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聪,要进城了高兴吗?”帮聪聪穿着衣服,童大娘笑问。 “高兴。”聪聪笑得小脸都开花了。 虽然他也不是很懂进城的意义,但这些天总听妈妈说进城买东西,妈妈很期待,他就高兴。 玲珑一进来,就看聪聪已经穿戴整齐。 “这外头天一天比一天暖和,玲珑,你给聪聪买衣物的话不要买太厚的了。”童大娘忍不住叮嘱。 “哎,我知道。” “对了,成衣有身替换的就好,你还是买布吧,拿回来我给聪聪做。” “知道了,大娘。” 等听到外头车子响的声音,晓得郑天森过来了,玲珑就抱着聪聪走出去。 果不其然,郑天森从车长走下来。 看了下车上没别的人了,玲珑多问了一句。“就咱们三?”她还以为郑天森会带着小江呢。 只是,好不容易得来的相处机会,郑天森哪里会带上小江这个电灯泡。 “对,就咱们三。”郑天森笑笑。 “大娘,那我们走了,聪聪,跟奶奶再见。” “奶奶,再见。”聪聪还学会挥手了。 “路上慢点啊。”童大娘忍不住唠叨。 “记着呢大娘。” 打开车门,让玲珑和聪聪坐上去,郑天森才跑回前头开车。 上次带着聪聪坐车从城里回来,那会聪聪刚刚退烧,又很害怕,车上玲珑也没和他说过什么。 这一次,就有了心情逗他玩。 “聪聪,这是车,聪聪还记得吗?” “记得,车车,坐。”聪聪开心拍手。 一上车玲珑就把他的鞋给脱了,方便抱聪聪,聪聪也能站在后座。 主要也是这会路不怎么好,车速就快不起来,玲珑才敢这样。 玲珑还以为聪聪是记得上回坐过,殊不知,聪聪真的对车很熟悉。 聪聪在车上很兴奋,也一点都不困和难受。 玲珑也没闲着,一会教他念三字经,一会给他唱儿歌,一大一小好不热闹。 郑天森开着车,时不时的透过后视镜看他们两,听着那叽叽喳喳的声音,脸上的笑就没下去过。 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他们是一家三口。 一路上都很欢乐,玲珑也不觉得路上枯燥了。 等车进了城,他们就拐去了公安局。 玲珑还惦记着打听聪聪家人的消息。 郑天森虽然想过要是聪聪找不到家人,他和玲珑就能顺理成章地走到一起,可内心的善良还是不允许他去阻拦这件事。 车子停到公安局外头。 玲珑刚把聪聪抱下来,就被郑天森抢了过去。 “我抱着吧。” 聪聪这些天养的还挺好,比玲珑他们刚见到他时胖了一些,抱久了还是很压手的。 现在聪聪也不抗拒郑天森,玲珑索性也不逞强由着郑天森抱了。 进了公安局,询问了一下,玲珑找到了当初去过医院给他们做记录的公安。 那公安也还记得她和聪聪呢。 只是一问,那公安就摇头起来。 “没有一点消息,那个人贩子也没抓到,太可惜了。” 玲珑看了聪聪一眼,叹了口气。 看来这就是命了。 “同志,这孩子,我们分析可能是家不是这的,这找起来就更麻烦了,唯一的线索就是那个疑似人贩子的妇女,大概只有她晓得这孩子的家在哪。” 虽然没有进展,玲珑还是感谢了人家。 她的心情有点沉重,但看到聪聪一脸稚嫩又懵懂的样子,心情又好起来。 找不到就找不到吧,反正她会好好养聪聪的。 一旁的郑天森心里这活动起来。 聪聪的家人还没消息,那玲珑是不是就可以和他结婚了。 只是他还是忍住了没有马上问出口。 罢了,再等几天问吧。 出了公安局,他们才坐上车往供销社去。 供销社里。 已经上班几天的刘宝根,虽然只是个临时工,可已经和同事们打成一片,相处的很好。 只因他特别大方,男的散烟,女的有糖,偶尔还会买点点心啥的给大家分着打打牙祭。 虽说能在供销社上班的,吃穿这块都比一般家庭充裕些,可白得的好处,谁不喜欢呢。 后勤的活不多,干完了,刘宝根就喜欢四处走动,找人说话拉关系。 他正在供销社门口和两个男同事吹牛呢,就听对面的同事感慨起来。 “这一家三口可一个比一个长得好,啧啧啧。” 长得好看的人在哪都显眼。 刘宝根好奇转头,就看到了抱着个不大的孩子一身军装的郑天森,还有他身旁明眸皓齿的玲珑,眼睛瞪大了。 郑天森和玲珑走在一起他已经不觉得奇怪,可这孩子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是她们俩偷偷生的? 只是刚想到这他就赶紧摇头,怎么会呢,孩子又不是说生就生的,那可得怀胎十月,玲珑之前在乡下,根本不可能瞒住自个家的人。 到了部队后,也才几个月时间,怎么能生下来个孩子。 因着许颖颖现在怀着身孕,他对这方面的事也了解了一些。 “宝根,我知道人家女同志好看,但你也不用这样盯着不放吧,小心人家丈夫一会揍你。”他身旁同事提醒起来。 刘宝根心中别提多苦涩了,难道他要告诉他们,你们看到的好看女同志,其实曾经是我的童养媳? 只恨我识人不清,错过了她。 玲珑注意力大多在聪聪身上,没注意到这边的刘宝根,郑天森是出于职业习惯,下意识会观察周围的环境,这一看,就和刘宝根视线对上了。 他没想到,刘宝根竟然没回老家,人还在城里。 不过他也只是微微一怔,嘴角就弯起来。 这笑有着说不出的挑衅意味,似乎在告诉刘宝根,你看,玲珑现在人已经是我的,你就不用惦记了。 刘宝根立马怒火上头,拳头都握紧了。 只是,郑天森没再搭理他,收回视线,抱着聪聪,还不忘护着玲珑从他身边走过。 因为他的有意遮挡,玲珑哪怕走近了都没看到刘宝根。 刘宝根就那样眼睁睁看他们宛如一家人的从他身旁走过。 他的同事还有些诧异道:“宝根,你不会真看上人家女同志了吧,人家可是有家庭的。” 这句话一下子点燃了他的怒火。 “玲珑,你站住。” 什么叫看上,明明她本来就是他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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