我看你睡得那么香,肯定是累坏了啊。奶粉也挺好的,他们不吃,就是不饿。” 林秋:“……”孩子倒了多大的霉,遇上你这么一个爹。 她拧着汪长屹的耳朵叮嘱道:“以后晚上,你一定要叫醒我喂奶。听清楚了吗?” 汪长屹:“……” “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汪长屹委屈,但是不敢说。 其实俩孩子真的挺乖的,半夜就起来吃一次奶。等到半岁的时候,自己就把夜奶戒了,连个过度都不需要。 林秋在刘大姐和汪长屹的严防死守紧迫盯人战术下,坐了个双月子,差点被逼出产后抑郁。 月子结束的时候,感觉自己重获新生。 她给刘大姐送了很多吃的用的,还把那套结婚时没穿上的红裙子送给了她女儿。这套衣服并不夸张,平时穿也可以。娟子也要相亲了,这套衣服能用得上。 她本来是要给红包的,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本来是来帮忙的好邻居,别给整成了雇佣关系。 而且,出了月子,她就不需要别人来帮忙了,他们夫妻自己就能搞定。 两个人的工作,汪长屹自己就能完成。她其实就是去办公室带孩子的。 季厂长“以权谋私”,给他俩弄了个套间,外间办公,里面是个休息室,不光有婴儿床,还有个单人床供林秋休息。平时宝宝睡觉的时候,她也可以睡会。 大家都以为她一边工作一边带娃,不知道有多辛苦,感慨没有亲娘又没有婆婆来帮衬的日子不好过,其实她过的不知道多悠闲。 她只负责白天带孩子、喂奶。其余事情都是汪长屹来负责的,包括洗尿布。 月子里刘大姐帮忙洗尿布,汪工对这项工作没有体会。等到轮到他洗的时候,两天就受不了了。 他把洗尿布这项工作转移到季厂长身上,自己去研究洗衣机了。 这个时代洗衣机已经有了,但是都在宾馆、洗衣店之类的地方,家用洗衣机还没有。汪长屹打算自己做一台。 接到任务的季厂长气得跳脚,但他外甥已经一头扎进研究工作中,两耳不闻窗外事了。他外甥媳妇一个人带俩孩子,肯定是不可能再洗尿布了。 季厂长叹了一口气,他大概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吧。不然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惩罚他? 就这样,季厂长大张旗鼓的接过了洗尿布的任务。还洗的人尽皆知。 他对外宣称,汪工和林工正在努力研发新产品,他作为厂长,必须以身作则,给员工的科研工作做好后勤保障。biqubao.com 别的事情他也帮不上忙,洗个尿布还是可以的。 全厂都惊呆了! 为了他们机械厂,季厂长付出太多了。谁能想到,堂堂一个大厂长,竟然给员工的孩子洗尿布呢?他们不能让季厂长一个人牺牲! 于是,季厂长洗尿布的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始,就宣告结束了。这项工作被厂里的大姐们强行接手。 “季厂长,我们本来也受了汪工的委托,要给小林搭把手的。洗尿布这事,我们顺手就做了,交给我们,您放心。” 季厂长做足了姿态以后,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那就辛苦你们了。” 幸好汪长屹在研发方面确实给力,才没让季厂长一番表演沦为笑话。 汪长屹的天赋,加上林秋的经验,用了连一个月都不到,洗衣机就新鲜出炉了。 从此汪长屹从洗尿布的沉重劳动中解脱了出来。 季厂长很有魄力地给机械厂增加了一个洗衣机生产车间。 本来他们厂是个机床厂,跟民用机器不沾边。但是从这台洗衣机开始,机械厂在民用电器方面突飞猛进。后来又增加了风扇、冰箱、空调,成了国产家电的知名品牌。 这个洗衣机被命名为“爱家牌”,后来的电器也沿用了这个牌子。 其实汪长屹起的名字是“爱妻牌”,林秋尴尬的要命,幸好这个名字被季厂长一票否决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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