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很快就得到了关羽的军报,说邺城放出危言:只要刘备的人再敢北上一步,就准备替当今天子收尸吧! “主公,在下断定那曹丕断然不敢伤害天子,眼下于禁溃退,北军投诚,正是我军士气高昂,大举进兵的最好时机。”法正上前躬身说道。 他哪里断定是曹丕不敢加害天子,他明明是巴不得有人替刘备把天子嘎了。 一箭双雕。 “不可不可!”刘备连忙摆手,“万一天子有个好歹,我岂能安心?” 法正愁着脸,说道:“主公当以苍生万民为重,断不可有妇人之仁。” 见刘备不说话,法正又看向张谦:“子让,你曾经说过,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当断不断反手其乱,若主公真是因为这三言两语错失了时机,以后恐为世人耻笑啊!” 张谦的第一反应也是和法正一样,不过,仔细想想,表现得这么迫不及待,这真是君子的吃相吗? 刘备此时也看着张谦,希望张谦能提出一个解决的办法。 张谦想了许久,才对着刘备说道:“主公当立即勒令关羽魏延等人停止进军,并且派人前往邺城传讯,只要曹丕能够释放天子,不伤无辜,便可对其从轻论处,甚至于,可以保留他的爵位,给他留一县之地就食。” “子让,你莫不是疯了?”法正大惑不解。 “孝直兄勿怒,请听我言。眼下的曹丕已经穷途末路,其下又多是愚夫蠢妇,所以才会以当今天子相威胁,提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要求。如果我们置之不理,执意出兵,那世人眼中,我们岂不是和曹丕一样,成了无法无天之人?” “主公此时遣使,正可向世人表示自身皇者之气量,二来,那曹丕绝不会相信主公所说的话,我敢淡定,他绝对不会投降。” 张谦的意思很简单,你们曹魏不要的脸,我通通捡起来,给刘备糊上装裱起来。 “可是曹丕一日不释放天子,难道我们就一日不进攻吗?”法正提出了异议。 “当然不是,一个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而天下人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当世人都知道主公为了营救天子可以做出这等让步之后,他们内心就会更加偏向主公,少则十天,多则一月,百姓就会认为主公已经尽力了,我们救不出天子不是我们不想救,而是曹丕罪大恶极,使得天子身陷囹圄。时间一长,他们甚至会想,天子何不硬气一点,成全了主公?” 法正浑身发寒,又觉得醍醐灌顶,抱拳说了一声,“愚兄惭愧!” “子让,此等话以后慎言。”刘备开口道。 张谦连忙会意。 果然,读了厚黑学要懂得的第一件事,就是一口咬定,自己没读过厚黑学。 “论公,我是大汉皇叔,携天子诏而讨逆臣;论私,天子曾亲口尊我为叔,示之以恩。眼下,我岂能弃之性命于不顾,孝直,劳你替我拟一道军令,令关羽魏延诸将皆不得妄动,全军后退三十里,若有不听军令者,无论亲疏,遑论功劳,皆斩。” “喏!” 出来后,法正对着张谦说道:“子让,我总觉得你并不急着打进邺城,莫不是城中有什么故人,让子让避之不及?” “孝直兄玩笑了,昔日我于邺城深居简出,便有故人也只是一弟子,眼下情景,尚不知他愿不愿认我这个老师,这种情况,我又怎么会有顾忌呢?” “是吗?我可挺说昔日子让于邺城,曹操可是送了子让不少妙龄女子,曹贼虽然作恶多端,可是赏鉴美人这一块,却是这个。”法正竖起了个大拇指。 “莫不是孝直久在军阵,动了欲念,所以想着早点回去温床暖玉吧?”张谦瞪了一眼。 “嘿嘿,不是就好,子让大好男儿,要什么女子不能,可不要因为某些女子坏了名声。”法正轻微一笑。 张谦不想搭理法正。 法正向前几步,突然又回过头问道:“子让至今只娶一女子,难道真的不是早些年心有所属?” “滚!赶紧写你的军令去吧,不要忘记,给士元也抄一份。” 张谦摸了摸脸颊,都是年轻和帅气惹的祸。 军令很快就发了出去,关羽那边还算有所顾及,可是魏延那边,若不是信使及时赶到,他恐怕早已按耐不住,要替刘备“立一大功”了。 而刘备再度派出使者前往邺城,因为上次于禁杀使的事情,此次刘备派出的人并没有入城。 而是快马赶到邺城周边,然后隔城喊话,便把信件送了进去。 双方的信任几乎已经为零,曹丕自然更加不可能信刘备在心中所做出的的承诺。 不仅可以饶曹丕等人一命,还能保留王爵? 这忽悠鬼呢? 刘备提的要求要是苛刻一点,或许曹丕还要信上一点。 “这就是你提出的主意?”曹丕质问夏侯霸。 “我也没想到刘备会如此阴险,派人喊话,弄的全城皆知。”夏侯霸跪倒在地。 “这种事还用刘备喊话?当你提出这个主意的时候,城中已经路人皆知了。”曹丕没好气的说道,刘备的应对让曹丕陷入非常不利的局势。 因为曹丕不信刘备的承诺; 曹魏的大臣也怀疑刘备的承诺; 但是对于邺城附近的百姓,释放天子却是一条两全其美的大道。他们无不希望,可以免去战火。 “臣知罪。” “算了,我们接下来的计划实施,天子对我们已经不重要了。更何况,现在关羽等人驻兵不前,也算是给了我们足够的时间。你必须加快进度,十日之内,将粮草物资准备妥当,到时带上文武群臣,经史子集,一同离开。” 夏侯霸应了下来,只不过他对于带上人和财物十分理解,可是逃命的时候,还要带上经书,就非常疑惑了。 他又问道:“魏王,既然这招起了效果,我们何不从容准备呢?天子在我们手中,难道他们一时半会还能救了出去?” 唉! 曹丕叹气一声。 夏侯霸终究还是年轻了些。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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