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改嫁前夫上司_第106章 试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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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玲珑和郑天森因为谈妥,彼此的心情都变好,也都被身边人察觉到了。
  小江知道点内情,只为自家团长高兴。
  玲珑这边,因着还要等一等看一看,不好对牛姐和郝春蕾她们吐露实情,不过也架不住她高兴。
  只是角落里,总有个阴恻恻盯着她看的人。
  被司务长训斥后,袁姐确实没再在食堂里针对过玲珑,只是都把恨意藏在了心底,想着搞小动作。
  郑天森又喜欢上到食堂吃饭并亲自打饭了。
  哪怕每次玲珑都在忙碌,他们俩压根说不了几句话,他也乐此不疲。
  除了食堂,他还会跟着童大柱去童家。
  美其名曰看聪聪和帮玲珑解答疑惑,实际上童家的人都心知肚明他是为啥过来。
  童大娘和童大柱也总是会给他们留出相处的空间,给他们巩固“感情”。
  郑天森和玲珑的感情有没有进展他不知道,倒是和聪聪越来越熟悉了。
  看他们俩能相处好,玲珑打心底里高兴。
  算算日子,她就等着休息的那天,他们两带着聪聪一起进城呢。
  京城。
  汪美琴自打给郑天森寄了信和东西出去,就一直等着回信。
  可等来等去,好多天都过去了,也没见回信的踪影,她这心里就着急起来。
  她没有写第二封信,而是去找到了郑天欣打探消息。
  郑天欣经常和汪美琴一起逛街吃饭,对于她来找自己也不觉得奇怪。
  “天欣,你二哥最近和你们有联系吗?”
  “我二哥呀,应该是没有吧。”反正没和她联系,至于家里,要是二哥联系了,爸妈肯定会说的。
  原来这郑家也没联系,汪美琴好像得到了些许安慰,可又有些失落。
  “美琴姐,你还是这么关心我二哥呀。”郑天欣打趣起来。
  汪美琴立马心中一紧,挤出笑掩饰自己。“那不是,唉,天林当初最关心你们几个,现在你和天宝都在京城,就天森,一个人离得老远,我就老是忍不住担心他。”
  其实郑天欣只是无心说说,不想惹来汪美琴好大一番解释,尤其还提起了她逝去的大哥,眼神都变得黯淡起来。
  她比大哥小了快十岁,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大哥扛着她玩的场景。
  可惜了对她那么好的大哥,却早早离世,这也是他们全家人最心痛的事。
  “看我,把你搞得也伤心了。”汪美琴自责起来。
  “美琴姐,你这些年,唉,辛苦你了。”
  因着汪美琴这些年一直没结婚单着,郑天欣和家里人都觉得她是还放不下郑天林,眼看着她都耽搁成老姑娘了,还不结婚,一家人对她都有些愧疚。
  本来汪美琴比郑天欣大了好几岁,两人以前也不是那么亲近的。m.biqubao.com
  也就是郑天林不在这些年,她们俩才走得越来越近。
  汪美琴凄凉一笑。“天欣,我没事的。”
  “美琴姐,我真羡慕你和大哥的这种感情,就跟梁祝似的,呸,看我这张嘴。”梁祝可是梁山伯和祝英台都死了。
  “好了,我懂你的意思,天欣,虽然我,反正,你可以一直把我当作嫂子的。”
  “嗯,你就是我心目中最好的嫂子。”
  等到郑天欣回家,被母亲问起干啥去了,她回答说是和汪美琴在一起后,曾瑜就惆怅起来。
  “美琴呀,也是,唉。”
  她已经去庙里烧过香,拜过佛了,只希望自家几个孩子能平平安安的,事事顺意。
  和郑天欣相见了一次,没得到多少有用的东西,汪美琴的心情并不是太好。
  路过单位,她想起了拉了个东西,就进去取,结果被门房叫住。
  “汪美琴同志,有你的信。”
  她神色立马激动起来。
  只是拿到信,看到信封上的落款后,神色变得奇怪起来。
  她找了地方坐下,很快打开信封看起来。
  等看完,她的神色就变得有些深沉。
  这信,是从天森他们那边寄来的,可又不是天森。
  写信的人没说明自己的身份,只问她,和郑天森具体关系如何,说是有些郑天森和其对象钟玲珑的事情想说,问她想不想知道。
  信里还写着,钟玲珑不是个好东西,一定不要被其蒙骗了。
  虽然写信的人神神秘秘的,可却足以让汪美琴判断出一些东西来。
  首先,这个人绝对是天森他们部队里的人,其次,这人对钟玲珑有敌意。
  总结出这两点后,她就笑了。
  回到家,她很快找了信纸,斟酌着写了回信。
  信里,对方说了,她要回信的话可以寄到哪里。
  只是,出于谨慎,汪美琴的落笔很慢很慢。
  这信,自然是袁姐寄出的。
  她还不止寄出去一封,刘家村那边也有。
  就是刘宝根,她暂且还没找到联系上。
  再说刘宝根。
  拿到家里寄来的钱,他底气足了很多。
  也确实出去花钱打点找合适的工作了。
  不得不说,他这个人钻营的能力还是挺强的,还真让他找到了机会。
  许颖颖晓得刘家还有些底子后,终于不那么后悔,也帮着出了些力。
  她现在毕竟和刘宝根是夫妻,真打算好好过日子了,也还是会为刘宝根着想的。
  刘宝根混得好了,她也能跟着沾光。
  这不,听说他们兄弟单位招临时工呢。
  她就赶紧把这消息告诉了刘宝根。
  别看只是临时工,可单位好呀,一般人想得到这个机会都难。
  刘宝根先去许颖颖的领导家送了些礼,然后借着这位搭上了兄弟单位的领导,请客吃饭,好烟好酒,还有包着不少钱的红包。
  在他的一套组合拳打完后,他终于拿到了那临时工的名额。
  他的目标是先当临时工混进这单位,再找机会把自己这临时工变成铁饭碗。
  他这单位可不差,是供销社,虽然只是后勤上的一个临时工,但他目标很远大,觉得凭自己的能力,早晚可以出人头地。
  这年头,最吃香也最让人羡慕的工作,皆属于供销社,副食商店,有车队的运输单位,国营饭店。
  全都和物资供应,吃穿住行有关。
  谁让这年头物资紧缺呢,能在这些单位混到位置,怎么都能解决一些物资的问题。
  去供销社上班的第一天,刘宝根就觉得自己仿佛已成了人生赢家,也幻想起自己节节高升,打脸郑天森的那一天。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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