恼羞成怒的宁王话说完,抬起脚就想要踩在采荷的脑袋上。 宁王孔武有力,又是常年带兵,身负武功,并且身手还不算弱。 这一脚要是给宁王踩实了,采荷那脑袋就是铁打的都要爆。 在这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李辰开口了。 “王叔,脚下留人。” 这句话,让宁王的靴子硬生生在距离采荷头顶几寸的位置上停住了。 宁王扭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李辰。 却见李辰笑道:“本宫还在这用膳呢,做得太血腥,岂不是倒胃口?” 宁王哈哈一笑,面色由阴转晴,说道:“殿下说的是,的确是本王考虑不周,那么本王现在就命人把她带下······” “哎。” 李辰还拿着筷子的右手摆了摆,夹了一块酱菜放进嘴里,说道:“王叔做好人就做到底,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吧。” 听到李辰这话,宁王脸上的笑容再次消失。 他淡漠道:“殿下莫非是要给她做主?” “做主?做什么主?” 李辰喝了一口粥,说:“王叔不过是犯了个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这种事情是人之常情,本宫很理解,没必要小题大做嘛,但上天有好生之德,这女子也着实可怜,退一万步说,她既然真的不想留在王叔身边,王叔何不大方地放她走,如此也算是好聚好散?” 李辰的意思很明白。 事情,我不追究。 也犯不着为了一个女人,就犯了绝大多数人的忌讳。 但是这人,不能杀。 李辰自问自己不算是什么好人,更不可能是圣人。 甚至在必要的时候,他比谁都心狠手辣。 可要看对象是谁。 眼前这个叫采荷的女人,或许对自己来说不过是芝麻绿豆大点的事情,可对她来说,却是身家性命。 拉她一把就能救下一条命,李辰觉得这买卖划算。 最重要的是他和宁王注定立场对立,两人之间的矛盾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不可能调和,多一个女人的事和少一个女人的事,根本影响不了什么。 反正是敌人,膈应他一手,何乐不为。 宁王冷笑一声,说道:“要是本王非要杀了她呢?” 李辰抬起头来,对宁王说道:“本来只是王叔给个面子也就过了的事情,可王叔要是一意孤行,那就成了本宫与王叔的面子之争,谁都下不来台可就不好看了。” “王叔···再想想?” 面对李辰丝毫不退让的坚决,宁王沉声说道:“殿下为了一个卑贱女子非要和本王做对?” “这不是做对。” 李辰把手里的碗筷放下,站起来和宁王直视,说道:“有些事情,看不到也就为净,但既然看到了,不管一管心里念头难免不通达,好端端的一名娇花一般的女子,王爷就这么辣手摧花给杀了,未免太过可惜。” “还是那句话,事情,本宫不追究,这个女人,留下。” “王叔给本宫这个面子,那么一切好说。” “可若是王叔不给本宫这个面子,那这女子所陈述是否属实,又是否有污蔑当朝王爷,那么本宫说不得要好好审一审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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