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散,是一种与十香软筋散差不多毒性的毒,可以让高手无法运功,但没有十香软筋散那么大的名声,因为逍遥散的毒性太强,但是偏偏又有一点味道。 这一点味道不大,可对于用毒高手来说却是致命的。 温宝愣在原地,他面色涨红,大声叫嚷:“你胡扯!逍遥散我怎么可能察觉不到!” 大觉禅师呵呵一笑,他甚至竖起手掌,脸上带着自得:“逍遥散是有一点味道,但这味道不大,用来给温晚大人下毒,那是一定会被发现的,可用来给温少侠下毒,那还是容易得手的。” “毕竟以我白马寺闻名天下的素斋之香,足以掩盖住这逍遥散的一点点味道。” 温晚在一旁冷眼旁观,这时冷笑道:“但是这还不足以让温宝察觉不到它。” 大觉禅师颔首:“的确,只是有一句话,叫作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温少侠出身温家,品毒用毒是高手,但少侠毕竟境界不到,年纪不到,正处在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境界。” “温少侠这个时候用毒查毒必是要往复杂、新奇了想,越是复杂越是新奇的毒反倒越容易被温少侠察觉到,只因越是复杂新奇的手法、毒药越能让温少侠起疑、警惕。” “反倒你若是普普通通,将这最普通的逍遥散以最普通的菜香掩盖,然后大大方方放在温少侠面前,他却不会察觉出来了。” “其实人生不正是如此,很多时候越复杂的东西我们越容易全神贯注的将它解决掉,反倒是简单的东西,很容易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 “不然又怎么会有阴沟里翻船这句话。” 大觉禅师笑眯眯的,眉飞色舞,眼角都透着得意。 这样一番人生道理,在胜利后说出来,无疑更能让胜利者显得自豪骄傲。 温宝愣在原地,他的确已许久没有遇到过最简单的下毒手法与毒药了。 别人一听他是岭南老字号温家,无论用什么毒,用什么手法都一定要往最复杂最厉害的方面去做,何时做过将毒下在饭菜里,以菜香掩盖毒味这种事。 温晚轻叹:“温宝,你可醒悟?明白?记住?” 温宝惭愧的道:“世叔,我记住了,牢牢的记住了。” 温晚笑着点头:“记住了就好。” 温宝内心感动,值此性命攸关的关节,自己中了毒,使得世叔温晚落入如此下场,可他却不怪罪斥责,反倒安慰自己,让自己牢记。 这使他内心愈发悔恨,不该这般轻易被大觉禅师这个老秃驴给害了。 “大觉禅师,你觉得诸葛小花的改革不会成功,便觉得可以支持李自成席卷天下。” “且莫说诸葛小花一定会失败,便是失败了,你也不要忘记辽东与南方的沈氏兄弟虎视眈眈,又岂会允许你们佛门夺取这天下。” 大觉禅师哈哈一笑:“大人说的不错,那沈氏兄弟厉害无比,的确是我佛门最大的对手,只是那又如何?沈一刀再厉害,我佛门底蕴也绝非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到的。” 大觉禅师的话让温宝、蔡水泽等人愈发忧心,不管沈氏兄弟如何,温晚如今可是正被陷在这里。 谁料这时,温晚起身,向蔡水泽与梁阿牛道:“背着温宝与唐七味,我们走吧,改日再好好拜访一下白马寺。” 蔡水泽与梁阿牛不解,他们被围在这白马寺当中,哪还有离开的机会,但温晚的目光透着不容置疑,于是蔡水泽和梁阿牛分别背负起温宝与唐七味。 大觉禅师脸色变得难看,他沉声喝道:“温大人,这个时候还想走吗?” 温晚诧异的问道:“为何不能走?” 大觉禅师冷冷的道:“外面有八百先天武僧,纵然温晚大人的大嵩阳手天下第一,今日也走不得!” 温晚点点头:“不错,八百先天,哪怕是天下第一沈一刀来了,也要费一番功夫才能出去。” “那你如何走?” 大觉禅师怒火上涌,只觉得温晚脑子坏掉了。 温晚哈哈一笑:“谁说外面有八百先天武僧,我只看到八百死鬼。” 什么? 大觉禅师不可置信,梁阿牛与蔡水泽也面露惊喜。 他们俩背负着温宝与唐七味快步窜了出去,兴奋的同时还保持着警惕。 穿过大雄宝殿,只见大觉寺的普通僧人都已倒地,面上带着开心满足的笑容,实则没有一丁点气息。 来到最外重的广场,只见八百武僧全部倒在地上,脸上同样是带着满足的笑容。 他们好像在做一个美梦,不愿醒来。 “哈!” “世叔真厉害!” 温宝忍不住大叫。 该死的老秃驴还想困住他们,让他们白马寺百多年积累的本钱全部亏干净! 大觉禅师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些武僧,他与温晚紧跟着梁阿牛、蔡水泽出来,眼前的景象简直让他无法相信。 八百先天,不费一招一式,就都被温晚杀了。 “你是怎么做到的?” “老衲一路跟着你进来,从未让你有时间下毒。” 大觉禅师满脸不解,他的得意已经消失不见,双手指甲几乎要插入肉里。 这诡异的情形实在让他难以接受。 温晚轻笑:“桂花飘香,大雄宝殿的香烛,白马寺的素斋菜香,这三种香味便是我的毒,混合在一起,便是一场充满香味的美梦。” “大师,满意吗?” 大觉禅师浑身一震,他想起来温晚称雄天下,号称洛阳王。 正是因为他下毒别具一格,别人的毒是以”无色无味“为至高修为,可是他的毒却又回到了”有色有味“的大境界,对方所闻到的花香、饭香、松香,霉味、酸味、苦味,全都可能他所放的毒,令对方毫无还手之能。 他的毒已经融入到生活中一切寻常之物上,让你防不胜防,真如死神来了。 大觉禅师苦笑:“这是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境界。” 他刚刚用这一番理论教训过温宝,转眼又被温晚好好的教训一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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