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为了给陈永仁这个卧底一个交代。 还是为了黑吃黑把自己和倪永孝一起打掉。 黄志诚有极大可能会在交易当天也出手对付自己。 这次的交易曹斌并不打算露面,只要警方没亲手抓到他在交易现场,哪怕陈永仁实名举报曹斌也没用。 毕竟他是第一次和倪永孝做交易,又没有证据,最多强制拘留24小时,给他一个下马威。 曹斌打算暗示下他的“合作伙伴”雷耀扬,就说多亏了他当时让出了油尖旺的地盘,才使自己立下大功,在蒋先生死后得以继承洪兴龙头之位。 为表谢意,他愿意在屯门划出一块地盘给雷耀扬,但是具体怎么拿到这块地盘要看雷耀扬自己的本事,曹斌可以承诺绝不插手这件事。 混黑道的都贪得无厌,见利忘义有便宜就上,有自己这个承诺在不怕雷耀扬不动心。 当然啦,鉴于自己刚成为龙头,手下堂主就被人干掉,不报仇的话说不过去。 所以,小雷啊,你和恐龙交谈的时机要挑的好一点哦,最好是在我没空管这件事的时候“交谈”。 至于曹斌什么时候没空,当然是因为倪家的事被警察局传唤走那天啦。 他因为和倪永孝有交易的嫌疑被传唤到警局,雷耀扬肯定会得到消息,他到时自然会出手对付恐龙。 而曹斌从警察局出来后,相信雷耀扬已经干掉恐龙了,他也可以借口警察这一段盯他盯得紧,不管这件事。 至于雷耀扬会不会相信曹斌说的话,曹斌表示无所谓。 就算他不信,没有出手对付恐龙,自己也没啥损失。 无非就是浪费块八毛的电话费嘛。 说干就干,曹斌直接给雷耀扬打了个电话。 雷耀扬此时正在自己堂口里一边欣赏莫扎特的音乐,一边看一本教唆人自杀的禁书。 书里面描述人从高处掉下的感觉让他迷醉。 电话响起,打扰了他沉醉的感觉,这一瞬间他真想把打电话的人从楼上扔下去。 他生气的拿起电话看了一眼。 嘶~是曹斌打来的。 “喂,曹先生,恭喜你成为了洪兴龙头,找我有什么事啊?” 电话那头的曹斌如实说了自己的想法,雷耀扬一阵诧异,曹斌不愧是读书人啊,这么够意思? 两间没人光顾的破酒吧,他居然要在屯门给我划一块地盘? 他真的,我哭死,人还怪好嘞。 曹斌刚说出自己在屯门给他划了个地盘,雷耀扬就有些犹豫的问道:“曹先生,如果恐龙不愿意跟我好好谈判的话...” 雷耀扬的话说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但他的意思曹斌明白。 曹斌简单含蓄的讲述了一下自己的想法,雷耀扬听完后表示明白,他一定会趁着曹斌没空管别的事那天,和恐龙大哥好好“商量”的。 他感谢了曹斌的好意,恭敬的挂断了电话。 雷耀扬的小弟看他一脸喜色,好奇的问道,“老大,曹斌找你有事?” 雷耀扬斜视了他一眼,“没规矩的东西,曹斌也是你叫的?他可不仅洪兴龙头,更是高材生,学历和地位都比你老大我高,你什么学历什么地位,对他要恭敬,懂吗?” 小弟不屑的撇撇嘴,我文化程度是不高,但你雷耀扬就高了? 再说了,曹斌那么有文化,不也是黑社会吗,虽然地位比我高了那么一点点。 训斥完小弟后,雷耀扬又说道:“你去打听一下恐龙最近的行踪,回来告诉我。” 小弟应声称是,走了出去。 雷耀扬等小弟走后,一直盯着手机出神。 曹斌真会那么好心,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没错。他刚才那一脸喜色和对曹斌的尊重都是装给自己小弟看的。 没办法啊,曹斌成为洪兴龙头后,雷耀扬连夜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他的所有资料。 内地那些扯淡传言就不提了,太离谱了。 但曹斌对付靓坤时,曾收买了靓坤的头马阿成出面指证他这件事引起了雷耀扬的注意。 现在这年头,当老大的想捞钱,当小弟的没义气,能相信的人只有自己。 他是个聪明人,绝不会倒在别人跌倒过的地方,所以曹斌一联系他,他就想起了这件事,开始对身边的小弟也留了个心眼。 虽然他从未想过对付曹斌,但万一他说曹斌坏话,而小弟被收买传到曹斌耳朵里了呢。 至于曹斌为什么突然找他,说要在屯门给他划一块地盘,雷耀扬觉得无非就是铲除异己罢了。 曹斌加入洪兴后,虽然表面上是他实力最强,可实际上真说起来,洪兴势力最大的应该是韩宾。 他的小弟恐龙,把整个屯门打成了清一色,虽然屯门位置和油水远比不上尖沙咀。 但这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曹斌出道前,恐龙在道上堪称蝎子拉屎-毒一份儿(独一份)。 偏偏恐龙又对韩宾言听计从。 韩宾自己也做了不少生意,还参与了国际军火贸易,赚的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他的财力和势力并不比一统油尖旺的曹斌差。 兄弟俩有钱有人有地盘,还和其他堂主关系不错,韩宾更是再追十三妹。 如果让他追上了,洪兴三位堂主就变成了一家人,雷耀扬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了一下,都觉得恐龙对曹斌来说,无疑是个眼中钉。 难怪他暗示我可以趁他忙不过来的时候干掉恐龙,原来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不过曹先生啊,我虽然不想和你作对,但我毕竟是东星的人,怎么可能看你势力越来越大,对洪兴掌控力越来越强呢。 我可以假装没听懂你的意思嘛,谁让你说的那么含蓄。 雷耀扬甚至起了跟恐龙合作的心思,毕竟恐龙是曹斌之前唯一一个把大区打成清一色的人才。 虽然他不是读书人,学历不高,可这份手段称得上聪明人了,高傲的雷耀扬还是高看恐龙一眼的。 想到这里,雷耀扬拨出去了一个电话,他对屯门垂涎已久,自然在洪兴屯门分堂安插的的有卧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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